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由梦答记者问
2014-04-16 冉云飞 冉氏艺文志
冉按:这是去年回答湖南一个内部杂志记者的提问,后他们节刊出来,我亦发到了网络上,但依旧有很多朋友没看到过。有朋友问我一些关于自由与生活之关系的问题,于是拿此作为对问者的回应,请相关的朋友垂注。2014年4月16日于成都
1:自由有多种多样的解释,您认为什么是自由,什么是禁忌呢?对于您与您的职业来说,您觉得这些自由和禁忌体现在何处?
冉:自由的定义是很不好说的,因为自由本身有极其复杂的内涵。在我看来,自由就是除了良善之宪法外,公民之自由意志及活动不受限制,谓之自由。当然,因为每个人应该有同等之自由,那么自由也是互相限制的,故自由也意味着承担相当之责任。自由人比奴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著名心理学家弗罗姆说人有逃避自由的倾向,那是因为有些人宁愿被奴役,也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成为一个自由人。
至于说禁忌,可以说是政治性的,如言论自由是至高无上的,但不能对现实生活产生即时可见的强大危险,除了这样的情形,则言论自由不受限制。这是必须明确而不能混淆的。至于说权利性禁忌,则你不能随便诽谤他人。有些禁忌则属于道德的,如说对残疾人歧视,对女性侮辱的话,在一个文明社会则可视为“政治不正确”。“政治不正确”在必须自我承担责任和彰显其文明程度的社会,可能会成为言论市场上较大的禁忌范围。对于我的职业来说,时刻在与言论自由之问题打交道,自然所有关于自由和禁忌的话题,于我来讲,就是我内心的想法,能通过笔下(键盘下)的文字,畅快而不受阻碍地表达出来,但往往不能如愿。
2:很多时候,我们容易将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混淆,争自己的自由而不管其他。胡适先生曾说过:为个人争取自由,就是为国家争取自由,你如何看到个人和公共之间的自由关系?
冉: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并非势不两立,事实上,去掉基督教对自由的养成和涵蕴外,健全的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基石。什么叫键全的个人主义,即在遵守良善之宪法外,你有相应的承担责任的能力、愿望以及行动。那就是说,一个健全的个人主义者自然是率先关注自己和家人生活质量的人,但他不会忽视自己在公共领域所应承担的责任,无论是道义上的还是事实上的。因为公共领域的生存环境不佳如空气质量恶劣,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因此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他不应该对此只期望搭便车,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
再者言论自由,不是写作者才应争取的权利,没有言论自由,其伤害是普遍而及时的,它会使你的思想表达力萎缩,会使权益受害而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言论自由是一种思想市场,它应该不受阻碍地自由竞争。言论的自由竞争,会促使大家的思考,增长人们的理性,提高人们用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利益冲突的机率和办法。
一个对公共领域他人所受的伤害漠视的人,自己也会因为参与形成社会的沙漠化,而受相应之伤害。一棵树不能抵抗所有的沙漠,你对一棵树的倒下,没有同情心和救助,那么沙漠对你的伤害,那是迟早的事。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我而敲响。没有公共领域的自由,个人的自由随时会受到伤害。一个不想维护公共生活之自由的人,那么他既得不到私人领域内的真正自由,更糟糕的是,受到伤害后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救助。胡适先生说,为个人争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是出于国人过于受宏大叙事的愚弄和国家至上的盅惑,而发出的诤言谠论。但他并不是让你对公共领域所遭受的迫害和灾难,不闻不问。因为个人自由和公共领域的自由,永远是一种互动,而非互相代替。缺少任何一方的良性生长,自由必将受到伤害,而没有任何例外。
3:他(胡适)还说过:给你自由不给你独立仍是奴隶,要怎样理解呢?
冉:我自认为对胡适先生的文章比较熟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话出自1946有次他在北大的演讲。我因着自己的记忆,做了一番查找,其意如下:“‘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给你自由而不独立这是奴隶,独立要不盲从,不受欺骗,不依傍门户,不依赖别人,不用别人耳朵为耳朵,不以别人的脑子为脑子,不用别人的眼睛为眼睛,这就是独立的精神。”
其实自由和独立,都不是谁给的。“给”这词里难免有施舍之意,始终是个被动语态,随时可能会被剥夺回去。这就像我出的书《给你爱的人以自由》,这个“给”字让我始终觉得碍眼刺耳,但实在找不到更恰当的词来替代它。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而不是他人的施舍,独立亦如此。没有自由的独立,和没有独立的自由,都是不存在的,这二者不应该对立起来。自由之敌既来自外在的不当束缚,也来自自己自由意志之使用之不当。独立亦乎如是,独立是自己做主,但自己做主并非胡来,自由何尝不是如此呢?但独立与自由一样是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负相当之责任。独立并非毫无依傍,因为是人是群居动物,他的独立始终受诸种社会关系的影响。
4:在您看来,自由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冉:自由既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没有个人自由,社会自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问题在于,现代社会有的国家,其政府不受约束,组织能力无比强大,而个人则处于不能结社的原子化状态,那么社会的整体状态包括资源都处于一种全面垄断状态,那么个人自由则无从谈起。制度之良性变革,如有较好的宪政政体,对自由的影响自然是决定性的,如今的台湾是个对我们来说看得见,摸得着,在文化上有相当之共通性的模本和例证。变成民主自由之制度后,个人的一切自然会逐渐纳入这样的轨范之中,所以才有不少朋友去了台湾后回来,几乎异口同声地告知我说,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当然自由的社会,也仰赖公民自身的成长,每个人的自由意志至少要符合对自由的最低理解。借用伯林的话来说,就是在积极自由之外,消极自由同样值得我们珍视。
5:对于中国人来说,怎样才能具备自由的思想?
冉:对于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政体来说,人要具备自由思想是很困难的。由于信息管控的无处不在,使得许多人获得信息的渠道受到相当的限制。我常说,选择是自由之本,信息是民主之源。只有单一的信息源,人是难以做出相当理智之判断的。再者,我们的教育在对人独立思考的损伤上,可谓“居功至伟”。因为我们的教育是国家至上的教育观,使得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之忽悠,变得经常而自然。很多人成了自己反对自己(利益)的人而不自知,这真是一种可怪的奇观。钱钟书先生说:“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钱先生虽以谐语出之,揆诸当下,却是沉痛之至的言论。
作为我们来说,要怎样才具备自由思?我也没有灵丹妙法提供给大家。首先教育应该破除标准以及唯一答案。人活在世上,很多事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更不用说唯一答案了。其次要使孩子们经过学习后不厌学,这一点父母应有特别的责任。在我们社会选择如此稀少的情况下,大部分人只有送到公立学校,从思品课到毛邓三,几乎都是洗脑工具,你要如何让孩子尽量减少这些东西的伤害,那可不是件小事。中国的父母不肯花时间陪伴孩子也就罢了,更为遗憾的是,送到学校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孩子受到了愚弄和伤害,很多父母不知情还感谢学校这些教育。当然,其前提是,很多中国父母自身所受的教育都是有毒的,他们昧于不知所受愚弄的处境,自然没有办法让孩子脱离蒙昧而受愚弄的状态,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在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我启蒙的工作,要获得自由思想,任重而道远。
6:除了政治经济领域,很多人说中国人的教育也是在禁锢中的,孩子们大部分在童年就被教育束缚了脚步,那么,在这样一个不自由的环境下,您觉得该如何给他们自由?
冉:我认为在所有伤害孩子的事情中,没有哪一件比中国父母对孩子的势利所造成的伤害更大。这话怎么讲呢?中国父母望女成凤、望子成龙之心的迫切,使得孩子们受到的伤害数不胜数。女愿不愿、能不能成凤,儿愿不愿成龙,能不能成龙,他们不管,在他们看来,不能成凤不能成龙就是失败。但全然不看儿女自己要成什么样的人,在许多父母看来,孩子不具备独立人格,没有自己的权利。当孩子考试好的时候,他们就得意洋洋,到处炫耀。当孩子不那么出色,比较失败的时候,他们就好像自己没生过这个孩子似的。这样的势利,泛滥在中国的家庭中,而许多人竟然不以为是问题。有的父母甚至公开说,“你考得不好,或者做错了事,你撒了谎,就不再爱你了”这样的话,这种威胁和势利,使孩子受害非浅。
在我看来,中国最应该受教育的是父母,而不是孩子。社会上应该有真正的父母学校,教人如何做父母。做父母不是天然就会的,那种以为孩子无论怎么带都没有问题,这种想法的有害性其实相当严重,但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中国的父母不知养老不只是孩子的责任,因为任何人都是纳税人,政府对赡养老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不应该立法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写进法律中,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在收了民众税收后,不负担对民众的养老之责,来个双重剥夺,金蝉脱壳。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很多父母把养儿防老还当作不易的经典看法来供奉,丝毫不觉得这里面对家庭关系的伤害到了一种什么样的程度。有养儿防老、光宗耀祖的理念,在对孩子的爱中充满势利,就是必然的。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想真正给孩子以自由是难上加难的事。
我认为父母必须深知,孩子不是父母的跟屁虫,不是父母的复制品,他是一个独特的独立的自己,任何人都不能代替他。著名心理学家弗罗姆说,世界上最艰难的爱,是我们对孩子们的爱,因为我们爱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最终离开我们,去过自己独立自由的生活。如果不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对孩子的爱,更多是以爱的名义而实行的控制和束缚,这样的爱是不能给孩子以自由的。
7:您是如何给您女儿自由的,能举一个小例子吗?
冉:这样的事例当然比较多,只举最近的。最近她在高二时休学了,放弃中国高考,作为父母非常尊重她的意见。这样大的事情,她当然与我们商量,我们当然也会跟她说这样做的利弊,但做决定是由她做出的。很多人觉得孩子小,他们理解力有问题,判断力也不健全。事实上他们比我们想像的都要强。一个美国小孩子十来岁就知道研究自己身边的事,做出像样子的报告,而中国的孩子却只会死记硬背标准答案。如此不可能培养孩子的独立自由精神和为自己负责任的公民意识。
请让我在此多说几句:中国的教育都是颠倒和错乱的,小学到高中把孩子当成成人一样来管教,有做不完的题,仿佛不把他们累趴下就绝不收场。可是上了大学,却将成人当孩子来放纵,“六十分万岁”的混文凭者不计其数,学生很少有责任感的培育。而西方的教育刚好相反,把小孩子当小孩子,小学中学基本上是玩,到了大学就要认真学习了,不轻松了,这样才符合人之天性。中国教育这样的倒错,在我看来容易培养奴才(中小学的标准答案)和没有责任感的人(大学里的放纵)。
8:在我们的公共生活当中,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有哪些是让您觉得他们没有具备自由意识的?比如抗日时期,人们上街砸车,这种随大流现象,您怎么看?
冉:培养自己的自由意识之路相当多,而且日常生活中需要培养的地方遍地都是。比如“纳税光荣”这样的口号,绝对是个大忽悠。纳税与光荣之间毫无关系,纳税是民众让渡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出来,委托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人士管理,做好服务工作。政府系纳税人所养,就像个物业管理公司,做不好就应该受到批评和撤换。西方有句谚语谓:人一生有两件东西无法逃避,那就是死亡和纳税。中国很多人包括许多有名的人都不知道,人一生下来就在纳税,以为只有有工作的人,有收入的人才在纳税。也就是说很多人只知道所得税(顶多再知道点增殖税),而不知营业税、消费税、流转税等诸多税种,与自己日常生活的关系。只要你活着,哪怕你是乞丐,税也每天都跟着你,你不可能摆脱。你纳了无数的税,却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常识。既然不知道这样的常识,当然不知道“无代表,无纳税”的真义。这样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识,连许多中国读过大学的人都不清楚,何况很多没有受过教育,或者是只受过教愚的民众呢?
由于长期受愚民教育,所以不少人只能算是乌合之众,包括一些大学生。很多人不想想,你反日上街砸车,损害了谁的利益?就像别人欺负你,你却只会回家打老婆,这样的怂男人,你还好意思正义满腔,充满一肚子的道德鸡血?很多所谓的“爱国者”只是一堆易燃的垃圾,根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是成为自己反对自己利益的傻瓜。仇恨教育是有很强的反噬力的,受伤害的最终就是那些反对者自己。那位在反日游行时在西安打人砸车的蔡某人,最终成为被利用的替罪羊,被判十年徒刑。这样的教训,还不足以让你反思,那就只能说明你的确害上了受虐症,反对自己、害自己上瘾了。再者,你平时想争取自己的权利,刚一上街还未游行,就可能被抓,说你非法游行,没有申请。但反日游行既没有申请,而且还能大张旗鼓地进行,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呢?好好想一想就那么难吗?
9:自由精神和冒险精神有什么相同和差异?
冉:自由精神和冒险精神有重叠处,但并不完全一样。个人冒险去尝试一件事情,可能和争取自由无关。要什么样的人才有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呢?那就是从小能得到较多父母关爱的人,比较有安全感的人,才有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中国很多人并没有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就是没有得到父母真正的关爱与接纳所致。没有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的人,要想有争取自由的精神,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自由精神固然有理性的思索,但也少不了探索精神和冒险精神,没有冒险和探索精神作预备,要培育自由精神,其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10:您的自由梦是什么?
冉: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是所有关于自由的梦想中,最让我感动的篇章。让我也像他那样梦想,我希望自己的国家有一天能够真正站立起来,每个人都能享有自由。“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一起工作,一起祈祷,一起斗争,一起坐牢,一起维护自由;因为我们知道,终有一天,我们是会自由的。”
2013年8月20至21日于成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