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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穿便衣的警察,不挂牌的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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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1-2009 18: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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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去北京某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在等待会见时,有很多办案刑警来提审犯罪嫌疑人。这些刑警,不论是男还是女,上身都穿着黑色的T恤衫,男警们穿着黑色西裤,女警们则穿黑色裙子。刚开始注意他们时,我还以为是私服,认真观察才发现服装是相同的,原来是是国家统一发的便装。

   按照《公安机关着装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警察在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时可以不着警服。也就是说,除此情形之外,不论何警种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要着警服。

  我曾经遭遇过刑警,由于他们没穿警服,我就说不知你们是不是警察,因为没有穿警服呀?有位刑警笑着回答,刑警还穿什么警服?他拿出了工作证给我看了一下,另一位什么也拿不出来,一脸的凶神恶煞。好在我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能真的会被他面相所吓倒。

    警察执行公务不穿警服,在中国大地上算不上什么。更稀奇的事是,还有不挂牌的公安机关,里面的警察化装成老板或车夫。如果遇上这样不穿警服的警察,把你带到不挂牌的办公大楼,你不会感到惊恐万分那才怪呢?

   据2007年9月17日《法制日报》报道,昆明公安局几年前率先在全国成立了便衣警察分局,公安部长周永康在视察时称,这一方法效果很好,应该在全国推广。在便衣分局进进出出的人,有的像老板、有的像民工,惟一穿制服的是守门的保安人员。

   媒体报道还称,便衣警察分局办公大楼不挂牌,400名民警分布车站、码头等案件高发地带,身装便服,还不时化装成擦皮鞋者、三轮车夫。(探访昆明便衣警察局:民警乔装车夫小贩办案 人民网 2007-10-30 08:34)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后,我真以为回到了革命战争年代。那时生活在国统区的共产党人,为了躲避国民党军警抓捕都是要化装。想不到的是,时代不同了,警察执法还沿用这个老式办法。

   对推广便衣警察分局做法,我曾在200年9月19日写的博文中予以质疑。同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探秘昆明便衣警察局:民警乔装车夫小贩办案”的报道。报道中提到了我的质疑:“便衣警察的执法,应该用法律来规范。”北京律师刘晓原认为,《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的职责,主要是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如果便衣警察滥用职权,同时又不穿警服,不亮警号,群众如何对其进行监督?这是便衣警察执法存在的最大隐患。”

  我的这个观点,其实还是太偏了些。如果不建立行之有效监督机制,人家就是天天穿着警服,也会存在滥用公权力行为,民众同样是难以实施监督了。

  附:推广设立“便衣分局”,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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