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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德义:石首事件继续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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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8-2009 17:2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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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的赔偿据说是8万元,更正上一篇文章的22万元。看来家属被玩了一把,自己孩子自杀了还能得到22万元,那就听党的话,赶紧火化。然后毁尸灭迹死无对证了,就说:“怎么可能呢?哪有这事?不是22万,你听错了吧!我们当时说是7万,照顾你们情绪,觉得你们这么大岁数了,这样吧,今儿我说就算了,给你再加一万,8万!怎么样……”把家属感激得眼泪犹如滔滔江水……



还想问一下,自杀的人,是选择楼层越高越好,还是越矮越好?如果是我,我会选择十层楼以上,因为我怕跌不死,万一跌得半死不活,干活赚钱不行,活着白糟蹋粮食浪费氧气还拖累家人,我跳了干嘛?三楼跌死人的概率太小,而且很有可能跌不死人,但凡跳楼的人,既然跳了,身体的本能就会以保护的姿势着地,即使是很严重的摔到了,也是在痛苦挣扎中死去,怎么会死的一点血迹也没有?怎么就会被一上午的时间判定为“自杀”了呢?



很奇怪当局怎么不把三楼改成六楼,反正已经习惯了你们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为什么不改改呢?有人说,这世上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还有人说从十几楼掉下来都摔不死呢,也有的在平地上绊个跟头就摔死的,也有在不到一米的水沟就淹死的,因此,说从三楼跳下来摔不死的的这个结论,是不是有点太武断了?但我想,既然是选择自杀,自杀的人会选择在平地上绊跟斗吗?那得绊多少次才能绊死 Y 的?选择不到一米的水沟吗跳水淹死,你那是去洗桑拿还是去玩泥巴啊?



还有一个疑点,酒店里的人全部放假了,死者在楼下,酒店里面早已经将大门用木棍订好,这是为什么?说是有人放火,我看了一下燃烧后的照片,怎么就燃烧那么几间?上面的却没有燃烧起来,是不是为了破坏现场?因为大家都知道,第一现场不会撒谎,从三楼扔下来,说明那几个房间就在对街,那里就是第一现场。但为什么傻逼自己在自己的酒店里扔呢?为什么不拉到荒郊野外呢?这里有这么两点:



首先,我认为凶手不是永隆酒店的老板,是在这里贩卖毒品的小毒贩子,因此他不会考虑酒店的麻烦,他考虑的是自己的未来(笔者接触过这种边缘人,脑子一根筋,看起来很聪明,自我感觉良好,哥们义气挂在嘴上,其实就是脑残一个);



另外一个,酒店内有人看到涂高远被“审讯”或者被他们叫到三楼的某个房间,涂高远被打致死后,他们无法撇清关系,傻逼们(之所以叫他们傻逼是因为只有傻逼才贩毒,贩毒的人脑子肯定不好,好的肯定正儿八经读书学习赚点良心钱,贩毒需要保护伞,地方上百姓都知道这里贩毒而始终没有出事,说明背后这把保护伞质量不错,难道是杭州著名的‘天堂伞’?保护伞来自石首哪里,不说您也明白。也可以这么说,这些傻逼们惹了祸,其实是不敢让老大知道的。)于是自作主张,未经大脑思量,就急匆匆的写下了这个错漏百出的遗书,将尸体扔出三楼,作鸟兽散。



这个遗书,我仔细的看过,我本人通过肉眼鉴定,这他妈的绝对不是死者本人的手迹。如果我们仔细去看,这个手迹肯定另有其人,大家注意一下遗书的笔迹,可以看出,此人写字很顺滑,但有故意装逼遮掩的痕迹,可以看到执笔者是有着一定文化程度的人,从他的“不辞而别”一词中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搞文字的行家里手。如果是死者本人,在写遗书的时候,他会心情非常沉重,并且对这个留在人世上的最后一样东西很郑重其事,他不可能拿出一个缴费单就草草写就,甚至连正反面都不去辨识一下,这是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人做的事吗?最可以辨识一个人笔迹的签名,却没有签,我们更应该怀疑这份遗书的真实性。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何况他这么年轻,选择这么一条路,他可以没有洋洋洒洒千言万语,但他不可能如此草率。若死的阴影纠缠了,他首先是抑郁很久,据报道,他死的头一天还跟父亲打电话了,心情很好,怎么会过了不到24小时的人就忽然选择自杀了呢?



自杀、自杀、自杀,这些地方官员,你们到底还要让百姓“自杀”多少条生命,才能阻挡得住你们的残虐、懦弱、无能?



又:你们到底要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用多少死亡的数字才能唤醒你们生之为人、为官的道德良心?



再:你们到底要多少百姓的死亡血液才能呈上你们额手相庆的共产主义祭台?







殷德义

2009年6月27日7:57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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