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岳散人:民意何曾妨碍司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5-25-2009 13:4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标题是《民意与法律冲突,释疑理所当然》。看上去该文一片的中正平和,说起了法律的专业性与民意的盲目性,说起了民意在没有得到完整信息的状态下妄自做出判断是如何影响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判断。一切说的都那么合情合理,让人不由得对于自己在贵州习水所谓的“嫖宿幼女”案以及现在正在沸沸扬扬的“邓玉娇案”上滥施自己不那么专业的判断力而感到惭愧有加。

在惭愧之余,又看到《南方都市报》采访“邓玉娇案”案发地的公安局长,局长大人在解释为什么从开始的“按倒”到了后来的“推坐”、从“特殊服务”到了“异性洗浴服务”的措辞变化时,一口否认曾经有人那么说过:“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这个我不清楚,但我相信是没有的”。言犹在耳而视频、音频记录尚在的情况下,做掩耳不闻状否认。

另外,局长大人还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把它弄得这么复杂。因为邓贵大有一个公务员身份。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从整个情节看,确实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这件事公众、媒体角度要把它定位为一个悲剧,对死者、生者家人来说,也是悲剧。”

确实这是一个悲剧,至于是不是死者的悲剧我是不知道的,但我知道在这种状态下,快变成一场丑剧倒是很有可能。是不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我也不知道,但如果普通到打瞌睡的程度,相信我们的社会还真是太经不起挑逗了,在局长大人眼中如此普通的命案,竟然被如此的关注。

回过头来让我们再次捧读《中国青年报》那篇中正平和、客观公正的议论文,我们能从该文与局长大人表述的结合点得出一些什么呢?

我想,大多数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确实是没有学习过法律方面的课程,对于某些事情的判断无非是出于常识与生活经验,以及我们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或许其中有所偏颇的地方,但这个并非是关键所在。

关键的地方在于,在什么状态下民意会做出完全错误的判断?从局长大人闪烁不定的措辞、不断变化的情况中,以及原来没有出现、现在作完证就消失了、连局长大人都不知道去向的旁观者中,我们作为民意如何进行判断?或者我们可以换一个问法: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判断这件事?

记得有个冷笑话是这么说的。某有钱人向一个正在大吃肥肉的乞丐说:这样不好,不健康。该乞丐冷冷的说:我快饿死了。如果没有相公众披露真相的话,扯什么民意干预司法,就大致相当于那块对于富人来说是胆固醇杀手、对于穷人来说是救命良药的肥肉了。

换句话说,通过这么多的所谓精神病鉴定、“爸爸,他们打我”、更改了数次的案情通报,民意对于司法并无意见了,根本质疑之处是至今模糊不清的真相。而质疑这种真相的心理,是出于对当地司法机构的不信任。

民意这件事从来不是妨碍司法的武器,倒往往是被司法所利用或者损害的对象。记得在我小的时候,住宅区的墙上总是会出现一纸带着红印的公告,上面说某些“民愤极大”,所以判处了死刑。至于他们民愤到了多大是我不知道的,但根据这个表述,我也在“民愤”当中。

而现在民智渐开的时候,民意又被某些人转换成了妨碍正常司法的工具。如果这是真的,确实我们应该警醒。但民意是否真的改变了什么?嫖宿幼女还是嫖宿幼女、官员复出还是官员复出,就连我们想追问一下邓玉娇到底为什么一会儿被送进医院“保护性”捆在病床上、一会儿又被押回警察局都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谈什么影响专业的司法判断,未免让人无语凝噎了。

如果谈这个,请建立了司法的权威、真相的披露制度之后再说吧,现在说,实在是早了一点。

#

金刚砭

金刚砭:
2009-05-25 10:12:36

无语凝噎

博主回复:

#

wangluoxiaocan

wangluoxiaocan:
2009-05-25 10:25:46

如果民意与法律冲突了,到底是民意错,还是该改法律了?



***** 我的博客推荐:(5月24号)
***** 为什么犯罪嫌犯有权保持沉默
***** 邓玉娇案,强人的推理
***** 老外雷人的汉字纹身
***** 加德满都的性爱雕塑
***** 六大睡姿反映性格:“木头式”容易上当受骗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1:31:51


请注意夏霖律师的博文: "兄弟喜欢看电影,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成为刑辩律师,

巴基斯坦电影《人世间》给了我崔英杰案的灵感,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横路

敬二……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
以上是夏霖律师在五月二十四日发的一篇看似不经意的自言自语的博文。很多人也许纳

闷,他怎么还有闲心说这些,我开始也不明白,猜测谁十四天没有吃药了,后来我明白

了。我曾经做过精神科医生,我把自己的猜测给大家说说。
夏霖打这个哑谜是无奈,因为他目前的作为邓案的被委托律师的身份,以及他已经介入

的此案的核心,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在此案还没有完成刑侦工作前,他目前的身份是

不能随意公开透露与案情有关的内容的。因此,迫于无奈,夏霖才用这种方式暗示大家

,发生了什么事。否则,现在事态这麽的紧急,他怎么会有闲心发这么一段话呢?
邓玉娇案是五月十日发生的,到五月二十四日整整十四天了。邓玉娇有失眠的问题,(

请注意,失眠不是精神病中的抑郁症),长期服用药物来治疗失眠。但凡有点精神医学

常识的人都知道,常用的治疗失眠的药物其实都是抗精神病药物,比如“安定”这种常

用来治疗失眠的药物就是最基本的抗精神病药物。这类药物如果长期服用并突然停药的

话,病人的症状会出现反弹并更加恶化,也就是说一个本来仅仅是失眠的人,如果长期

服用这类药物并突然停止,那么他的失眠症状会更加恶化,由此我们可以想象邓玉娇在

这十四天被中断拉药物的情况下,她的失眠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在犯了命案的这种压力

环境中,再加上连续半个月的严重失眠,一个正常人也会精神崩溃的!!!这也就为什

么有报道说,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提审邓玉娇,审问不到五分钟,邓玉娇就无法控制情

绪,歇斯底里。原因很简单,邓的精神状态已经在近半个月的变相折磨中凭临崩溃的边

缘了。如果有人在提审中故意用颠倒黑白的话来激惹她,那么邓玉娇立刻会情绪失控精

神崩溃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比如说提审邓玉娇的人故意说,你是不是在案发

现场做卖淫工作的等等这类完全能让一个无辜者气愤的话,对于精神已经极度脆弱但性

情又无比刚烈的邓玉娇来说意味着什么?绝大的刺激啊!
我现在太能理解夏霖这种久经沙场的大律师那天那么失态的痛哭的原因了!!!
-----
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如果为了逼疯玉娇,不给吃失眠药,那真是丧尽天良

博主回复:

#

持戒尊者

持戒尊者:
2009-05-25 11:43:55

作者简介:傅达林(1979—),男,汉族,江西九江人,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讲师。
<治军的第一铁律——我军法制建设八十年的基本经验>

看他的屁股(2009-05-25 11:16:14)标签:杂谈   

    其实当你看不明白某些人对某些事言说的某些意思的时候,你就不要看他的嘴了,看他的屁股,看他的屁股坐在哪里,这时候你就会明白进化论的一些原理,物种其实就是环境的产物。在他还没有进化成一个独立的人之前,不要指望他们能说出什么真正的人的语言。

博主回复:

#

nj5ming

nj5ming:
2009-05-25 12:18:42

领导干部的不负责任意识,最典型的表现在“官官相护、互相抬着混”,最终都是以草菅平民、牺牲百姓权益为代价!
    2009 年应该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公民常识普及年,从年初的“躲猫猫”、“操”字上诉书、“70码”、“邓玉娇”案、“株洲塌桥事故处理”......每一案件的开始,政府从一开始介入,首先要做的是先维护政府官员们、或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权贵们的“形象”,从未有过把草民们放在心上的意思。感觉上,每一案件的开始,政府官员自觉地、立场坚定地、爱憎分明地先划清与草民们之间的界限。这与胡总书记充分发挥群众作用,严格追究干部问责背道而驰。
    楼上说得对!不用看他的嘴脸,看他的屁股就行了!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2:55:26

了解真相这个东西在这个国家是如此的艰难,一民事案如此,何况其它,夫复何言?
但没有真相,我们又能相信什么呢?又敢相信什么?
难道我们只有做"D说什么我们就必须相信什么"的奴隶这一条路吗?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2:56:12

面对黑暗扭曲的司法,一个弱女子想不崩溃都难,民意不容被忽视,民意也不容被践踏,不要忘了:船能载舟亦能覆舟 [顶]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2:57:21

自己更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2:57:44

加油 一直很关注你对社会问题的剖析 谢谢 为那些真正需要被关注的人

博主回复:

#

抛皮日记

抛皮日记:
2009-05-25 14:10:38

一直关注下去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4:26:48

原则上说法律是保护弱势一方------普通的老百姓

可现在老百姓反倒不相信法律了,请肉食者思考

博主回复:

#

西门从此不早朝

西门从此不早朝:
2009-05-25 15:40:21

民意何曾与法律冲突?民意经常与强奸法律的贪官冲突!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5:53:40

分析的有道理  民意真的是官方手里的工具  而不是其畏惧的力量  只能说  操 我们在花钱养一群可以任意强奸我们的畜生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6:41:04

在官方把一件普通的案子因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把事情搞混,搞颠倒后,再倒打一耙,说是民众把事情搞混,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是很好糊弄的,或者说,我们没能力把事情还以本来面目。除非有包青天。但我们一定要表达我们的想法,不然下一个邓玉娇就是你或你的亲人了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19:18:03

散人好像一直在无语凝噎,不知是怎么个状况,什么感受,会不会影响身体?

博主回复:

#

新浪网友:
2009-05-25 22:00:24

面对黑暗扭曲的司法,一个弱女子想不崩溃都难,民意不容被忽视,民意也不容被践踏,不要忘了:船能载舟亦能覆舟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