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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共同体》by 1984
《想象的共同体》勉强可以算得上红色高棉暴政的副产品。这个诡异的恐怖主义政权,制造了种种骇人听闻的暴行。希特勒及国家社会主义制度针对(主要是犹太人的)异族的种族清洗罪行,在学理上还可以借种族主义理论考察,他的那些红色兄弟针对同族的分人类行径却完全无法解释。诸如滥用道德的后殖民理论放在这里,剩下的不过是可笑和可悲。当柬埔寨局势成为棘手的国际问题时,终于演化成为了一场东方红色阵营的内战。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其中窥到了民族(nation)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的魅影,其结果便是这本探讨民族主义的名著。在他看来,这场战争意味着民族主义的力量,已经超越了标榜普世和团结的社会主义。
安德森的父母分别来自英国(老妈)和爱尔兰(老爸),自己长在中国,负笈于英美,研究的领域是印度尼西亚及泰国事务,颇有些全球化时代的气象。对于东南亚事务,他是个标准的“知道分子”,这点跟以研究农民造反闻名的斯科特相近。
诸位关注民族主义的鸿儒,雄辩者如凯杜里,长于思辨而理论却往往与历史事实龃龉,史密斯君乐于堆砌材料却失之“见木不见林”(译者吴叡人语)。各种理论,一旦“走出欧洲”,便往往会面临很大的困境。《想象的共同体》的好处之一便是,不纠缠于枝节,亦不构建宏大体系,经验材料和理论阐释平衡而温润,借历时性过程来回顾民族主义的产生与流布。安德森以为,民族是想象出来的。在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们脑海中,一个民族逐渐成形,有限,且拥有主权。这种对民族的形容和界定,颇有些文艺青年初出茅庐的浪漫劲头,影响之深远却不言而喻。
安德森持民族主义的“现代说”,即民族主义与现代性乃是朵瑰丽的两生花。通常被认为是土生土长在欧洲的民族主义之花,成为遥远“新大陆”的混血儿。较早的时候,被想象出的共同体是藉由神圣语言(拉丁语)维系的(基督)宗教,以及君权神授的王朝。前者与民族主义具有精神上的亲密关系,应合着人们对于自身命运不可避免的追问。宗教与(传统意义上的)王朝的衰落,中世纪的结束,宿命地交结在一起。印刷资本主义、宗教改革和语言的变迁(行政方言、印刷语言、“民族印刷语言”……)上演了出三家分晋的好戏,基督教世界就此世俗化。发生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充当了民族主义者的导师。在西哀士神甫眼中,第三等级就是民族,“它的意志永远合法,它就是法本身”。其后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当中,民族成为“整个主权的本源”。(参见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P46),是为民族主义的先声。
安德森的才气,相当部分体现在他慧眼独具地发现了欧洲之外的民族主义“第一波”。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在法国大革命和北美造反的鼓舞下,如倒置的多米诺骨牌般成为一束最早的民族国家。这批民族主义者是欧裔海外移民,因为无法选择的身份而被母国遗弃。借用特纳的朝圣理论,无论如何,这些不幸的统治者的生命周期被限制与一个又一个总督区内,他们的圣地只是这个区域的行政中心,并进一步型塑了这些青年的反叛精神。如凯杜里所表述的,这些造反更接近那些“无处安放的”烈火青春,非常明显的表征便是“青年土耳其/意大利党”之类的名号。富有深意的是,这些孩子与母国“剪不断,理还乱”。他们的反抗,绝对不像从前的《世界五千年》讲到的那样的天然正义。譬如,玻利瓦尔老师有言在先,一场黑奴的叛变“比一次西班牙人入侵要糟1000倍”。 “正义”的“解放者”往往是因为与母国/宗主国发生利益冲突才揭竿而起,“罪恶”的殖民者似乎更符合现今的标准。(参见P49)这种道义上的先天不足,倒是为解释今天的民族主义问题开了个后门。对民族主义的工具主义观察中,它是政治精英用以动员普罗大众的工具,其间或许还点缀些两者间的互动。(参见史密斯,P57-59)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实际情况很难确定,但更为糟糕的可能性却很难被排除。
作者观察到,这最初的民族主义浪潮,有选择性地为自己贴上种种概念标签(人民主权、共和制度、民族国家……),并相应地清洗旧时代的概念(王朝制帝国、世袭贵族……参见P78)。地理大发现、启蒙运动等促成了知识爆炸和世界/宇宙观的变化,在此背景下,美洲的民族主义“出口转内销”式地回到欧洲。“第二波”和“第三波”是(欧洲范围内的)“群众性的语言民族主义”和(以俄国、英国、日本、泰国为例的)“官方民族主义”(作者借用华生语,P83)互相裹挟。“最后一波”是最大的一波——以知识分子为主导的“殖民地民族主义”,大约就是那耳熟能详的,被意识形态无限美化的世界性的“反帝反殖”性质民族解放运动(这里存在一个例外,即瑞士的民族主义运动,参见P127-130)。
作者构建的民族主义谱系,深嵌于世界历史图景当中。助其发展的包括物理和精神的双重因素。从最初的报纸、文学作品等诸多形式,到晚近的新兴国家“建造民族”(nation-building)的政策(P109),都是唤起民族主义热情的策略。有趣的是,丰富的经验材料最终缀成的是一个缥缈和浪漫的结论——民族共同体其实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其实看看我们身边的同胞们,此言其实不虚,(“中华民族”里的)这些人是这么的不同。没有想象的话,恐怕这些异质个体万难凝聚成所谓“多元一体”。种种细微之处,安德森都体现出了令人击节的洞察力,譬如形容带有蔑视意味的绰号,如“外国佬”“斜(眼)仔”时,他说是“借由将对手化约到他的生物性相貌特征,这个字眼抹煞了对手的民族属性”。何其妙哉,这也便是种族主义的精髓。民族主义到种族主义,当真还就是一字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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