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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枪案局中人 | 律师学者家属八年呼喊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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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9-2019 23:13: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仿真枪案局中人 | 律师学者家属八年呼喊全纪录

正义联接  2018-04-14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  有狐 有狐
徐昕按:前些天,我到福建高院,见了主审法官,沟通刘大蔚案开庭审理事宜,也会见了刘大蔚。此案和天津赵春华案,是推动两高涉气枪案件司法解释出台的主要影响性案件,而又因为等待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刘大蔚在漳州监狱多呆了一年半。期待尽快开庭。刘大蔚等得太久了。

同时,在肯定两高涉气枪案件司法解释进步的基础上,还须持续呼吁:公安部提高枪支认定标准。



【搜狐新闻编者按】“仿真枪案”定罪量刑标准有了变化。“两高”近日发布批复,明确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按照规定,为了收藏、娱乐持有气枪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这对涉案当事人和家属有利”, 长期关注仿真枪案的法律学者侯欣一说,“但这毕竟只是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一个答复,与司法解释有距离。”

近年来“仿真枪案”频繁出现,广东的陈俊延因摆摊卖玩具枪入狱被判十年,天津大妈赵春华因射击摊上摆放的枪形物被判三年。福建的刘大蔚因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案件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门一条能把“气枪”认作枪支的标准。多年来,很多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关注到了这一问题。他们或呼吁或谏言,或为具体案件当事人辩护、申诉。
  
我们以“王国其案”(王国其是仿真枪案中第一个被改判无罪的人,也使得仿真枪案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为起点,以2017年为节点,记录了国内仿真枪案典型案例中当事人的命运起伏,以及律师、学者、家属八年来的呼喊历程。


仿真枪案局中人
律师学者家属八年呼喊全纪录

文 / 吴雪峰 杨磊
搜狐新闻-后窗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3月28日,在火锅店上班的胡国继,从媒体记者口中了解到了“两高”的批复。她觉得很适合儿子刘大蔚的案子。四年前,刘大蔚因为从台湾网购一批仿真枪而入狱,以“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

“因为他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接触过枪”。胡国继说。

2016年10月,福建高院决定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但至今没有开庭重审。胡国继说,她和刘大蔚的父亲刘行忠正在催开庭,每个月都会去看刘大蔚,“他现在心情状态很好”。主办法官和代理该案的律师徐昕曾对刘大蔚说案子有很大的反转余地,“所以他很有信心。”

2010年,公安部重申1.8 J/cm⊃2;的枪支认定标准,较之之前≥16J/cm⊃2;的标准宽泛了很多。2011年到2015年,全国发生仿真枪等各类枪支案件9000余起,犯罪嫌疑人8万余人。刘大蔚是其中之一。

越来越多的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关注到仿真枪现行标准导致案件激增及其背后的问题。他们或呼吁或谏言或为具体案件当事人辩护、申诉。

改变正在发生。3月28日,《批复》要求,对以收藏、娱乐为目的,涉案枪支致伤力极低,主观上难以认识到系枪支,行为人系初犯、偶犯等情形的案件,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枪支数量、致伤力大小、行为人认知等主客观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唯枪支数量论。

“《批复》可能与期望的还是有点距离,原来大家期望的是,这类案件以后尽量少动刑事手段,更多使用行政手段处理会好一点,”多年来关注“仿真枪”案的法学教授侯欣一说,“目前只是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

不过他依然认为这是个利好消息,至少对刘大蔚案是个好消息,“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提高,会让更多涉枪案当事人免于刑罚,让仿真枪爱好者免于恐惧,让社会更加安全稳定。这正是法治的意义所在。”


(陈俊延入狱后写给妻子的信。因担心她想不开而画搞笑漫画。受访者供图)

进入公众视野

国内“仿真枪案”中,王国其是第一个被改判无罪的人,他的案子也使得“仿真枪案”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2009年10月,35岁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他在广州卖玩具,警方在他的摊位查获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法律意义上真正的枪支。

2010年5月,“王国其案”在广州一审,他因“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王国其当庭痛哭,“这些玩具枪,打到身上只是红点点,怎么就成真枪,就犯罪了?”

王国其的家属找到了律师周玉忠,希望通过上诉减少刑期。

这是周玉忠第一次接触“仿真枪案”。他花了一周时间研究案卷资料,得出“背离常识”、“判决荒唐”的结论,决定为王国其作无罪辩护。

周玉忠发现,判决的最重要依据是枪支认定标准。该案中,司法机关依据公安部于2008年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即“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 J/cm⊃2;”来认定是否属于枪支。

十几年来,国内枪支认定标准经历了一次较大的变化过程。2001年,枪支认定标准为≥16J/cm⊃2;,这是弹头嵌入松木板的临界点;2007年制定、2008年3月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确立“≥1.8 J/cm⊃2;”的标准。

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重申,凡≥1.8 J/cm⊃2;就属于枪支。周玉忠说,“这是公安部向省级公安机关发的一个内部规定,但并未向外界公开。”

这一标准,来源于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起草单位的研究。牵头人是从事痕迹检验工作30多年的季峻,他被称为南京警界的“福尔摩斯”、“唯一弹壳专家”。

他在室内无风的屠宰猪场,用了11只重200斤左右的健康长白猪做试验,用直径0.6cm重0.9g钢珠弹,距离10-20cm射击猪的眼睛,随后射距改成1米。最终得出结论,1m内阈值钢珠气枪致伤下限值可定为1.8J/cm⊃2;。

在周玉忠接手此案时,仿真枪相关案件并不多,国内并无人公开讨论“仿真枪案”。

多年后,周玉忠就枪支认定标准多次找季峻,甚至投诉季峻。“最后季峻给我打电话,‘我说了不算,你去找公安部吧’。”

周玉忠写了上万字的上诉书,分析枪支标准问题:他查阅大量资料,1.8J/cm⊃2;的枪支认定标准,相当于2001年原标准的1/9,港、澳地区标准的1/4,台湾和日本标准的1/11;1.8J/cm⊃2;连皮肤都穿不透,即便高能量气枪枪支射击人体,也需要31.6J/cm⊃2;才能穿透人体的头部、胸部、背部这些致命点。“1.8J/cm⊃2;的标准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经办法官说,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这之间,2013年4月,“王国其案”再审,10年刑期改判为4年。

王国其家人已对这个结果满意,走出法庭后,他们哭着向周玉忠连声道谢,但这并非周玉忠想要的结果。

周玉忠自认为是个较真的人,他认为法庭必须否决此标准的刑事适用并判决无罪。否则,这类案件将会不断发生。

被带走整整5年之后,2014年11月,王国其被改判无罪,在法庭上,他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周玉忠对搜狐号《后窗》说,在“假枪真罪”类案件中,“王国其案”首次排除1.8 J/cm⊃2;在刑事审判中的适用。从此,社会各界要求立法解释枪支、重审类似案件、完善仿真枪管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起个案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3年10月21日,王国其出狱后第三天来律师所感谢周玉忠律师。2016年他拿到国家赔偿。受访者供图)

“刘大蔚案”起伏

周玉忠“类似‘王国其案’的‘仿真枪案’还会发生”的判断正在成为现实。

就在王国其案诉讼期间,“仿真枪案”在全国各地发生。以广东省公安厅曾发布的一条消息为例,2014年7月10日凌晨,广东9市10单位开展涉枪专案收网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缴获各类枪支115支、仿真枪12000余支......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周玉忠四处奔走呼吁,希望获得学界、业界支持,响应者寥寥,直到“刘大蔚案”。

这是福建省同类案件中,第一个往无罪方向辩护的案件。它刷新了周玉忠对枪支认定标准导致的后果的认知底线——同样是仿真枪,王国其卖仿真枪无罪,而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

2014年7月,时年18岁的刘大蔚从台湾合法卖家的网店中,选购了24支仿真枪。7月底,卖家发的货被海关查获,8月底,他被刑拘。检方称,24支仿真枪中有20支达到真枪标准,即大于1.8 J/cm⊃2;。

刘大蔚父母查到“王国其案”,找到周玉忠。电话中,第一句话就是,“我儿的案子就全靠你了。”

2015年4月,周玉忠第一次见到刘大蔚,面前的这个短发少年反复在问,王国其都无罪了,为啥还不放了我?

5月一审开庭,刘大蔚的头被黑布蒙着、戴着手铐。周玉忠据理力争,法院才同意将刘大蔚头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铐解除。

一审时,周玉忠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既有“王国其案”相关资料,也有国内外关于枪支标准的文献。他复制了“王国其案”的辩护思路: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大蔚绝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但刘大蔚还是因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他当庭嚎哭,“如果这是真枪,我愿意拿它打我,如果打不死我,就把我释放。”

周玉忠也很愤怒,“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的罪行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违反常识!”
此案出现实质性转机,是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徐昕介入之后。

2015年10月,即“刘大蔚案”终审维持原判一个月后,徐昕决定接受家属委托,代理该案。“说实话,当时信心不大。这不像‘聂树斌案’,不是真凶出现、亡者归来那种客观证据出现的案子,申诉难度极大。”

这是徐昕第一次接触仿真枪案,也是第一次听说1.8J/cm⊃2;的概念。他搜索案件库发现,每年上万人因为这个标准获刑,而“刘大蔚案”最为典型,几乎是判得最重的案例。

徐昕会见刘大蔚,刘提到被定案的枪支不是他买的。这句话成为徐昕的辩护策略。

同时,徐昕也希望通过这起典型案例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提高、对枪支更加科学的分级管理。

他在3000余万粉丝的实名微博上“每日一呼”;在专注于司法专业的微信公号“诗性正义”上刊发相关文章,“刘大蔚案”等涉及“仿真枪案”的文章,阅读量早已过亿。

2016年10月,在徐昕接手案子一年后,“刘大蔚案”启动重审。徐昕在微博上对相关司法人员表达谢意,同时呼吁尽快开庭。但“刘大蔚案”至今仍未开庭。


(2016年10月,刘大蔚案批准重审。刘大蔚父母和律师徐昕(中)合影。受访者供图)

母亲

自儿子被抓后,刘大蔚父母卖掉了四川老家的小卖部,赶到儿子所在的福建某监狱附近租房。一边在工地打工,一边为儿子的事情奔走、呼吁。

母亲胡国继开通了微博,名叫@假枪真罪刘大蔚的母亲 一年半下来,共发了727条微博,无一不与“仿真枪案”有关。

二审判无期之时,她在微博中说,“大蔚觉得不能给我们养老,叫我们再生一个。”

没人理她。

在“仿真枪案”中,刘大蔚的母亲一直站在台前,几乎成了与聂树斌母亲一样的“民间斗士”。

胡国继是无数“仿真枪案”家属的代表。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6年,涉枪案件连续三年近8000件,其中绝大多数为“仿真枪案”。在中国,保守估计有近60万仿真枪爱好者。

因代理“王国其案”,无数仿真枪案家属向周玉忠求助,让周玉忠感到吃惊的是,其中居然不乏前法官、警察、老师、大学生、医生、设计师等等......

湖北一位男子因为仿真枪被抓,他出生于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孩子他爸极要面子,儿子被抓让他觉得抬不起头,三年了,还瞒着很多同事。”这位男子的母亲告诉搜狐号《后窗》,顾及到颜面,他们依然未将儿子的案子公开曝光。

她从律师周玉忠的QQ空间添加了刘大蔚母亲胡国继,几乎每天夜里都跟胡国继哭诉。


(天津大妈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被抓,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资料图)

“搞个提案吧”

2016年10月,就在“刘大蔚案”悬而未决之际,“天津大妈案”发生。

51岁的赵春华,在“天津之眼”摩天轮附近的亲水平台摆射击摊,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天津警方鉴定为枪支。12月,赵春华一审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在各地司空见惯的射击摊主,成为持有枪支的犯人,与认知常识的巨大背离,相较于“王国其卖枪案”、“刘大蔚买枪案”,“天津大妈案”引发无数人共鸣。全国多地气球射击摊也在一夜之间消失。

徐昕与律师斯伟江主动代理该案,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徐昕记得,会见赵春华时,她担心连累了女儿,一直在自责。他对赵春华说,希望这起个案能推动法治进步,将来你也要站出来呼吁。赵春华并不是很懂这句话,但点了点头。



“赵春华案“二审开庭一周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举办了“仿真枪案”研讨会。会上有相关部门人员前来旁听,最后打了声招呼——你说得对。

何兵最早也是从徐昕处关注到仿真枪案——几乎每天早上,徐昕都在朋友圈转发呼吁“刘大蔚案”尽快开庭的文章。2017年初,何兵和燕薪律师一同代理辽宁鞍山“于萌案”。预备役军官于萌,因收藏仿真枪被举报,5支被鉴定为真枪,被控非法持枪,羁押190多天后取保候审。

在徐昕、何兵等人看来,仿真枪现行标准导致案件激增,仿真枪案更是需要学界业界共同接力,以“日拱一卒”的努力去推动标准的提高。

徐昕抓住一切机会去推动这件事情。2016年11月的一次论坛上,徐昕见到当时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徐昕向侯欣一提及仿真枪案,希望侯欣一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在2017年两会上提个提案。侯欣一想了一会,但没有给出明确回答。

这位年近六旬的法学家,对待两会提案异常严谨。近十年,他反复就“实行侦查和羁押分离”的问题提建议。

侯欣一下定提提案的决心,是在“天津大妈案”庭审现场。

那是大年二十九,尽管临近春节,法庭却坐满了人,侯欣一特地前来旁听。休庭时,辩护律师徐昕找到侯欣一,“我们不能止于个案,还是要从立法上解决实质问题。”

“搞个提案吧。”徐昕说。

“好。”侯欣一答应了。

徐昕还没来得及说完感谢,侯欣一说,“别客气,我们都是凭良心做事,都是想推动法治的进步。”

庭审结束,天津大妈从实刑3年6个月,改为判三缓三,取保候审。她能够回家过年了。

次日,除夕,徐昕又写了一篇长文《拜年了,顺便再呼吁枪支认定标准提高》。他转文章转发给侯欣一,101秒后,侯欣一回:弄提案。


(2017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侯欣一,在两会上关于提高仿真枪认定标准的提案引发关注。网络图。)

“让仿真枪依然具备大众的娱乐属性”

2017年两会曾吸引了很多关注“仿真枪案”的人的目光。

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提交了关于仿真枪的提案,主要内容为:提高枪支认定标准,对枪支分级管理。

侯欣一称,短期内可以实现提高枪支认定标准,降低“仿真枪案”数量。从长远来看,枪支必然要分级管理,真枪必须禁止,适当流通的仿真枪可加强管理,几乎构不成伤害的玩具枪依然可以放开流通。“让刑事的归刑事,让行政的归行政,让仿真枪依然具备大众的娱乐属性。”

徐昕认为,这个提案短期内有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在2017年两会上提交了相关建议,他建议仿真枪管理加快立法,应该立法制定新的政策,而非简单恢复到原来的标准。

蔡学恩认为,公安部在制定新规,让人欣慰,“这可能是理顺真枪、仿真枪、玩具枪管理问题的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这是蔡学恩第二次在两会上提交相关建议了。2016年,他建议规范和提高仿真枪入刑标准,16—20J/cm⊃2;,是界定仿真枪与枪支的可取标准。将“仿真枪案件”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更契合“依法治国”的主旋律。

更早准备提案的是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2016年两会,他明确提出,枪支鉴定标准太宽,应修正。仿真枪变真枪的案件不断增加,公安部的1.8J/cm⊃2;枪支认定标准应当重新审查。

朱征夫说,公安部门对此有所回应,但无法公开;蔡学恩称,公安部就技术性问题进行了回复。

2017年1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对携带、非法制造、买卖、私藏仿真枪等情形,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

2017年两会前一周,北京检方对网购仿真枪的父子不起诉。2016年5月,这对父子从网上购买了两支仿真枪,被控“非法买卖枪支罪”。

包括何兵教授在内的一些法学家认为,这些都是积极的信号,在未来,“仿真枪案”会向好的方向发展,量刑会减轻。

但律师周玉忠则认为,1.8J/cm⊃2;枪支标准,依法仅能选择性用于生产领域,片面提高标准,或仅降低处罚及量刑,虽有助于减少新案的冲击,但难以解决之前错案。

每当王颖想念未婚夫陈俊延的时候,她总会想到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陈俊延隔着铁窗说,他一直在关注“仿真枪案”,知道“王国其案”、“刘大蔚案”以及“天津大妈案”。他将这些案子视为一种积极的信号,对未来充满乐观,“我们不要放弃,你等我回家。”

仿真枪曾给过他们美好的童年回忆,并成为谋生的手段。那时候,陈俊延一边读函授本科一边摆摊卖仿真枪。陈俊延说,挣了钱,“我带你走遍世界。”

刘大蔚的父母正努力攒钱,等儿子出来,拿点钱让他去学技术,或是做点小生意,“这是我们理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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