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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公安局“呕吐死” 警方拒出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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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2012 17: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cjzg.cn2012年05月22日 14:2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警方提供的于钢峰死因鉴定结果。网络截图

  “4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因长时间限制身体自由导致下肢肺动脉栓塞死亡。”这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村民于钢峰的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惊闻噩耗

  于钢峰公安局里“呕吐死”

  34岁的于钢峰为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

  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项城公安在郸城县汽车站附近将于钢峰带走。3日后,即10月26日上午10时许,腾庄村村主任通知其父母到村主任家说事。

  于钢峰弟弟于钢领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父亲到达村主任家后,看到有几个穿警服的人,还有几个当地的领导。通过村主任介绍,其父才得知,穿警服者为项城市公安局干警,前来通知说,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于26日凌晨零时许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来人特意交代不要声张。

  听到这一消息,全家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哥哥怎么会突然死在公安局呢?”于钢领说,警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于钢峰供述了其因吸毒,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的事实。

  对于于钢峰的死因,警方事后做出的一份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对着便池呕吐,呕吐完他蹲下大便。大便后,于钢峰回到一中队办公室,说自己不舒服,坐到地上,头上开始冒汗,脸色发白,口中吐白沫,然后头一歪,躺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急救。26日0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对于钢锋进行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这一说法遭到了于家人的怀疑。于钢领向都市时报记者回忆:“我哥哥身高一米七五,体重85公斤,体型健壮。之前并无心脏病,也没有高血压,怎么突然就‘呕吐死’了?”不仅如此,项城市公安局一直拒绝家属查看医生笔录,亦拒绝透露办案民警的名字。

  尸体有外伤

  警方拒绝提供尸检报告

  这份报告还称:于钢峰死亡后,项城市公安局立即向周口市公安局及项城市检察院通报情况。检察机关介入后,对死者尸表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检察机关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死者家属不同意,致使死因至今没有查明。

  家属经过一再抗争,终于于2011年10月29日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从家属提供的照片上看,尸体全身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腋窝以及腿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勒痕。

  家属要求查看相关指控受害人涉嫌盗窃的文件资料及审讯录像,并要求查看接诊医生的接诊记录,均被公安局拒绝。

  于钢峰妹夫郑树龙提供的一段于钢峰死亡后家属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则表明,于钢峰并非在医院抢救时死亡。

  该段录音中医生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医生还称,在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今年3月23日,项城市公安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前来做尸体检验。河南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著名律师周泽也转发了相关微博,并引起更广泛的关注。

  5月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属鉴定结果出来了。于钢峰告诉都市时报记者,警方当时照着副本向家属念了一遍尸检报告的内容。家属从而得知,“受害人肋骨断裂4根”,“胃里无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家属当时要求查看尸检报告时,却遭到了拒绝。警方仅仅提供了一份盖有项城市公安局印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都市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书并没有对死因做过多说明,鉴定结论为:“于钢峰系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5月20日下午,都市时报记者联系到项城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领导,同时也是该局政委张国营。问及为何不能向家属提供尸检报告,张国营说是“按照相关法律来办的”。当都市时报记者追问依据究竟是哪项法律条文时,张国营则语焉不详,要记者自己去查。

  而周泽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家属查看尸检报告的权利。因此,一般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可以查看”。

  周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但调查至今无果

  据项城市警方提供给媒体的材料介绍,“于钢峰死亡事件引起了周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口市公安局长姚天民等领导作出指示,同时指派纪委、督察部门到项城市调查事件情况”。但事情过去已经6个多月,调查仍无进展。

  警方此前向媒体透露,于钢峰事件发生后,周口市及项城市警方已对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死亡原因,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

  然而,张国营在接受都市时报记者采访时对上述说法予以否认,称“没这回事”。至于于钢峰的死因,张国营刚开始称死者是“病死”,而后又称尸检报告上面有结论,具体死因自己不清楚。

  于钢领说,事后家属向项城市检察院提起申诉,但同样遭到拒绝。给出的答复是“现有材料无法立案”。当时,检察院反渎局一位名叫司海涛的负责人接待了家属,但尸检报告出来后,这位负责人就不再接于家人的电话了。都市时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司海涛,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于钢领还表示,公安局方面多次询问于家人“有什么要求”。于钢领称公安局方面希望私了,但这并不是家属想要的结果。他说,家属的要求首先是查明于钢峰的死因,公布真相,并对凶手绳之以法,然后才能谈赔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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