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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20周年期间被软禁的大陆人士将展开全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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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09 11: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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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20周年期间被软禁的大陆人士将展开全面法律反击

[<div id="message1639409" class="t_msgfont">(*北京时间2009年6月06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独立记者 六四人
   
       北京6月6日讯
   
     “六四”20周年期间,中国大陆有近百余名独立学者、异见人士、人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比以往更为严厉、更为长久的软禁和监控。为此,遭到软禁和监控的人士将展开一系列法律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依法反击中共警方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监视居住的行为。
   
     “六四”20周年纪念日之后,警方并未及时解除相关措施,北京作家余杰、律师李和平、江天勇,浙江作家温克坚等被软禁被监控的人士仍然失去人身自由。在失去人身自由期间,这些被软禁被监控的群体发布了《反软禁反监控联合大行动全球呼吁书》,并得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广播电台、亚洲周刊、德国之声、法新社、世界报等国际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国内外百余名关心大陆局势的人士的广泛声援和支持。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阻遏中共警方的非法举动,被软禁被监禁的人士还将进一步展开法律行动,举报、起诉警方的非法行为。此前,曾有部分人士曾展开相关的行动,均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北京著名人权律师李劲松就曾起诉过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他用微型摄像机录音机拍摄和录下了警方非法监视居住的大量影像证据,并与起诉书一并呈交海淀区法院。海淀区法院最后驳回了起诉,但是警方从此从未再对李劲松展开类似的非法行动;深圳的维权律师江山也曾向法院起诉警方的类似骚扰行为,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江山胜诉,警方也停止了针对江山的非法骚扰行动。
   
     据了解,部分被软禁被监控的人士掌握了大量影像证据,如果警方仍不改正错误,他们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警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并追究相关执行者的责任。不仅如此,他们还发布了维权行动指南,鼓励更多的被软禁被监控的人士展开相应的法律行动,或诉诸于国际媒体。
   
   
      附:反软禁反监控联合大行动指南
   
      针对中共在“六四”20周年来临之际疯狂的打压行动,我们遭受软禁和监控的人士发起了“反软禁反监控联合大行动”,为彰显行动效果,特发布以下行动指南:
   
      1、 查询执行软禁和监控的当地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分)局、上级市、省(区)分局的纪检部门反复拨打电话,用电话、传真等进行控告;

      2、 反复拨打当地110电话,并请话务员转到执法监督专线,对当地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

      3、 查询当地的县、市、省(区)各级检察院的执法监督部门的电话,并反复拨打,用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控告;

      4、 每天将以上控告情况向当地县市长热线电话举报,向当地的信访部门电话举报;

      5、 如果没有限制出行的被软禁人被监控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状;

      6、 有条件的被软禁被监控人可以找律师朋友陪同,自己或律师积极收集非法软禁和非法监控的相关证据,最好用小型录音、录像设备将警方的监控活动偷录偷摄下来,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7、 请当地居委会、所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积极干预,请他们干涉这种非法软禁非法监控的行动,同时请周围朋友、同小区业主、当地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士对非法软禁非法监控活动提供证词,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等行动自由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 有条件的被软禁被监控人可以向国际媒体、驻华使领馆进行通报,请各驻华媒体、各驻华使领馆人士前来采访、见证警方的非法活动;

      9、 请各被软禁被监控人撰写“被软禁被监控日记”,将警方的非法活动记录下来,并向*等海内外中文媒体、各大论坛发送;

      10、 各被软禁被监控人一定要查询执勤警察、执勤协警的证件号码、姓名、电话和手机号码,并向外界公布,同时作为投诉和起诉的证据。 (*记者:蔡楚) (*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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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enlix 于 Sep 30 18:51:48 修改本文.[FROM: 128.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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