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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恶例——广州警察恶性羞辱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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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1-2019 23:41: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恶例——广州警察恶性羞辱女律师

如何防止警察性骚扰?

张千帆(北大教授)

两个多月前,中国的“米兔运动”轰轰烈烈突然降临,不少“公知”大V和公益人士卷涉其中,公知圈内也对运动的方式和效果产生了激烈争议乃至撕裂。
当时被忽视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公权力的性骚扰。和警察等公权力相比,公知圈或公益圈的权力资源即便有,也十分有限。受害者尚可能实现私力自救,或诉诸网络舆论使侵害人声名扫地。然而,公权力的性骚扰就远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关系的失衡被放大了许多倍。在职场内部,上级通过巨大的权力资源得以对其下属维持不正当性关系,即便下属不愿意也慑于其掌握的公权力资源而无可奈何;在监狱、看守所甚至一般公众场合,警察等一线政府工作人员则可能依仗手中掌握的强制权力,对普通平民实施性骚扰。



最近发生在广州的一起警察针对女律师的恶性侮辱,即为其中的一个恶例。

今年9月20日,广州律师孙世华女士接到通知前往荔湾公安分局的华林街派出所,办理一家老上访户的取保候审。当她要求主办案件的陈姓警员提供姓名警号时,陈警员用力将工作证甩向孙律师。后者本能地用手遮挡,竟立即被指控为“袭警”!随后遭到暴力围殴、掐脖,并以查验身上是否藏有“凶器”为由被强令脱衣搜身,致使其精神遭受严重伤害。

事后看,针对孙律师的暴力侮辱很可能是事先设好的一个“局”,或许是要警告她不要代理老上访户等“敏感”案件,或许是报复她自己的“敏感”家庭背景——她丈夫是隋牧青,刚刚被广东司法厅吊销律师执照的知名维权律师。具体出于什么动机,局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论是哪种动机,针对孙律师的暴力侮辱显然是严重的公权滥用,不仅和正当合法的警察职能风马牛不相及,而且涉事警察个人已经触犯刑法。
事实上,广州警察针对女律师的侮辱已经不是普通的性骚扰,而是已经构成“强制猥亵”或以暴力胁迫“侮辱妇女”的犯罪。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条很适合对孙律师实施恶性侮辱的警察,其“暴力”、“胁迫”、“强制”等方式显然存在。

就在这起事件当中,受到强制猥亵或侮辱的女性即不止孙律师一人,而是还有两名女上访人,其中一人因为用手机拍摄了现场视频而被强令脱衣搜身。可见某些警察对于玩弄公权、胁迫侮辱妇女已经习以为常。


由于公权力未能得到法律的有效约束,警察侵犯上访人、维权律师的基本权利等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其中对于女性的侵犯性质尤其恶劣。如何防止这个特定场景下的公权滥用?这是一个老话题,我也没有什么良方。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受害人像孙律师那样,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公权滥用的恶劣行径并追讨他们的法律责任。即便不能将恶警绳之以法,也要让他们声名扫地。

我也希望“米兔运动”的倡导者不只是聚焦于公益公知圈,而是更多关注被公权力粗暴侮辱和骚扰的女性。

来源:FT中文网 10月9日

女律师华林派出所遭殴辱?

明理客

9月20日下午,女律师孙世华在广州市荔湾区华林派出所正规办案,却遭到了一些警察殴打和脱衣羞辱,被非法拘留7小时。她的丈夫隋牧青于21日凌晨2点呼吁,恳请外界紧急关注。





由于事发突然,现场众目睽睽,异常惊讶。一名市民梁颂基劝阻殴打,遭到传唤。同时,另一位市民张五科用手机拍下警察掐孙世华律师造成翻白眼的视频,亦遭传唤。张五科担忧带着的4岁姨侄被警察隔离受到言语伤害,被迫删掉视频。

目前,华林派出所对此事没有公开回应。如果警员殴辱女律师属实,公众颇为奇怪动机何在?真相究竟如何,有待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督查。

孙世华律师方面,正在等待荔湾区公安分局的督查结果。

女律师丈夫称,妻子与警察沟通案情却遭殴

20日下午,当事女律师孙世华为代理的一件访民案到广州市华林派出所,欲和主办警官沟通案件,却意外地遭到警方扣押。直到21日凌晨四点,孙世华才被丈夫隋牧青保释。

她的丈夫隋牧青先后在20日晚上和21日凌晨两点左右发网帖称,妻子约访办案警官却遭到警察诬陷袭警,于是受到非法扣押。并且,在扣押期间挨了打,而且被警察以检查为名脱衣羞辱。

孙世华描述被员警殴打后报110,接线警察起初推诿。“接线警员先说会派人来,又说不会派人来;过一会又说上报领导,就是不肯出警”。于是,孙世华方面怀疑华林派出所包庇警员犯罪,销毁相关录音录像证据。警方互相包庇。

直到次日凌晨2点,110警方才处理了孙世华律师的投诉,荔湾区公安分局出警到华林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孙世华律师有两名同事与丈夫隋牧青陪伴,警方对孙世华做询问笔录时,拒绝其他三人陪同。

隋牧青愤慨不已:“律师办案被警察碰瓷,继而非法拘禁并以检察为名强令女律师脱光衣服进行人身羞辱,世所罕见,太恶劣了!”

两名市民证实,派出所警察打孙世华

事发当日,市民梁颂基前往华林派出所办事,恰巧看到警察打孙世华律师的一幕。






事后,他按手印写出证词,描述了大致的经过:

当日17:00左右,在(华林)派出所发生惊人一幕。一个中年女子对一便装男拦了一下,说:“请留步,我來是办***案,你能不能***”,便装男随后把此中年女人掐住脖子反剪其左手死死塞在墙上(该女子几乎被塞得双脚离地,非常痛苦,被扭得身体扭曲)。本人出于防止罪案发生的人性原則,马上走上前去,劝喻双方冷靜。(本人与二人完全沒有肢体接触),不够30秒后,一帮中国公安(約15人左右)居然把我抓起來,(期间强制反转我右手,造成我很痛。)以涉嫌***罪為由传唤至21:00左右!在派出所笔录期间,听到那女子似乎被殴打的惨烈叫声。

离开派出所后,(我)得知那被塞在牆上的女人姓孙,是隋牧青律師的老婆。

和梁颂基一起到华林派出所办事的张五科,同样目睹并拍摄了警察殴打孙世华律师的视频。21日,该市民亦按手印写下更详细的证词。







……

待姨侄停止哭泣时回头一看,麻烦了,女律师被凶我的便衣男卡住脖子,眼睛不停往上翻白眼。我用手机正对抢拍下这一瞬间。

……

我和梁颂基被无端所谓强制传唤,全是因为这一幕场景。如果我没有拍下女律(师)被掐翻白眼视频,我也不会被无端传唤5个多小时;如果我没有拍下女律(师)被掐翻白眼视频,便衣男士不会松手的,他那时已经疯了。

如果我不拍下这一幕,疯狂的便衣男士不知道松手的,女律就真的是LeiYang第二。

如果我放弃正义删除视频,我永远见证不了魔鬼式什么样?

如果我知道会发生这一切,我怎么都不会带上一个孩子,誓死捍卫正义,绝不妥协。

……

如果4岁的姨侄没有被强制隔离,我是不会在那完全与事实不符的笔录上签名,并写下恶心至今的那句话。

在讯问室里看我多次听到女律惨叫声,泪奔啊!

我想4岁的姨侄被绑架,我不得不顺从,不得不妥协。

我痛心啊,手机里女律被掐脖子翻白眼的视频被他们强制删除了。

孙世华律师方面和两名现场市民,均表明华林派出所警员殴打孙世华。事实果真如此吗?公众期待荔湾区公安分局正式通报督查结论。孙世华正在等待督查结果,并决定将对自己无辜被殴辱之事继续维权。

当事人孙世华律师:

我被广州警察构陷抓捕、羞辱的恐怖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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