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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放弃“灰暗新闻”就是负责任媒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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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22:3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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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云南媒体以独有的方式迎接新中国第十个记者节——全省26家新闻媒体400余人在
昆明金马碧鸡坊举行宣誓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媒体”。数百名新闻工作者在现
场宣誓:“我们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牢固树
立和秉持高度的社会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每一篇报道,展现和弘扬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
益使命;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
量;坚持与人民同命运、与时代共发展,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追求,以不断提高
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最终目标,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媒体。”

这段誓词引起了我的疑惑。

首先,“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
量”,那么,什么才是“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呢?黑社会的恶行算不算“暴力
、血腥”?中国人屡屡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比如用弹弓射啤酒瓶、站在鸡蛋上而不碎),
以及周星驰的许多电影,算不算“低俗”?誓词中没有更多的说明。

法国《费加罗报》有一个传统,在报名的底下,每天都有一行字,表明报纸的座右铭:“若
批评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新闻可以温暖、阳光、有力量,但是这不是好新闻的唯一标
准,新闻也可以令人悲痛与愤怒。一边誓言坚决放弃某类新闻,一边又承诺“促进新闻信息
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岂不矛盾?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温暖阳光的正面报道
固然可以成为主流,但也应当允许存在不同的声音,越是成熟的社会,对思想和言论往往也
越宽容。

网络上及时出现了一篇为此辩护的文章《放弃灰暗新闻不等于放弃舆论监督》,文中引用中
国著名新闻人邵飘萍的话说,记者“品性为第一要素”。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但是在当下
,提高记者个人品性的重点并不在放弃某类新闻,而在于刹住有偿新闻、记者收受红包等歪
风,新闻工作者更应当予以承诺。

说到邵飘萍,这位著名报人对中国新闻业有着杰出贡献,但是他的主要思想却不是“记者品
性为第一要素”这么简单。邵飘萍确立了独立的办报思想和办报方针,主要内容大致有:1
、信仰独立:惟有信仰事实与真理,不为党派和个人左右。2、组织独立:不受任何政治势
力和经济势力的控制。3、经济独立:既不仰仗官方豢养,也不依赖党派津贴。4、报社公职
人员应该“保有职务上精神上之自由”,要有独立的经济地位、独立的思想和纯正的道德品
质。5、报业是“社会公共机关,国民舆论代表”,就要受社会和国民的监督和制裁。

邵飘萍“铁肩辣手”,以生命捍卫了自己的信仰。既然要学习邵飘萍,便不能舍本逐末或是
断章取义。以上列举种种,今日的媒体工作者可以对照一下,敢以此立一誓言乎?

我历来不在意那些誓言、承诺,因为这些不过是一种“自我约束”罢了,今天可以承诺,明
天就可以违背承诺,能奈我何?这样的承诺又大多是一种施舍,我想怎么承诺就怎么承诺,
你管不着。除非真如邵飘萍所说,“报业要受社会和国民的监督和制裁”,权在公众手里,
负责任的媒体才可能越来越多。


http://blog.qq.com/qzone/3252797/12577620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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