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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美司法部称美公司向中石油、中海油员工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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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3-2009 20:2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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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向36个国家的国有或私人公司雇员行贿,中石油、中海油等中国公司"榜上有名"


美国干涉中国内政!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王和岩】美国公司在中国行贿的案件近期频频浮现。生产控制阀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近日承认贿赂中石油、中海油等中国企业人员,而制造不干胶的艾利丹尼森公司也因给中国官员回扣、礼物和组织游览而受罚。
  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显示,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橙县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ontrol Components Inc. (CCI))从2003年到2007年,在30多个国家行贿约236次,由此获得约4650万美元巨额利润。这家生产控制阀的跨国公司在7月31日承认海外贿赂指控,同意支付刑事罚金1820万美元。
  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文件,在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的贿赂名单中,中国石油业三巨头中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的员工赫然在列。
  此外,中国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也位列其中。
  目前,涉案的上述中国企业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就在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认罪前三天,一家生产不干胶的美国公司艾利丹尼森(Avery Dennison)也低头认罚,承认给中国官员回扣、礼物和组织游览,以及向其他国家官员行贿。为此艾利丹尼森向美国证交会支付了50万美金,其中20万美金是罚款。
  美国《法庭新闻社》认为近几个月行贿外国官员的案件频频曝光,表示奥巴马政府整肃美国公司在海外商业行为的决心。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主要设计和生产用于核能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和发电工业的控制阀。该公司在全球拥有四个制造厂,并在英国设有技术中心。此次被司法部起诉的不仅是公司本身,还有数名高管,包括一名华裔人士。
  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告,自1998年起长达十年时间里,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大约36个国家有计划地通过贿赂外国的政府官员、外国国有企业及私人企业的员工获取销售合同。
  7月31日,在加州中部地区圣安娜地方法院,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向法官承认了针对其提出的三项刑事指控。
  根据认罪协议,收受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贿赂的官员分别来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阿联酋。特别是从2003年到2007年,该公司违反《海外反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向各类外国国有企业的官员行贿约490万美元,违反《旅行法》(the Travel Act)向国内外私有企业的高管和雇员行贿约195万美元。除了前述中国公司外,韩国的水利与核电公司、马来西亚的国家石油公司及阿联酋的国家石油工程公司也被控收受其贿赂。
  今年年初,该公司两名分别负责财务和世界范围内工厂销售的前高管被诉,司法部认为他们为公司利益密谋向外国国有企业的高管和雇员行贿。由此,这家公司涉嫌全球范围内商业贿赂的黑幕露出冰山一角。这两宗案件预计在2010年1月25日宣判。
  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公司高管牵连进来。今年4月8日,该公司六名前高管受到了16项指控,其中包括前首席执行官斯图尔特•卡森和其华裔妻子红(罗斯)•卡森。这位华裔女子曾任该公司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销售主管。上述案件的审判预计将在今年12月8日进行。

   据美国媒体报道,如果罪名成立,卡森将面临15监禁。他的妻子另涉嫌毁灭证据罪,如果两个罪名皆成立,将面临50年监禁。
  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签署的认罪协议,包括支付刑事罚金1820万美元;设立、履行和维持一个综合性的反贿赂合规性项目;保持一个独立的、为期三年的合规性监督计划,来审查其反贿赂合规性项目的设计和执行,并就此项目向司法部作定期报告;接受为期三年的有组织审查期;同意就正在进行的调查与司法部继续合作。
  《海外反腐败法》又称《海外反贿赂法》,于1977年制定,1988年修订,旨在限制美国公司利用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会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
  违反此法的著名案件包括2005年美国Fidelity全国金融公司因涉嫌行贿前建行行长张恩照被诉,2007年朗讯因邀请中国官员访美观光而支付250万美元罚款,以及2008年西门子公司被指控海外行贿而同意支付8亿美元巨额罚款。■(全文详见:http://www.caijing.com.cn/2009-08-13/110224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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