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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中国的现代化还远没有完成,将“拆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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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11-4-2010 20:0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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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拆迁”成了中国舆论场上非常负面的概念。拆迁被简单地与滥用公权力及强者凌弱划等号,钉子户作为抗暴的象征,在互联网受到正面称赞。这样的舆论导向不利于公众对拆迁的理性认知,并将中国基础设施现代化进程拖入意见争执的沼泽地,整个中国社会将为这些争执埋单。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的确存在强行拆迁的现象,由于拆迁者或是政府或是开发商,相对于被拆迁者个人更有权力,因此舆论支持弱的一方有其自发的一面。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各地的每一次拆迁都是个案,情况千差万别,但许多舆论给所有纠纷贴上“施暴与抗暴”同一个标签,这个标签与事实的距离,就像“所有拆迁都是正确的”与事实的距离一样大。


  过去30年中国的现代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不断拆迁的过程,拆迁直接或间接触及了中国城市的大多数人。让我们想一想,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拆迁中受益更多呢,还是受损更多呢?如果说中国现代化是“野蛮拆迁”拆出来的,这样的价值判断是中国大多数人的吗?



  今天中国各地的拆迁,相对于过去受到更多约束,中国的司法建设进程不可能允许拆迁者比过去“更野蛮”。但围绕拆迁的冲突却层出不穷,除了“捍卫公民个人权益”,中国社会的利益格局从1.0上升到2.0的版本,是更重要的因素。



  当下中国社会的拆迁纠纷,绝大多数是利益之争。开发商想少给些,被拆迁者想多得些,这是商业社会正常的一对矛盾。但必须指出,当前的真实情况是,拆迁者能够成功“少给”的机会越来越少,被拆迁者“多得些”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多,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被拆迁者更“拖得起”,拒绝拆迁的方式变得更多,他们正在从以往拆迁对立中的弱者变成强者。



  拆迁在很多国家都引起争议,很难操作,最好的办法是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拆迁,依法索赔。比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早有裁决案例,认可了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行使征用权的做法。通常对维护个人权利很在意的美国社会,对“钉子户”却往往表现出冷淡,他们认为过度支持“钉子户”的主张,会增加政府创造公共福利的成本。



  目前中国出现拆迁费越高越难拆的恶性循环。社会上流传着无数因拆迁一夜暴富的故事,它们刺激出对更高拆迁补偿款的期待,鼓励了“钉子户”们更顽强的坚守。在拆迁者与被拆迁者的对峙中,法律至上的准则得不到捍卫。民间的经验是:“钉子户”有多强悍,得到的利益就有多大。



  目前仍有被拆迁者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情况,但把个别的不公平说成整个时代的颜色,同样是不公平的,也是失实的。我们认为应重建法律对解决拆迁纠纷的权威,把判对错的权力交还给法院,舆论应尽可能从对具体拆迁纠纷的干预中离开。对于一起复杂的民法纠纷案,遥远的互联网使用者尤其不应充当“陪审团”。



  中国的现代化还远没有完成,未来的拆迁不可避免。不要让它变成中国社会的痛苦,不要释放过多的欲望强化被拆迁者的吃亏感。中国不能变成连建一个立交桥都征不到地的印度,那不是中国社会的利益。而包括那些被拆迁者,我们都生活在这个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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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11-6-2010 04:32:50 | 只看该作者

Re: 环球时报:中国的现代化还远没有完成,将“拆迁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中国就像是个肿瘤,因此纠缠于肿瘤内部谁对谁错的纷争,确实如文中所说,是件很流脓的让大家都拎不清的事情。
【 在 jprp (极品人品)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拆迁”成了中国舆论场上非常负面的概念。拆迁被简单地与滥用公权力及强者凌弱划等号,钉子户作为抗暴的象征,在互联网受到正面称赞。这样的舆论导向不利于公众对拆迁的理性认知,并将中国基础设施现代化进程拖入意见争执的沼泽地,整个中国社会将为这些争执埋单。
: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的确存在强行拆迁的现象,由于拆迁者或是政府或是开发商,相对于被拆迁者个人更有权力,因此舆论支持弱的一方有其自发的一面。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各地的每一次拆迁都是个案,情况千差万别,但许多舆论给所有纠纷贴上“施暴与抗暴”同一个标签,这个标签与事实的距离,就像“所有拆迁都是正确的”与事实的距离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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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enlix 于 Oct  3 18:10:03 修改本文.[FROM: 128.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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