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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为何律师也会疑似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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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9 09:4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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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晚上,我从首都国际机场出发去广东办理案件。6月3日下午,我乘汽车前往广东省电白县,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奔跑,天空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总担心发生交通事故,心中充满了恐惧。

    下午近2时,我收到了一条短信,信中称:6月2日晚上,唐律师与兰律师在德先生研究所办公室商量案情。6月3日早上,警方突然出现,并将他俩带至派出所询问,理由是隔壁办公室发生了盗窃案。

   唐律师与兰律师,竟被人家当作了盗窃犯罪嫌疑人。

   6月3日下午四时多,我再接一条短信。获知派出所警察在核实了唐律师证件和身份证之后,又以唐律师不同意带警方到家中核实情况为由,继续将他滞留在派出所。

   事情发生后,有律师到派出所抗议。当晚七时半,唐、兰律师才走出派出所。但唐律师继续被警察跟踪,兰律师则乘当晚火车离京办案。

   6月4日凌晨,董律师赶来护送唐律师,仍然无法摆脱跟踪,在二环往三元桥转弯处的天桥上,他们与警察对峙着。凌晨2时多,唐律师被警方强行带走。

   6月5日,几名律师到海淀区向警方交涉,却没能获知任何消息和结果,唐律师继续处在疑似失踪状态。

   让唐律师疑似失踪,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据说,疑似失踪的人不止唐律师一人。不过其他人的情况好些,还可以与外界保持联系,只是处于保护状态之下。

  王大姐不是律师,她是一个正宗的北京市民,只因关注了邓玉娇案,而受到了特殊的关照。她告诉我说,自己也要被保护几天。我开玩笑说,不用自己花钱请保镖,由国家机器来保护,那可是享受部长级的待遇呀!

   特殊时期采用特殊手段,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之规定。按照宪法的基本规定,不论是在什么时期,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总以特殊为借口,视法律如白纸,执法不守法,丧失了法制,最终自己也会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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