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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树偷窥算强奸 官员嫖宿幼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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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3-2009 14:5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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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县国税局出了一个败类。此人是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买处”(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县公安局以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由,对卢以嫖娼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顶格处理。将小红“介绍”给卢局长的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等人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由警方提请县检察院批捕。
  贵州习水等地的官员涉嫌嫖宿幼女案或强奸幼女案还在审理中,四川宜宾国税分局长又传出“买处”丑闻。古人说:“饱暖思淫欲”。这些“买处” 的地方官员,已经不是一般人的“饱暖思淫欲”,既非一般的“饱暖”,又非一般的“淫欲”。6000元“买处”,至少说明两点:其一,卢局长很有钱。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人。一个县的分局长,顶多是个科长级官员,月薪能几何?一次“性消费”6000元,绝非清廉的官员所能负担。仅仅靠纳税人用税收养着的税务官员,也难以够他这种开支。其二,一般的钱色交易、嫖娼买(不是卖)淫已经满足不了卢局长之类官员的特殊需求,或是他们已玩腻了娼妓,需要“买处”来寻求更大的刺激。

  宜宾县公安局可能相信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鬼话,老百姓不会相信。如果不是“买处”,卢局长能花6000 元的价钱吗?火锅店老板娘敢给卢局长开出6000元的价钱吗?宜宾县不会只有卢局长一人花6000元嫖宿幼女(我不认为小红是娼),这6000元应当是当地的“买处”行情。宜宾县公安局不妨逮几个当地卖淫嫖娼的问一问,一次6000元是什么样的“价位”?

  前不久,成都一个青年上树偷窥邻女,被审问出欲图不轨,判处强奸罪。卢局长实实在在地花6000元上床与未成年处女发生性关系,反而倒不构成强奸罪。这岂非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现代版,上树者民,上床者官,思想者有罪,实干者无罪。成都与宜宾同在四川,相距不能说是甚远,在强奸罪的认定上却相差如此之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到了卢局长头上,怎么会事实依据变样,法律准绳走样呢?

  “买处”之风气在一些地方官人、商人中起于青萍之末,大有盛行之势。罪恶的手在伸向祖国的未来和花朵,国家公检法机关切不可姑息养奸。宜宾县公安局对卢局长处以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5000元,实在谈不上“顶格处理”。相反,这样的处理很有可能给那些“买处”的官员等人提供了“不构成强奸罪”的案例,让那些“买处”的败类逍遥法外,继续祸害百姓,摧残青春少女。

  据报道,卢局长已被停职,单位还在调查中,处理结果还没出来。我愿意以一个纳税人的身份表示意见,纳税人决不希望看到国税局里有卢玉敏这样的败类,更不希望看到这种败类向人民收税,用人民的税收养活这种人渣。说到处理结果,应当让卢局长彻底死了异地当官、东山再起之心。这一回,即使让他轻易地逃过强奸罪名,也不应让他继续留在国税部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应当说是对卢玉敏这种败类最低的处罚,根本算不上“顶格”。还要有一条,公务员队伍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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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3-2009 14:57:21 | 只看该作者

Re: 上树偷窥算强奸 官员嫖宿幼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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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法律能被嫖成这样子的,也真算是奇文了.

【 在 grail 的大作中提到: 】
: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出了一个败类。此人是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买处”(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县公安局以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由,对卢以嫖娼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顶格处理。将小红“介绍”给卢局长的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等人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由警方提请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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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3-2009 14:55:33 | 只看该作者

上树偷窥算强奸 官员嫖宿幼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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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县国税局出了一个败类。此人是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买处”(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县公安局以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由,对卢以嫖娼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顶格处理。将小红“介绍”给卢局长的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等人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由警方提请县检察院批捕。
  贵州习水等地的官员涉嫌嫖宿幼女案或强奸幼女案还在审理中,四川宜宾国税分局长又传出“买处”丑闻。古人说:“饱暖思淫欲”。这些“买处” 的地方官员,已经不是一般人的“饱暖思淫欲”,既非一般的“饱暖”,又非一般的“淫欲”。6000元“买处”,至少说明两点:其一,卢局长很有钱。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人。一个县的分局长,顶多是个科长级官员,月薪能几何?一次“性消费”6000元,绝非清廉的官员所能负担。仅仅靠纳税人用税收养着的税务官员,也难以够他这种开支。其二,一般的钱色交易、嫖娼买(不是卖)淫已经满足不了卢局长之类官员的特殊需求,或是他们已玩腻了娼妓,需要“买处”来寻求更大的刺激。

  宜宾县公安局可能相信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鬼话,老百姓不会相信。如果不是“买处”,卢局长能花6000 元的价钱吗?火锅店老板娘敢给卢局长开出6000元的价钱吗?宜宾县不会只有卢局长一人花6000元嫖宿幼女(我不认为小红是娼),这6000元应当是当地的“买处”行情。宜宾县公安局不妨逮几个当地卖淫嫖娼的问一问,一次6000元是什么样的“价位”?

  前不久,成都一个青年上树偷窥邻女,被审问出欲图不轨,判处强奸罪。卢局长实实在在地花6000元上床与未成年处女发生性关系,反而倒不构成强奸罪。这岂非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现代版,上树者民,上床者官,思想者有罪,实干者无罪。成都与宜宾同在四川,相距不能说是甚远,在强奸罪的认定上却相差如此之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到了卢局长头上,怎么会事实依据变样,法律准绳走样呢?

  “买处”之风气在一些地方官人、商人中起于青萍之末,大有盛行之势。罪恶的手在伸向祖国的未来和花朵,国家公检法机关切不可姑息养奸。宜宾县公安局对卢局长处以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5000元,实在谈不上“顶格处理”。相反,这样的处理很有可能给那些“买处”的官员等人提供了“不构成强奸罪”的案例,让那些“买处”的败类逍遥法外,继续祸害百姓,摧残青春少女。

  据报道,卢局长已被停职,单位还在调查中,处理结果还没出来。我愿意以一个纳税人的身份表示意见,纳税人决不希望看到国税局里有卢玉敏这样的败类,更不希望看到这种败类向人民收税,用人民的税收养活这种人渣。说到处理结果,应当让卢局长彻底死了异地当官、东山再起之心。这一回,即使让他轻易地逃过强奸罪名,也不应让他继续留在国税部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应当说是对卢玉敏这种败类最低的处罚,根本算不上“顶格”。还要有一条,公务员队伍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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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3-2009 14:57:21 | 只看该作者

Re: 上树偷窥算强奸 官员嫖宿幼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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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法律能被嫖成这样子的,也真算是奇文了.

【 在 grail 的大作中提到: 】
: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出了一个败类。此人是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买处”(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县公安局以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由,对卢以嫖娼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顶格处理。将小红“介绍”给卢局长的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等人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由警方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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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5-13-2009 19:50:08 | 只看该作者

Re: 上树偷窥算强奸 官员嫖宿幼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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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强的

烈女变成杀人犯。

案发现场雄风宾馆梦幻城。 《三峡晚报》供图

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女员工邓玉娇发生执。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经证实,死者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案发前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拿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

>>案发招商办主任丧命

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两名工作人员被刺案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案发现场,当地政府于当晚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当晚,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孔辉带领刑侦人员赶往现场勘查。

野三关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雷玉龙介绍,死者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一直负责招商工作。伤者叫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陪同前往娱乐城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和邓贵大是同事,他们三人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

案发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是野三关一个休闲娱乐中心,有数十名员工。

据了解,嫌疑人邓玉娇今年21岁,是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案发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目前,邓玉娇已被警方控制,案发地梦幻城已暂停营业。

>>通报 两次按倒服务员

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向县政府通报“5·10杀人案”调查结果及细节。

宋俊介绍,据警方初步调查,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邓某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黄德智在前,邓贵大和邓姓同事紧随其后。

黄德智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说,“怕我们没有钱么?”便随手从衣袋里抽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已被转至宜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调查 凶器来源成疑问

案发后,法医对邓贵大进行了尸检,尸检中发现,邓贵大颈部、肩部、胸部被刺,三刀中两刀致命。作案凶器为一把三寸长的水果刀。

警方调查发现,该水果刀为金利牌,乳白色外套。梦幻城称,该刀不是梦幻城所有,之前,他们从来没有购买过该品牌水果刀。而办案民警对邓玉娇突审时,邓玉娇称,水果刀出自梦幻城,并不是她随身携带的。

办案民警针对这把水果刀展开调查。12日11时许,一民警在离梦幻城不远的商铺中找到了同牌子、同型号的水果刀。

售货员说,4月16日,她曾售出一把与邓玉娇所用凶器同样的水果刀,但是否为邓玉娇所购,还不能肯定。

>>警方 女子疑患抑郁症

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介绍,他们在办案时,邓玉娇的言行举止让民警捉摸不透,他们怀疑邓患有抑郁症。

谭静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从案发到被警方带走这段时间内,她一会儿表达能力非常强,一会儿语无伦次,民警在她的行李中查出了治疗抑郁症的药品。审理时,她也曾要求服用治疗抑郁症药物。

因担心邓玉娇羁押期间出现意外,警方派人对其进行24小时监护。警方还安排医生对邓玉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邓玉娇血细胞偏低,患抑郁症的可能性较大。

民警向邓父咨询后得知,邓玉娇情绪不稳定,在家时经常与母亲发生争执,并长期随身携带治疗抑郁症药物。

宋俊在向县政府通报案件调查结果时称,据警方掌握的材料,邓玉娇很有可能患有抑郁症,但最终结果还要等鉴定后才能确定。据《三峡晚报》《长江商报》报道

(京华时报)

腾讯首页 > 新闻中心 >
http://news.qq.com/a/20090514/000143.htm

【 在 grail (硫磺)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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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出了一个败类。此人是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买处”(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县公安局以卢局长当时确实不知道小红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由,对卢以嫖娼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顶格处理。将小红“介绍”给卢局长的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等人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由警方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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