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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理:中国人确有资格对“泰国民主乱象”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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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7-2009 05:2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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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政局动荡,最幸灾乐祸者,莫过于中国人了(当然,确切地说,似乎应该是某一部分中国人)。只要注意看看身边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就会发现,他们报道、评论泰国“民主乱象”的热衷,远远多于对自己国内出租车罢运、地方政府大楼或警局被砸、警察开枪打死闹“群体性事件”民众、村民堵路维权、民工堵路讨薪、地震灾民请愿、下岗工人“集体旅游”上京、访民被抓被打被送精神病院、网民发帖被抓等等等等事件的关注。终于能有这么个“活生生 ”的例子,说明“西式民主”给亚洲国家带来的“危害”了。笔者看着看着,不由得也感同身受、沾沾自喜起来,于是不禁也想为此提供更多的论证,一起来幸灾乐祸一番了。
        首先该为自己庆幸不已而对泰国人哂笑一番的是,泰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实在低下。你们怎么能真的允许民众那么随随便便上街游行示威呢?我不知泰国宪法具体是怎么样的,应该也会有“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之类的条款的罢。只是,这样的条款怎么能当真呢?宪法更多时候只是看看用的,或对外宣传用的。你们应该让一部分人拥有超乎宪法的权力,可以随时将这个条款随意解释乃至随意取舍,或者,另设置一个严苛的什么“条例”,对民众游行示威的条件严加限制,或者干脆不管什么理由统统不予审批,或者,也划定一些“游行示威区域”作作摆设以封人批评之口,但严加监管闲人莫入,或者就干脆把组织游行的头头及早抓捕控制起来。你要说这么做会伤害宪法法律的尊严?会使得“权大于法”伤害法律公信力?宪法如果当儿戏就会让整个社会丧失核心价值观、丧失对国家的认同,最终很可能积累更多矛盾、加速社会溃败以致得不偿失?咳!宪法法律算什么?宪法与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实行社会统治的工具 ”、统治者想怎么用就该怎么用的嘛。稳定压倒一切,泰国政府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其次,面对日益严重的动荡,泰国政府早该“断然行动”而不该如此宽容软弱、优柔寡断。示威者冲击总理府、冲击首都机场,特别是冲击外宾云集的东盟峰会,政府颜面何在,国家形象何在?泰国政府早该采取“断然措施”而不让反泰势力与政府“平起平坐”以致渐渐坐大至难以收拾的。那么多警察、军队,干什么养着?如能更坚决一点,泰国政府更应该早些动用军队、机枪、坦克,抱定“杀他X万人,保X年稳定”的豪情勇气,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不惜代价坚决制止动乱的蔓延。至于要说这么做会违背人伦底线、伤害执政道义,会留下巨大的民族伤痛,会留下难以弥补的历史疮疤?可能有一点,但这些东西能有当前“保稳定 ”重要吗?能有保住执政者权威重要吗?
        另外,泰国政府如能未雨绸缪,应该更早些就对“反泰势力”严加防范,将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的。泰国政府应该严格控制公民的结社,即使是广场跳集体舞、文人开读书会、宗教徒聚个会乃至厨师们搞个餐饮协会,也严加审批,严密监视。还应该严格控制泰国的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删除,对不听招呼的记者编辑严厉批评乃至严惩不贷。泰国政府也应该及早发现并确定一些“不稳分子”,及时监控他们的言行、掌握他们的行踪,再发展一些眼线及时举报。泰国政府还应该把手机短信、网络发帖当作严格监控的对象,发布“别有用心”的“不良”短信与网贴者要及时抓捕关押,送他们劳教或送入精神病院。泰国政府还应该授予警察无须理由抓捕民众的特权,再设立不用审判而剥夺人身自由的劳教制度,再将公安、检察、审判权统一收于政府管治之下,以便统一行动,千万不能搞什么分权制约“降低执法效率”。你要说这样做侵犯了人权?人权能当饭吃吗?你没有“饿过肚子,知道什么叫人权”吗?这些人权能有“国家利益”“国家形象”重要吗?能有“生存权”重要吗?当然,泰国政府还更应该豢养一批学者或扶植一些明星,不时宣传一些“泰国资本主义好”、“君主立宪制好 ”、“自由太多就会乱,泰国人就应该被管”、“含泪劝告”泰国民众“千万别被反泰势力所利用”等等大道理,以让泰国民众懂得“感恩”,懂得“警惕”。
        当然,你可能要说,这么做只是在回避现实掩盖问题,固有的矛盾并不能解决,还会不断积聚。比如,曹友琴先生就撰文指出,泰国动乱“不是民主之过”,而是社会固有的贫富悬殊、阶层对立仇视等等问题的显现。但是,泰国官员们难道就不知,掩盖得了问题那就是没有问题,掩盖不了外人掩盖得住国人那也就是没有问题,即使掩不住国人,但我要说没有问题那仍然还是没有问题?你或许还要说,这么做只会统统堵上民意发泄的渠道,最终只会积聚起更多的地底下的火山。那怕什么呢?只要泰国官员们早点把财产与妻儿转移到安全的西方国家——当然这些财产事先绝不能公开,自己也早早地多揣几个护照,到时候一“溜”就行,“我走后,管它洪水滔天”呢?至于要说最终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仍然是整个国家、民族特别是泰国的老百姓,但是,“谁叫你不幸生在泰国”呢?
        所以,归根到底,泰国政府应该认真听取中国朝鲜古巴等维护社会稳定成就特别突出国家的有关人士对泰式民主的嘲讽与批评,面对贫富悬殊、阶层对立等现实问题,虚心学习,走出一条把问题尽量往后拖延以留给后人、把代价尽量往更底层的民众转嫁而不许他们反弹乃至声张的“泰式民主之路”。当然,泰国政府还可以利诱、收罗一些移居西方的泰人,写一些抨击“西方民主虚伪”,赞扬泰国民主才是“最适合的民主”等宏文高论,以警示泰人“热爱祖国”当心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
        对了,还有台湾。刚有一个大明星说了,台湾也“乱”,所以,此文基本上也适用于批评台湾。想想台湾,我等大陆中国人同样也值得沾沾自喜,甚至也可以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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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7-2009 05:24:06 | 只看该作者

林明理:中国人确有资格对“泰国民主乱象”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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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政局动荡,最幸灾乐祸者,莫过于中国人了(当然,确切地说,似乎应该是某一部分中国人)。只要注意看看身边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就会发现,他们报道、评论泰国“民主乱象”的热衷,远远多于对自己国内出租车罢运、地方政府大楼或警局被砸、警察开枪打死闹“群体性事件”民众、村民堵路维权、民工堵路讨薪、地震灾民请愿、下岗工人“集体旅游”上京、访民被抓被打被送精神病院、网民发帖被抓等等等等事件的关注。终于能有这么个“活生生 ”的例子,说明“西式民主”给亚洲国家带来的“危害”了。笔者看着看着,不由得也感同身受、沾沾自喜起来,于是不禁也想为此提供更多的论证,一起来幸灾乐祸一番了。
        首先该为自己庆幸不已而对泰国人哂笑一番的是,泰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实在低下。你们怎么能真的允许民众那么随随便便上街游行示威呢?我不知泰国宪法具体是怎么样的,应该也会有“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之类的条款的罢。只是,这样的条款怎么能当真呢?宪法更多时候只是看看用的,或对外宣传用的。你们应该让一部分人拥有超乎宪法的权力,可以随时将这个条款随意解释乃至随意取舍,或者,另设置一个严苛的什么“条例”,对民众游行示威的条件严加限制,或者干脆不管什么理由统统不予审批,或者,也划定一些“游行示威区域”作作摆设以封人批评之口,但严加监管闲人莫入,或者就干脆把组织游行的头头及早抓捕控制起来。你要说这么做会伤害宪法法律的尊严?会使得“权大于法”伤害法律公信力?宪法如果当儿戏就会让整个社会丧失核心价值观、丧失对国家的认同,最终很可能积累更多矛盾、加速社会溃败以致得不偿失?咳!宪法法律算什么?宪法与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实行社会统治的工具 ”、统治者想怎么用就该怎么用的嘛。稳定压倒一切,泰国政府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其次,面对日益严重的动荡,泰国政府早该“断然行动”而不该如此宽容软弱、优柔寡断。示威者冲击总理府、冲击首都机场,特别是冲击外宾云集的东盟峰会,政府颜面何在,国家形象何在?泰国政府早该采取“断然措施”而不让反泰势力与政府“平起平坐”以致渐渐坐大至难以收拾的。那么多警察、军队,干什么养着?如能更坚决一点,泰国政府更应该早些动用军队、机枪、坦克,抱定“杀他X万人,保X年稳定”的豪情勇气,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不惜代价坚决制止动乱的蔓延。至于要说这么做会违背人伦底线、伤害执政道义,会留下巨大的民族伤痛,会留下难以弥补的历史疮疤?可能有一点,但这些东西能有当前“保稳定 ”重要吗?能有保住执政者权威重要吗?
        另外,泰国政府如能未雨绸缪,应该更早些就对“反泰势力”严加防范,将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的。泰国政府应该严格控制公民的结社,即使是广场跳集体舞、文人开读书会、宗教徒聚个会乃至厨师们搞个餐饮协会,也严加审批,严密监视。还应该严格控制泰国的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删除,对不听招呼的记者编辑严厉批评乃至严惩不贷。泰国政府也应该及早发现并确定一些“不稳分子”,及时监控他们的言行、掌握他们的行踪,再发展一些眼线及时举报。泰国政府还应该把手机短信、网络发帖当作严格监控的对象,发布“别有用心”的“不良”短信与网贴者要及时抓捕关押,送他们劳教或送入精神病院。泰国政府还应该授予警察无须理由抓捕民众的特权,再设立不用审判而剥夺人身自由的劳教制度,再将公安、检察、审判权统一收于政府管治之下,以便统一行动,千万不能搞什么分权制约“降低执法效率”。你要说这样做侵犯了人权?人权能当饭吃吗?你没有“饿过肚子,知道什么叫人权”吗?这些人权能有“国家利益”“国家形象”重要吗?能有“生存权”重要吗?当然,泰国政府还更应该豢养一批学者或扶植一些明星,不时宣传一些“泰国资本主义好”、“君主立宪制好 ”、“自由太多就会乱,泰国人就应该被管”、“含泪劝告”泰国民众“千万别被反泰势力所利用”等等大道理,以让泰国民众懂得“感恩”,懂得“警惕”。
        当然,你可能要说,这么做只是在回避现实掩盖问题,固有的矛盾并不能解决,还会不断积聚。比如,曹友琴先生就撰文指出,泰国动乱“不是民主之过”,而是社会固有的贫富悬殊、阶层对立仇视等等问题的显现。但是,泰国官员们难道就不知,掩盖得了问题那就是没有问题,掩盖不了外人掩盖得住国人那也就是没有问题,即使掩不住国人,但我要说没有问题那仍然还是没有问题?你或许还要说,这么做只会统统堵上民意发泄的渠道,最终只会积聚起更多的地底下的火山。那怕什么呢?只要泰国官员们早点把财产与妻儿转移到安全的西方国家——当然这些财产事先绝不能公开,自己也早早地多揣几个护照,到时候一“溜”就行,“我走后,管它洪水滔天”呢?至于要说最终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仍然是整个国家、民族特别是泰国的老百姓,但是,“谁叫你不幸生在泰国”呢?
        所以,归根到底,泰国政府应该认真听取中国朝鲜古巴等维护社会稳定成就特别突出国家的有关人士对泰式民主的嘲讽与批评,面对贫富悬殊、阶层对立等现实问题,虚心学习,走出一条把问题尽量往后拖延以留给后人、把代价尽量往更底层的民众转嫁而不许他们反弹乃至声张的“泰式民主之路”。当然,泰国政府还可以利诱、收罗一些移居西方的泰人,写一些抨击“西方民主虚伪”,赞扬泰国民主才是“最适合的民主”等宏文高论,以警示泰人“热爱祖国”当心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
        对了,还有台湾。刚有一个大明星说了,台湾也“乱”,所以,此文基本上也适用于批评台湾。想想台湾,我等大陆中国人同样也值得沾沾自喜,甚至也可以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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