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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租房梦碎 北京5栋“小产权房”被强拆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1270
月租200,总价10余万,“买”一间北京60平方的房子……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的“碧水蓝天小区”的楼盘广告曾经给了许多北京人一线希望,但是如今希望成了泡影。7日,该小区5栋小楼被通州法院进行强制拆除,原因是它们未取得规划许可,属于俗称的“小产权房”。
《新京报》报道, “碧水蓝天”小区采取的是一种“长租”方式——开发商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50年,月租金约200元,即10余万就可以“买”到一间60平方米房子,这样的价格吸引了不少中老年人。目前小区共已”卖“出150套房子。
今年5月11日,居民们收到了开发商短信称,张家湾镇政府将以违章建筑为由对小区进行拆迁。几乎同时,镇政府在小区内贴出通告,称小区的楼房属违建,需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今年5月1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通州法院行政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拆除小区楼房。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3年4月,村民王希若与张家湾镇北大化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承租协议”,承租该村116亩土地,租期50年,用于种植草皮。2007年5月,王希若将承租的27.5亩土地转租给孟春刚,租期是46年,孟春刚在此建二层住宅小楼一栋。
2007年11月孟春刚将承租的土地及所建房屋转租给沃尔斯堡(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租期为45年。该公司修建了五排连体二层住宅小楼55套,四层小户型住宅203套,将住宅取名“碧水蓝天”并登报出售。
6月初,通州区法院对该小区下达了强拆令。
7日早晨,通州法院执行办、法警大队用机械设备将7栋楼房中的一栋全部拆除、四栋部分拆除。
剩下的两栋违建何时拆除,法院未表态。
当地镇政府为居民们提供了临时租所,仍有部分居民没有搬离。居民们表示,房子都建了2年左右了,很不理解镇政府为什么现在才提出要拆,当初为什么能建成?
北京建委客服人员在接受媒体询问曾表示,此类无产权证、未经规划审批的房屋可划归为“小产权房”。
深圳:“小产权房”转正?
上个月深圳市人大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标志着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
针对这个传闻,国土资源部认为,“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说法属媒体误解。
中新网报道,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深圳少数经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地价后确权的建筑,也主要是明确使用权,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允许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对“小产权房”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也违反相关政策,是国家三令五申、明确禁止的。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在加紧起草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内容为深圳市处理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而不是“小产权房”。同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
针对各地出现的“小产权房”问题,从1999年到2008年,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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