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克勤: 垄断是中国出租车业问题祸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19-2013 02:5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观点
采访全文>>

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霸道与抢劫

王克勤:哪里有垄断,那里就有霸道与抢劫。
    这是前不久,我在一个北京打车备受刁难与委屈的网友的微博上发表的评论。
    10年过去了,让一个不断报道记录这个行业并致力推动中国出租车行业改变与进步而不懈努力的人,尴尬的是:这个行业不是越来越好,而是越来越糟。
    公众打车越来越难;服务态度不见改观;内部矛盾日益激化;罢工罢运此起彼伏;行业改革有声无雨;社会评价愈来愈差。
    10年后,回想这个报道,在此,且说一二。

5个版面刊发《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王克勤:报纸出版后,很快一抢而空,北京及外地出租车司机为求得一份报纸,把报纸价格炒到10元以上。
    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就此做出批示:“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有关部门应该深入调查拿出整改意见,以北京为试点,对出租车业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
    2003年大年初一,朱镕基总理专门看望北京出租车司机,向出租车司机道辛苦,并明确指出,这个行业管理体制存在严重问题,确实需要大力改革。
    此后,北京市政府通过媒体宣布要对北京出租车业进行改革。

最大的受害者是沉默的消费者

王克勤:对没牌照,出卖苦力的司机而言,一方面因为“别无他店,唯有我车”的垄断格局造成司机大面积存在拒载、挑客、甩客,甚至强行拼客等霸道与抢劫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又普遍面临牌照所有者公司或车主的高额“车份钱”之盘剥,处境艰难。
    最终最大的受害者是沉默的消费者,消费者不仅得不到好的服务,即便是服务很差、价格很高的出租车常常也难以打到。
    中国出租车业林林总总的各种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两大矛盾。第一个矛盾,是出租车行业与整个社会的矛盾。由于数量管制,导致出租市场供给严重不足与消费需求刚性增长的冲突长期不能解决,派生出打车难、态度差、价格高、黑车多等一系列问题。第二个矛盾,是出租车行业内部利益分割不均的矛盾,由于数量管制,导致无形的出租车牌照一路溢价,又由于产权界定混乱,引发政府与车主、公司与司机、车主与司机之间出租车经营权纷争不断,畸形的“车份钱”引发罢工罢运此伏彼起。

只有对资料全面大量的占有,才能尽可能的还原真相

王克勤:那些年,在北京的城郊结合部有一些马路边的餐厅专为出租车司机提供廉价饭菜,客流量很大,24小时营业。于是我便花了大量时间泡的士餐厅,在那里点了凉菜、要了啤酒、摆上香烟,有司机上座便与人家套近乎侃大山。期间也受到个别司机的讥讽与嘲弄,在六里桥的士餐厅,有司机对我讲:“你一个小记者顶个屁用,采访也是白采访。”
    对出租车行业的调查,不能仅了解司机一方情况。司机们指责最多的公司、政府也得采访,只有听取了多方情况后,才可能相对客观。当然采访北京的出租车公司与政府部门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虽多次被保安架出来,最终还是实现了突破,访问了许多家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

垄断是中国出租车业所有问题的祸根

王克勤:为什么过去的10年里,各级政府也试图努力改变出租车业的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然而该行业的问题却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观,矛盾反而趋于尖锐。
    无论是公众普遍为之痛苦的打车难、态度差、价格高,还是出租车司机们反映的“车份钱”居高不下、司企关系紧张、黑车屡禁不止,以及政府部门头痛出租车、担心出租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中国出租车业,一个完成可以市场化的行业一直没有打破垄断格局。
    城市出租车的投放不是根据市场需要,而是根据领导决定,人为的设置市场准入条件。不是充分放开市场进行自由竞争,导致物以稀为贵,由权力垄断泛生的经营权,凭空获得巨大价值,温州深圳等地出租车经营权居然高达150万元。从而产生了一个依仗权力生存的“权力寻租者”群体,即所有出租车经营权拥有者群体。
    车主坐享垄断暴利。谁持有稀缺而垄断的出租车经营权,谁便坐享源源不断的权力红利,而非经营收入。即富了持有牌照的人,肥了发放牌照的人。无论是公司与个体车主,拥有经营权力者拥有财富。经过对众多城市调查发现,在发达的地级城市,拥有经营权,同时自己经营的出租车主,单车每年净获利可达6万元,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获利更高。
    亏空国家,还要揩损国家。国家与经营者的核心关系是税,出租车业税收贡献十分可怜,平均每辆年税收约2000元,即整个中国出租车业每年税收约20亿元。而这样一个垄断暴利行业,这些年平均每年国家财政却要发放燃油补贴达60多亿。实际是用公众的钱补贴公众利益的垄断掠夺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