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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官方回复:太监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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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4-2009 18:4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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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

网络上盛传的《灵宝抗旱高招》一帖的作者王帅被灵宝警方拘留八日一事,被《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近日,灵宝宣传部门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回复,以说明他们一方的情况。



老实说,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看到这个回复真是惊诧莫名,而且马上想到了一个笑话。话说有个人讲个故事,他说了一句“太监”之后就啥都不说了,别人着急问:“下面呢?”回答曰:“下面没了。”看完这个回复,首先想问问的也是差不多:下面呢?



这个疑问起自最后一段:“王俊秀(中青报记者)所写稿件无论内容或观点都有很多失实之处,稿件发出后被多家网站转载、跟帖,给灵宝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一些网民追帖、打电话,肆意贬损、辱骂灵宝市党政部门和市委宣传部的王副部长,对其形象和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从文气与公文的表述上来说,这段话算是没说完。一般来说,要是伤害了以后您总要有个说法吧?不论是警告还是保留追诉的权利,都算个人话嘛。结果就这么戛然而止。下面?下面没了。



您看,一个网友发贴惊动了警方跨省追捕,而一个记者正式的稿子出台,其影响不但更大,对领导们造成的伤害更多,但居然就没有了“下面”,被人摸了一把马上撒泼打滚的上纲上线,而被人正经摁住的话倒是颇有些幽怨的眼神。情何以堪嘛。



相信这种下面没有了的表达方式个人有个人的想法,我的想法是这样:记者不太好招惹,被人家曝光也就只好算了。当年派人进京抓记者那个县委书记已经是灰头土脸了,现在连按照潜规则复出都不太可能,这个麻烦不找也罢。更何况《中国青年报》是中央媒体。而一个网民还是这些人折腾得起的,所以不妨找个罪名折腾一下。毕竟不是人人都是记者,吓住这些平头百姓的话,新闻来源也就被遏制住了。这招大致叫做釜底抽薪。



而怎么折腾这个平头百姓呢?还是老法子:诽谤罪。再请读者诸君看看奇文:“灵宝市公安局接到市抗旱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的报案,称在很多网上看到灵宝 500万抗旱资金被贪污的帖子和网民的辱骂,河南省财政厅专门派人了解灵宝抗旱资金使用情况,市抗旱办、市水利局的一些负责人不是受到同学、熟人的询问,就是受到一些电话的谩骂干扰,严重侵犯了其人格和身心健康,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在这里说说这个诽谤罪。这是个自诉的罪名,也就是说必须要受害人自己冲出来打官司。如此一来,上面那个报案的工作人员之身份就很值得玩味了:如果就是领导们自己报案还算罢了,如果是下属报案,警方应该不受理才是。当然,后一种情况也可能是领导们指导抗旱忙不过来,下属主动立马横刀、见义勇为。只是这种见义勇为要不是领导授意,就是马屁山响,味道与立案条件全都不对。可居然就是这么上演了一场闹剧。



至于该回复的其他内容,相信也就不用解读了吧?乱入人罪在于前、欺善怕恶在于后,整个回复的可信度能够有多少,估计大家都是心中有数。这两点正好说明了在某些领导心中权力的本质:对于惹不起的哀怨如怨妇,表态一下半推半就的身段即可;对于自己能够搞得定的平头百姓,那口獠牙之闪亮,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确实已经与当年有所不同,并不会因为这点事情磨灭掉所有人的勇气。比如我这一个小文,按照灵宝的标准已经构成了更大的诽谤罪,比之《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来说,伤害指数相信不会相差太远。不知道是否能荣幸的获得该地的关注、也千里奔袭而至我家的大门呢?本人当随时恭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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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130.203.0.0]

※ 修改:.bridged 于 Apr 14 22:41:34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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