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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一所学校的生死该由谁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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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7-2009 11:1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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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33所学校由于“招生、办学秩序不规范或因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被有关部门处罚,暂停招生或者限制招生。学校的命脉就是生源,也就是说,学生是学校的生机来源。一所学校连招生权都被剥夺了的话,在市场上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只有关门大吉一条路。所以,这种处罚其实就是死刑宣判。

  教育部有没有决定学校生死的权力呢?按道理说有。这33所学校当中,大多数应该没有明晰的产权主体,只能以国有或者省、市级来定义。法律上的权属很难论证。牵涉到经营层面,有经营主体或者团队来承担损失和责任,和教育部门无关。在这个角度,教育部又很清楚,自己是管理者并非经营者,它不直接干预学校的财政和运作,也不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但却可以限制招生权,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学校主体的办学资格。

  一所学校的生死,究竟应该由谁来定夺?谁肯负责?这是一个问题。说回暂时停牌的这33所高校,绝大部分是职业技术学校。近年来的就业市场显示,一般正规高校毕业就业率常年维持70%,居低不上,反而是职校的学生在就业市场更受欢迎。为什么呢?有技术而且熟练,定位准确,相对于一些高端的文理科毕业生来说,就业心态也好些,大受实用主义的民企老板欢迎。

  在市场对于高校办学质量作出判定的时候,教育部门却给出了相反的评价。这种评价是否合理,暂且不去讨论。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教育部对待有缺陷、有不足的学校,能否改变思路,拿出点儿有建设性的举措,帮助学校的规范和成长,而不是只有惩罚性措施。

  教育也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到一般百姓的经济利益,尤其现在经济不景气,普通人掌握一门技术,几乎就是他安身立命的全部依赖。学生愿意走进一所学校大门,愿意呆在那儿学他想要的,这不过是自发的市场秩序和行为,其他机构和个人并非拥有绝对的生杀权柄,又何必干预?为了让学生在更好的环境学习,不如公开信息,或者提供更好的思路来影响他的选择。管理未必只有处罚一招。要知道,对于那些坑蒙拐骗的学校,教育部门不按牌理出牌的干预恰恰会给他们带来生存的机会,为他们留下更大的空间。(信力建 本报专家顾问团成员、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



——发表于2009年5月27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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