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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仲共广东省纪委“直管”的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利弊
据2009年6月15日《南方都市报》封面头条、题为《省纪委“直管”省直纪检部门》文章报道:广东省从“内设机构”变为“直接管理”,监督办案更加獨立,成为仲共纪委系统60年的重大举措。据知这是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广东纪检监察派驻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改变。34个省直部门实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进行直管,此举将使这些部门的纪检干部从“单位人”变成“纪委人”。但利弊依然历史无处不凸现:广东省能有效遏制陈绍基(前广东省政协主席)、王元化(前仲共广东省纪委书记、仲共浙江省纪委书记)、许宗衡(前深圳市政府市长)、于幼军(前深圳市市长、山西省政府省长、国家文化部部长)等等腐败高官历史性爆发?更为根源重要的是:“直管”能建树起60年“法制中國”的生态环境吗?60年了,一个人的60年岁月,尽管也是历史的霎那,一个个、成千上万生命的匆匆过客,但建树“游戏规则”——“法制中國”从何开始、又从哪里来去、能建树吗?
1)、“直管”是仲共纪委系统办案的“阳光化”?“双规”可否“阳光化”常态?仲共中纪委系统办案,实际上是在用整个国家的所有资源,来行使“ 幕后”、能不能在阳光下玩一种能见阳光化的“游戏规则”。“直管”这种新规则,依然距“法制中國”“公民社会”相差千万里之遥。以官制官,让此“裁判员” 来管彼“裁判员”,让大自然界的猫来管猫、鼠来管鼠,而不是大自然界的“天然制衡”这真能成天下太平、良性循环、建树环境?
从1997年9月开始,仲共历届黨代会都重审“依法治国”——胡錦濤總書記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會主義法治国家”的要求,并从发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人民的权力,人民能参与,人民来广泛参与,才是中國反腐败建树的唯一源泉和国家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根源建树。
2)、若是王元化、曾锦春(原仲共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中國纪委书记第一贪)等等纪委书记“一把手”上台执政,那么“纪委直管”将是一场空前的灭顶之灾、甚至是酿成祸害一方的生态环境大灾难。曾锦春横行10数年的出现,已经60年证明了中國公民社会、“人民战争”的历史性不可缺,否则一方水土就一定要爆发“人文生态环境”的灾难。
湖南省郴州市曾锦春及黨、政的全军覆没,太深刻中國60年之极。而陈绍基、王元化式自一个国家最高层往下来的反腐败,让中國式反腐败又逼上了举国的尖峰。换句话说,若没有中國式“自上而下”的反腐败,谁也根本将陈绍基、王元化无可奈何,由此可以挖出中國高官腐败的根源所在。60年中國举国尖端的是:没有人民、公民参与其中,人民被纪委书记一网打尽,真是共產黨要“为人民谋幸福”,原郴州市的黨、政近百贪官也会摧毁共產黨“为人民谋幸福”的长城。 “纪委直管”要注重环境建树,怎样融于公民社会?怎样又让“人民权力”发挥60年不曾有的作用?这种环境建树,则是百年大计!远比“直管”更有历史、“法制中國”的建树意义!
3)、“直管”,12亿多中國公民、中國社会怎样常态参与?最近陈绍基、王元化、许宗衡等等的出现,再一次、60年尖端的中國公民、中國社会怎样汲取公民社会、公共社会的力量?恰恰啊相反,陈绍基、王化元之流是之上而下、公民、公民社会根本没有任何社会机制的保障与制衡。这就得出一个结论:以官方反高官腐败而恶性循环,就这样一直陈良宇、陈绍基、王元化……周而复始的反腐败下去?关键是:中國公民、中國社会能形成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机制形成,才能建树在“人民战争”之下、官场腐败生长还哪里有一寸土壤?
一个13亿人口的全球第一大国,却只有7000多万的仲共黨员们“举手”参与,而让12亿多中國公民置之度外?这样的反腐败生态环境何以阻挡腐败丛生?
“特派员”,一如中國古代皇帝下江南的“微呼私访”、完全靠人治?一个现代的“法制国家”是靠国家制度来正常运行,几乎令所以的“法制国家”置之度外,是“人治”的根本所在。“特派员”制度解决了一时,但难以建树一个伟大、公民社会、“法制国家”的正常生态环境!
据知,广东省此次在总体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在经调整后的14个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基础上,将省发改委等20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统一管理。除派驻纪检组长由省委任命外,其他所有派驻成员的任命、考核、调动直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管理。派驻机构真正成为“纪委人 ”。派驻的纪检组长不分管涉及“人财物”等主要工作。据知:地处改革第一前哨的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是由广州市纪委“直接管辖”,然而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却出现了接连不断的整体腐败(见2009年3月24日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广州政府采购窝案再爆丑》一文).独家执政黨“直管”最大的“死穴”是:公民、社会参与机制严重短缺、断档;不是一种常态环境的建树,“人民权力”根源无法体现;简单的说,非“阳光化”的权力,应该越少越好(比如秘密战线),越多则可能国家、地方会越乱——这是基于“法制国家”阳光化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
广东省俨然已经是“强大中國”“中國制造”“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的第一“缩影”,广东省又爆发开国60年来震惊、举国上下第一次反腐败滔天巨浪,那么用中國国家60年环境、生态来建树广东省的“反腐败万里长城”,就首当其冲、必须着眼于60年中國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否则,30年改革开放、60 年中國,从广西“一把手”成克杰(原仲共广西自治区区委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腐败案几乎让广西区黨政全军覆没,到陈良宇(原仲共上海市委书记)腐败祸害了整个上海市乃至全中國的法制环境建设与“法制中國”生态建设……,广东省法制、政制建设剑指何方?中國反腐败之剑又杀向哪里?又怎样建树起“法制中國 ”、何日才能建树起“法制中國”?60年之中國,能象大跃进、三反五反、纹革、是数次路线斗争那样,广西区、上海市等一年又一年的历史沧桑轮回?!
一个没有12亿多中國人民、公民机制参加的“反腐败”行动,永远也无法遏制这个国家的官场严峻腐败!也永远无法建树起这个国家反腐败的“国家法制”环境!否则,中國就永远、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处于亡国的边沿。就像人类、大自然界的任何一草一木、一个生命的终结会迟早亡去一样,但大自然却生生不息、有永远不变的“大自然规则” ……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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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巩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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