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34|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6:1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看了fishingsnow发表的所谓意见,我只能哀叹怎么今天我们还必须纠缠于这种不可救药的愚昧之中。

根据fs的说法,民众在网上声援邓玉娇,是妄图把事情上升到“政治解决”,使之脱离“法律框架”,是在吃“人血馒头”。我看如果他真的能中立思考的话,他首先该考虑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就是其实是政府在执法犯法,不按法律框架做事,反而要把邓玉娇给“潜规则”了。只是因为他们做得太嚣张,被民众通过互联网知道了,大家出于人类本能的良知和正义感才谴责他们,要求他们按照法律框架解决问题呢?(这里先不考虑这法律是谁定的,定得怎么样,本身是否正当等等)我先不说这种可能性到底是不是更大,问题首先是这么明显的事情fs却连提都不提,这足以证明他根本不具有什么中立性。

根据fs的看法,和“维权民运”扯上边就会使邓玉娇的事情复杂化,是在牺牲邓玉娇。那么到底什么叫“维权”呢?这不就是指那些明明和邓玉娇没关系却出于正义感去帮助她的那些人吗?所以fs的看法实际上就是二十二条军规:你要是想去帮邓玉娇,那你就是维权,没准再加个民运,这样你就把事情政治化了,你就是牺牲邓玉娇,如果你不想牺牲邓玉娇,不吃人血馒头,你就该老老实实的别动,甚至和fs一样写文章和那些去帮的人划清界限。和这种看法纠缠简直是对我之上的侮辱。

再看看后面的讨论,不少人好像还从某些角度赞同fs的谬论,让我十分吃惊。比如说,有人认为,是否该为了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牺牲这一个邓玉娇。那我就首先想问:有人在这么做吗?两位夏律师和诸位网友是在这样做吗?为什么我觉得他们是在为了千千万万的邓玉娇的利益拯救这一位邓玉娇?当局是在这样做吗?为什么我觉得他们是在为了将来能欺侮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在牺牲这一个邓玉娇?类似的,有些网友似乎有这种认识:把事情搞大的确是为了某个大目标来牺牲具体个人,吃人血馒头,还是想法“私了”得了,咦?不是有人说了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吗?然后,所谓“私了”,请问人家为什么要和你私了?如果没有那点民意支持,你有什么资本去私了?

我的看法很简单,一个邓玉娇的利益和千千万万邓玉娇的利益是一致的。所谓私了,非但害了千千万万邓玉娇,对这一位邓玉娇也没任何好处。主张私了的人该去北京上访村访问一下,了解一下那些受了冤屈的访民为什么不去采取这么美妙的解决办法,而是想方设法的要把自己的冤屈曝光。

同样,所谓法律框架和民众声援非但不矛盾,他们的关系反而是:没有民众声援,人家才不给你来什么法律框架,直接把你潜规则了,而只有你这事曝光了,引起公愤了,才有可能逼得他们往法律那边靠一靠。

最后,我说的这些,对于智商80以上的人来说都该是常识。连这点都不明白,还在那里讨论什么“不要宏大叙事”,“关心个体”,只能说明其满脑子大粪的特点。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6-3-2009 07:51:26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我是看了这个讨论,感觉维权律师们应该多做一些宣传,把自己的理念什么的说出来。

fs不是说民众,而是对夏霖他们有意见(在我看来是偏见)。觉得维权者有超出法律框架以外,为整体政治牺牲个案的倾向。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fishingsnow发表的所谓意见,我只能哀叹怎么今天我们还必须纠缠于这种不可救药的愚昧之中。
: 根据fs的说法,民众在网上声援邓玉娇,是妄图把事情上升到“政治解决”,使之脱离“法律框架”,是在吃“人血馒头”。我看如果他真的能中立思考的话,他首先该考虑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就是其实是政府在执法犯法,不按法律框架做事,反而要把邓玉娇给“潜规则”了。只是因为他们做得太嚣张,被民众通过互联网知道了,大家出于人类本能的良知和正义感才谴责他们,要求他们按照法律框架解决问题呢?(这里先不考虑这法律是谁定的,定得怎么样,本身是否正当等等)我先不说这种可能性到底是不是更大,问题首先是这么明显的事情fs却连提都不提,这足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8:14:00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不过他们到底也没指出夏霖他们怎么超出法律框架了。例如律师哭是违法的吗?公布见面细节是违法的吗?(他们最多敢说是“违规”)。他们的意思,只不过是其他律师并没有这么做而已,所以超出的框架不是什么“法律框架”,而是“潜规则框架”,如此而已。

至于这么干是为了政治牺牲邓玉娇,那就更可笑了,我前面已经写文作过分析,就不再重复启蒙这些满脑子大粪的年轻人了。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看了这个讨论,感觉维权律师们应该多做一些宣传,把自己的理念什么的说出来。
: fs不是说民众,而是对夏霖他们有意见(在我看来是偏见)。觉得维权者有超出法律框架以外,为整体政治牺牲个案的倾向。
: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看了fishingsnow发表的所谓意见,我只能哀叹怎么今
: (以下引言省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8:21:13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另外,我觉得,真正需要分析的,并不是夏霖他们去接这个案子,是否是出于这些人所说的想法。而是为什么有人见义勇为之后,会有这么多人出来说他们是这种想法。我看这里面有潜台词,bridged不妨分析一下。

【 在 flyingpk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过他们到底也没指出夏霖他们怎么超出法律框架了。例如律师哭是违法的吗?公布见面细节是违法的吗?(他们最多敢说是“违规”)。他们的意思,只不过是其他律师并没有这么做而已,所以超出的框架不是什么“法律框架”,而是“潜规则框架”,如此而已。
: 至于这么干是为了政治牺牲邓玉娇,那就更可笑了,我前面已经写文作过分析,就不再重复启蒙这些满脑子大粪的
: (以下引言省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6-3-2009 08:31:57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摇摇头,我不清楚,潜台词倒没多少,就是相信政府能自我改进吧。
这是个很大的分歧,像我,会认为政府改进会有个线,很多事伤到其利益,就绝非任何和平法制手段可以改良。必须用各种舆论、道德、乃至不合法的抗争施压才行。而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一点,或者认为这样做副作用太大。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我觉得,真正需要分析的,并不是夏霖他们去接这个案子,是否是出于这些人所说的想法。而是为什么有人见义勇为之后,会有这么多人出来说他们是这种想法。我看这里面有潜台词,bridged不妨分析一下。
: 【 在 flyingpku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过他们到底也没指出夏霖他们怎么超出法律框架了。例如律师哭是违法的吗?公布见面细节是违法的吗?(他们最多敢说是“违规”)。他们的意思,只不过是其他律师并没有这么做而已,所以超出的框架不是什么“法律框架”,而是“潜规则框架”,如此而已。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6-3-2009 13:05:39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你完全在说假话。他们不是不相信,而是认为凡是主子的命令,就是应该顺从的狗脾气罢了。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摇摇头,我不清楚,潜台词倒没多少,就是相信政府能自我改进吧。
: 这是个很大的分歧,像我,会认为政府改进会有个线,很多事伤到其利益,就绝非任何和平法制手段可以改良。必须用各种舆论、道德、乃至不合法的抗争施压才行。而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一点,或者认为这样做副作用太大。
: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引言省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6-3-2009 13:20:26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我没有说假话,我历来尝试去理解对方。
90年以后,人们对政府都很难再有这种家长制的感情了。但到底是怎么看的,有什么样的期待,恐怕分歧甚大。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完全在说假话。他们不是不相信,而是认为凡是主子的命令,就是应该顺从的狗脾气罢了。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摇摇头,我不清楚,潜台词倒没多少,就是相信政府能自我改进吧。
: : 这是个很大的分歧,像我,会认为政府改进会有个线,很多事伤到其利益,就绝非任何和平法制手段可以改良。必须用各种舆论、道德、乃至不合法的抗争施压才行。而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一点,或者认为这样做副作用太大。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6-3-2009 13:29:13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唉,那就是你还天真?你就是如此理解高一飞叫兽?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有说假话,我历来尝试去理解对方。
: 90年以后,人们对政府都很难再有这种家长制的感情了。但到底是怎么看的,有什么样的期待,恐怕分歧甚大。
: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完全在说假话。他们不是不相信,而是认为凡是主子的命令,就是应该顺从的狗脾气罢了。
: : ...................
: (以下引言省略...)


※ 修改:.lihlii 于 Jun  3 17:30:04 修改本文.[FROM: 82.210.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6-3-2009 13:44:39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我确实不能理解高一飞背后捅刀子的行为,但这毕竟只是个案。
其他知识分子内心里怎么看待维权组织和维权行为,还是很重要的。或者,如何拿出一套观点和行为准则,来说服对方是很重要的。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那就是你还天真?你就是如此理解高一飞叫兽?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没有说假话,我历来尝试去理解对方。
: : 90年以后,人们对政府都很难再有这种家长制的感情了。但到底是怎么看的,有什么样的期待,恐怕分歧甚大。
: :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引言省略...)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6-3-2009 15:06:57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别傻了,不可能说服的。:)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确实不能理解高一飞背后捅刀子的行为,但这毕竟只是个案。
: 其他知识分子内心里怎么看待维权组织和维权行为,还是很重要的。或者,如何拿出一套观点和行为准则,来说服对方是很重要的。
: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 唉,那就是你还天真?你就是如此理解高一飞叫兽?
: (以下引言省略...)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6-3-2009 22:16:03 | 只看该作者

Re: 一个邓玉娇和千千万万的邓玉娇利益完全一致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这个我观点跟你不一致

我讨厌这种以“保护邓玉娇”为借口,企图削弱网民对邓玉娇的支持,网上聒噪的五毛和准五毛们。
不过这一个邓玉娇和千万个邓玉娇,你可以说他们根本利益一致,但是一个和千万个毕竟有区别。  
杨乃武和小白菜案,官司打到慈禧那里,最后翻案,是因为“皇帝还是好的。”不考虑时间是否一致, 如果孙文“乱党”声援杨乃武小白菜,借此攻击清政府,杨乃武小白菜就死定了....虽然他们死了比活着更能教育大众。

我更加关注如何让这一个邓玉娇为千万个邓玉娇自愿牺牲。
http://yilubbs.com/HT/con_119_M.1244095371.A.htm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fishingsnow发表的所谓意见,我只能哀叹怎么今天我们还必须纠缠于这种不可救药的愚昧之中。
: 根据fs的说法,民众在网上声援邓玉娇,是妄图把事情上升到“政治解决”,使之脱离“法律框架”,是在吃“人血馒头”。我看如果他真的能中立思考的话,他首先该考虑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就是其实是政府在执法犯法,不按法律框架做事,反而要把邓玉娇给“潜规则”了。只是因为他们做得太嚣张,被民众通过互联网知道了,大家出于人类本能的良知和正义感才谴责他们,要求他们按照法律框架解决问题呢?(这里先不考虑这法律是谁定的,定得怎么样,本身是否正当等等)我先不说这种可能性到底是不是更大,问题首先是这么明显的事情fs却连提都不提,这足
: ...................

--

※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72.241.0.0]

※ 修改:.jprp 于 Jun  4 02:17:48 修改本文.[FROM: 72.241.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