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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民指难:赵鼎新支持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缺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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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2 20:3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什么说赵鼎新支持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缺乏常识?
忠民指难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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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赵鼎新关于方寒事件的分析,对赵鼎新这样有理科背景的社会学教授来说,在常识认知上的幼稚实在令人费解,如果不是心存恶意,很难想象。其人基本常识逻辑的错误,尤其缺乏对文字文学文人的基本审美,缺乏社会伦理法律公共事务的整体认知,会给自己烙上负面的信誉,也会误导一部分观众。
很多成年人包括玩文字的不承认韩寒的文章水准,部分是嫉妒和恨,也有相当一部分,包括赵鼎新方舟子这类缺乏灵性和才华的人,不理解文字的趣味灵动个性是吸引读者的主要因素。,韩寒网络号召力靠的并非十多年前的小说,04年以前,关心韩寒的并不多,韩寒声名鹊起,主要靠博客里一系列的杂文,固然对公共话题的关注迎合了网络读者的需要,文字表达鲜明的个性和阅读快感才是受追捧的主要因素;另外就是几次笔战,展示了韩寒高出对手的才华机智。
方舟子支持者赵鼎新崔卫平等,没有正确理解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边界和底线,没有理解微博和网络媒体兴起后,方舟子的质疑指责已经不是个体言论,他和几百万粉丝组成的是一个强大的媒体势力,以流行语来说,叫“自媒体”,韩寒虽然也有众多支持者,但这一事件中并不匹敌,因为方舟子及其支持者攻击的是韩寒个人。
现代法治社会言论自由潜在的标准是保护弱势的话语权,所以当媒体面对公权力时,拥有强大的质疑权和一定的豁免权,以美国判例来说,如果不能证明媒体有故意恶意,即使指责失实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反之则不同,如果美国政府没有强证据指责媒体,不管有无恶意都要败诉。而媒体和个人,两者的强弱颠倒了
媒体若无铁证指责个体的隐私,当然要败诉。即使有铁证,也是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反之则不然,个体对媒体对团体即使质疑指责失当,也享有一定的豁免。以方寒事件分析,方代表的是互联网的自媒体,他和几百万粉丝捕风捉影,搞文字狱,在媒体炒作,侵犯了韩寒作为个体的权利。诽谤侵权难逃。
赵鼎新把方舟子捕风捉影的文本分析定义成归谬法,认可这种形式逻辑的演绎形式适用于虚拟体裁的文学小说,实在是贻笑大方!文本分析在历史研究中,在资料考据中有一些价值,但可靠性并不高。我曾经举过史学大家钱穆的例子,他旁征博引论证孙武孙膑是一个人,几乎成为史学主流看法,可是马王堆出土证据证明孙武孙膑确实是两个不同的军事家。文学创作中,对文本进行逻辑推理,演绎分析,完全是错用了逻辑。
文学根本上不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不满足排中矛盾同一以及三段式论证的形式逻辑规律。语言文学适用所谓形象逻辑,虚拟夸张比喻是基本手段。没有非此即彼的简单传递。即使方舟子拿出更科学的手段什么词频分析语词关联都不能得出韩寒作弊结论,除非一手证据。
当方舟子麦田这些理科背景的向韩寒质疑时,错误的逻辑导致鸡同鸭讲:韩寒说自己分不清"的地得",显然是说自己偶尔会用错,方舟子就当成绝对分不清。韩寒说自己没有一个字找人代笔,意思自然是强调没找枪手,而不是曾经口述别人代发。而代笔的意思,这个情境下显然是指独立的创作而非字面含义。
本质上作为虚拟体裁,文学给创作者无限自由,可以远远超越自身阅历。古代夏完淳九岁出《代乳集》,17岁牺牲时已经有《玉樊堂集》《内史集》《南冠草》《续幸存录》等若干著作,和王蒙齐名的刘绍棠,15岁写的文章现在还是高二的语文教材;近些年神童作家更是不在少数,知道窦蔻吗?6岁就出版长篇了! 10岁就出版了三部长篇。几年前看到一个报道,西班牙一个孩子9岁就出版一部长篇。5000面额的日元上面,头像是一位日本才女作家,韩寒发表三重门的年龄,她已经著述若干。以韩寒虚拟作品中出现自己没经历的场景语言作为指责,实在缺乏文学常识,想想但丁吴承恩罗琳,以活着、兄弟等享誉文坛的余华,文革开始时也不过6、7岁。
方舟子的质疑中还包含一些貌似合理其实荒谬的标准,也被赵鼎新等全盘认可,比如韩寒说自己化了一年的时间读24史,且不说读不一定是通读,即便是通读也没什么奇怪。方舟子自己给友人的通信就说自己可以用3个月时间通读完24史。比如韩寒提到屠格列夫等作家,也被方舟子认为不是中学生的爱好,那方舟子十多年前文章说自己6、7岁就批林批孔写文章,小学读的书目云云。用他自己的标准分析岂不也非常矛盾?而赵鼎新认可这些毫无道理的批评,用归谬法来分析,他的教授资格是不是也有别人帮忙才混来的?
言论自由隐含的第二个底线就是:不能妨碍他人伤害他人,这里面依然有不对称考量。即依然给弱势一方以一定的豁免,比如你骂总统,无论当面骂背后骂,没事,骂政府骂政党骂媒体骂华尔街,普通人都没事,你要是天天骂邻居?骂同事?骂同学?你自己说有事没事?
你骂总统可以,你威胁他和家人的安全不行。很多中国人吃官司吃亏,就是不明白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前不久中国留学生发电邮谩骂大学被刑事拘留。以前同学里面有个11岁读大学的谢彦波,在加州理工读博时,就是对获诺奖的导师安德森口出怨言骂声,被告后中国领事馆强行将其遣送回国。断送大好前程。
即使不是骂,你的言论给当事人造成困扰,妨碍他人也不行,比如你天天传邻居的隐私八卦性生活,被告也是正常的。这里依然有不对称因素,名人被普通人言行伤害困扰,被告侵权胜诉不大。比如我不止一次八卦韩寒的私生活,猜测他和老徐韩雪有一腿,韩寒告我未必法律会支持,反之韩寒八卦我恐怕就要吃官司。
当然比个体更强势的媒体,如果言论对韩寒造成伤害困扰,闹上法庭基本会得到支持。那么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表面上是公众人物对公众人物,质疑的又是作家的公共产品,并非谩骂啊。所以很多人,包括略具法律知识的文化人商业领袖,都认为是正当的。其实不然。
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方舟子不是个体,他是强大的自媒体,他的言行不是在私人空间,而是在互联网甚至电视纸媒等开放的公共空间上,他率领几百万粉丝对韩寒的所谓质疑已经演变成公共事件。他显然已经对韩寒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一个作家的人格造成极大的侮辱,韩寒的父亲和友人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正常吗?
署名权著作权是典型的私权,和当事人有关,和他人无关,更不是公权介入的领域。方舟子作为强大的自媒体,没有权力没有资格没有理由去介入个体的私权领域,即使韩寒有父亲朋友代笔,只说明他职业道德不高尚,也不容许方舟子这样的自媒体去窥探曝光别人的隐私,并大肆炒作。否则社会乱套了!
所谓私权私德,本就是公权不应该介入的领域,因为个人道德既是多参数的变量,又是时间空间社会文化的函数。公权只益在与公共利益攸关的道德底线处介入,比如触及刑法,而民事纠纷,都是当事人自己的事。,现实是公权力该管不管,却过多介入道德领域,如反三俗等。那么方舟子这样的自媒体,已经是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甚至可以比作媒体势力,一种变异的公共权力。介入私权私德就是不恰当的,胡乱质疑更是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一般而言决不能容许公权介入道德领域,这既不现实又容易导致公权的滥用。公权介入道德层面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情况下,比如检察官调查莱温斯基并非关心克林顿偷情与否,而是克林顿有否撒谎和公器私用。至于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已经不属私德,公众当然可以评论,却应该由行业来评判,而不是方舟子来评判。而这种属于专业范畴的争议质疑,也不宜在公共空间进行,公众并没有判断此类争议的资格修养,往往由于质疑方的不当指控和哗众取宠,带给当事人职业声誉的伤害,比如方舟子对施一公潘建伟肖传国的质疑就是如此。
试想以方舟子为代表的自媒体,几百万人天天分析你的一举一动,字言片语,窥探你的录音录影,公民的隐私尊严何在?这是基本人权的范畴,即使公权力,没有涉及国家安全的必要,都不能这样公然侵犯隐私权。而方舟子没有丝毫法律意义的证据,就挑动一场网络文革。法律责任难逃!
即使方舟子有韩寒代笔的铁证,比如发现韩仁均手稿里有韩寒发表的文字,这种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最好“规过于私室”,私下与韩寒沟通。因为这并不妨碍公共利益,文学不是科学,科学要对结论负责,作者一般要实名。文学作品的作者是鲁迅还是周树人周建人,对读者来说没有太大关系。更何况还有所谓的“潜隐”现象。著名作家应该对自己的作品质量负责,不应该找人代笔,但这不是法定义务,属于个人道德范畴。
曾经有些海外作家吃剽窃官司,确实有剽窃证据。最终宣布无罪,就是依据所谓的潜隐现象:人阅读一些作品后一段时间,会忘记出处,以后会在脑海里出现若干部分当成自己的原创,不由自主出现在自己作品中。我们的江总书记,前不久发表了自己翻译的托雷里小夜曲的歌词,里面若干部分就怀疑是一种潜隐现象:)
不少人应该同意我前面的观点:韩寒的影响力来自他博客中的杂文,这些文章有趣尖锐,机智幽默,同时又不恶毒阴暗,蕴含善良和人性的温暖。是一位充满灵性天赋很高的青年作家的文风,所以引起大家共鸣。这样的文采17岁写出三重门不足为奇,至于在写作三重门中,有没有出现潜隐现象,把博闻强记的资料,包括和父亲聊天得到的熏陶诉诸文字。可以私下讨论,但不宜指责。至于思想观察韩寒比同龄人成熟,自身的思考一方面,外界的影响也肯定有。比如我不太赞赏韩寒论民主里面的素质论,我感觉就是受了红三代影响,中国近代经过多次试错,已经具备建立优质民主的基础和共识,华人地区新加坡和台湾已经树立了榜样。
支持方舟子的赵鼎新崔卫平等人,除了言论自由,就是以公众有权知道真相为由支持方舟子”质疑“,这貌似合理的理由其实缺乏常识,有些真相公众是有权知道的,比如政府的开支官员的收入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若干事务,比如中国和世界的重大新闻,公共有知情权,真相不能隐瞒。但私权领域,追求真相不能侵权。不能搞群众运动,不能无直接证据就下结论。不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即使有强证据(现在根本没有),也要疑罪从无。即便是代笔确证,也不宜对个人私德过份指责:谁说自己是道德完人?方舟子自己抄袭嫌疑就一大堆,你向韩寒丢石头就那么心安理得??
文化文学包含商业成分,确实存在包装宣传等商业行为,作品和作家被夸大被拔高都是正常现象,追求完全的真相,以伤害别人人格尊严的方式,是极不可取的。更何况方舟子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就搞了一场乌烟瘴气的网络文革,纯属炒作,对韩寒个体的侵权显而易见,此风绝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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