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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聊聊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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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3-2013 00:3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聊聊朱令案

一到波士顿,朋友就谈起两个人,一个是那个被爆炸案两名嫌犯劫车的中国人,还有就是朱令。朋友觉得那位中国年轻人很聪明,虽然接受访问,但是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也没有暴露自己的模样,因为网友们人肉力量强大。身份曝光,可能被恐怖分子盯上,或者被某些网友煞有介事的证明为“富二代”,就连在爆炸案中遇难的女孩,因为家长一开始要求学校不要透露身份,不也遭到一些网友质疑,是否家庭身份特殊?

谈起朱令,是因为波士顿的华人圈不大,最近都在谈论一对夫妻,他们是当年朱令的同班同学。他们被人肉出来,结果网友给他们夫妻工作的公司打电话,写电子邮件,指控他们有嫌疑参与谋杀。甚至他们准备要出售的房子,也因为有人写信给地产中介,警告对方这个房子的主人是凶手,而搁置在那里。

原本我会觉得,大家在网络上,生活中,微信群中谈论这件事情,甚至发挥福尔摩斯的天分来充当侦探,非常正常,谁都会关心朱令,一个原本应该和我们一样,有着美好生活的人。只是那些声称知道内幕的帖子或者显得逻辑严谨的推理,成为谈资也很正常。

但是当我突然意识到,因为这宗悬而未决的案件而影响了现实生活的人,距离自己如此近的时候,我会觉得,人们的热心,激情,正义心,有太多不对劲的地方。为何人们对一个人充满了同情心的同时,却对另外一些人如此的残忍?

很多人说,舆论不会杀人,舆论不存在未审先判,但是如果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被别人认定做了坏事,然后面临这对夫妻的处境,真的对自己的生活毫无影响吗?如果说,一个人坚强到可以不理会所有的流言,但是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确确实实受到影响,在没有经过审判确认违法的情况下,生活的平衡被打破,公平吗?你自己,受得了吗?

(注:朱令案再次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图为朱令和其母亲;编辑配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她们或者他/她是坏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那判定坏人的程序是什么?如果只是凭借个人判断,那未来自己被有些人认定是坏人,做出同样的举动,别人都是充满正义感的观众来围观,自己找谁去要求公正呢?

不管是白宫网站上的签名,还是那对夫妇的遭遇,其实已经不再是谈论那样的简单。朱令案激起人们的义愤,说到底应该是对当年侦查过程的不满,也是对中国的司法不完善的不满,既然这样,如果要真的帮助到朱令,还她一个公平,应该是要求重新开始调查,或者公开当年调查的过程。也就是说,对朱令案要承担责任的,大家的指向,在现阶段,到底是政府部门,还是被大家认定为凶手的人呢?

当然,很多人会说,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孙维,因为她的家世,所以政府不听。这在中国的网络世界里面,这是百试不爽的理由,让大众,把对权贵的不满,对社会的不公,投射在某一个具体的人的身上。但是,即便是有家世,在现阶段,她依然是一个公民,即便是被警方和检方起诉,也依然拥有基本权利,依然不能被称为罪犯。如果我们谴责司法不公,怎样才能够促进它的完善,是用这样的倒逼政府行动的方法吗?

看到不少人说,只要动机是高尚的,只要最终得到理想的结果,那么即便伤害了个别人也不重要。但司法公正的最终目标不就是为了保护个体的权利吗?必须承认,如果不是网民和舆论的关注,谁还记得朱令这个人?我支持政府重新启动调查,如果从程序上来说,已经不可能,或者可以公开当时调查的一些资料,至少应该让朱令的父母知道更多。

最后,不得不老生常谈:司法不公,司法不作为,谁都是受害者。

【编辑按】连岳、巫昂、童大焕、姚遥先生日前分别在《大家》撰文谈及朱令一案,角度与闾丘先生有不小差异,有兴趣的读者请移步:

连岳:《在不信任中奔溃——也说朱令案》;巫昂:《为了忘却的纪念——有关朱令》;童大焕:《也说“舆论审判”——有关朱令案》;姚遥:《法律可以阻挡众声喧哗的脚步——也说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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