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吗?”
“南京彭宇案”可能出现郑州版
法院判扶起老人的19岁小伙赔偿7万多元
6日下午,一位19岁的小伙来到晚报。
他的名字叫李凯强。一坐下他就迫不及待地问起记者: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吗?记者
回答“肯定会”。
他摇摇头,又问:“现在谁能证明我的清白?我当时是在救人啊。”
接着,他讲起了2008年8月21日,还是大学生的他,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扶起一位老
人和前几天收到法院判他赔7.9万元的故事。
他想找到当天的目击证人。
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我是清白的。”
他是救人者还是伤人者?她是碰瓷者还是受害者?老太和年轻小伙的故事吸引本报关注
,事实的真相也许读者能帮我们揭开。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赵梦龙
一份判决
小伙赔偿“被撞”老太7.9万元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了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是这样的:
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
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后,由于没有医疗费用遂回家
治疗至今。法院认为,李凯强驾驶电动车与宋某驾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认定,
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法院认为,
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
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版本一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的……”昨天下午,李凯强说起前年夏天的这起事件
,仍重复着这句话。
李凯强是家中独子。那天,他骑电动车经过郑大一附院侧门时,车子没电了,他准备去
亲戚家充电,所以骑得很慢。
就在他由西向东往棉纺路上骑的时候,在立交桥西北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感
觉后面有东西蹭上他的车了。
他扭头一看,一辆自行车撞上他电动车的后轮,一位老太太坐在地上,嘴里“哎哟”着
。
“我毫不犹豫地过去扶她,可就要快扶她起来时,老太太一把抓住了我说‘你撞伤我的
腰了’。”李凯强当时就反驳她说:“我咋撞着你腰了?”
李凯强和老太太争执了两三分钟后,已经有几个路人围上来,其中有两位带着小孩的中
年妇女让他赶紧走,并告诉他:“我们都看到了,你没撞她,你别管这事。”
没过多久,这起碰撞引起了在附近执勤的巡警的注意。巡警问老太太,老太太反复念叨
:“他骑车闯了红绿灯,撞伤了我的腰。”
李凯强说,他还清楚地记得巡警当时多次强调:“我再跟你说一遍,这儿就没有红绿灯
。”
老太太随后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只好给父亲打电话。
此时,现场已经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说:“这小伙子根本没撞到她,她这是碰瓷,要
讹人啊!”
李凯强的父亲来了,老太太的儿子索要医药费,双方僵持不下,李凯强的父亲陪同老太
太去了郑大一附院。
后来事情不了了之。李凯强和父亲以为风波已经过去了。
版本二 “我不会讹人”
老太太身份证显示:宋某。
事发时接受媒体采访,老太太说,她是去建设路办事,骑自行车到河医立交桥时,李凯
强骑电动车撞着她腰了。“我不会讹人。”老太太反复强调。
昨天下午,宋老太太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那段时间,她是为看护在省肿瘤医院住院的母
亲来到郑州的。当天,她老家的亲戚来郑州看她妈妈,她去火车站买了车票后,去给亲戚送
火车票。她沿金水路顺着T4路公交车的线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到棉纺路东南角路线牌及花
池边,高杆灯东4.8米处与临近建设东路交叉路段中,行至河医转盘立交桥西柱子西侧,突
然有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车过来了,事后知道他叫李凯强,车后座上还带着一个女的,沿建
设路由东向西违反禁行规定超速急行,“他虽然让过T4路公交车,但他的车把狠狠地撞到了
我的腰部,将我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老太太说,她摔倒了后,上身就压靠在车前轮上,将
电动车车轮挤得紧靠柱子西北侧,当时电动车没法走了,“李凯强和同行的女的从车上下来
后,女的将压在我腿上的自行车搬起,向西北推了有3米多远。”老太太讲,李凯强随后连
拖带扯将她移向偏西北有2米多,又迅速驾驶电动车逃跑有10多米远,后被3个过路的给拦住
了,李凯强才没有“逃走”。
延伸阅读:
南京彭宇案|已上升为公共事件 不该是笔糊涂账
道德观察:彭宇案和解 道德伤口上的一把盐
彭宇案后遗症流毒甚广 8旬老翁倒地无人敢扶
老汉跌倒无人上前搭救 大喊“是我自己跌的”
小伙街头扶起老太被要求担责 自称是彭宇第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