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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如戏”,估计看了这个故事就不会说这个了,而是要说“人生如小品”。报载,李女士是北京人,出国定居前按照规定办理了户口的注销手续,但她只是出国定居,而并没有转换国籍,依然是我中国的公民。三年前回到国内,没注意把护照丢失了。按照我们常人的理解,这不算是个难事儿。毕竟以前的户口或者其他东西都有记录,补办一个也就是了。但在这三年里,李女士在出入境管理局得到的答复是“先办户口,再补护照”,在户口所在地得到的答复是“先办护照,再办户口”。三年了,李女士就在中国无奈的“黑”了下来。
黄宏小品中有个段落,是说找人开锁必须拿身份证明,但身份证明又是锁在了房子里。这个处境倒是与李女士多少有些相似,所以说叫做“人生如小品”,两边互相推诿扯皮,又让人有“人生如皮球”的感觉,实在是精彩纷呈。
在我等旁观者眼里精彩纷呈的故事,在身在其中的当事人看来,估计是哭笑不得了。为什么在任何思维正常的人看来,只要当地派出所查验过“户口注销证明”与原始单据,再出示一下出入境的证明就可以补办户口的事,会出现这种结果?该派出所的回答可谓是官僚语言的经典表述:“我们一直的政策惯例,就是要先补护照。 ”
好一个政策惯例,正是老吏办事的手法。政策惯例在某些特权与利益面前是不是真的执行良好先不说,只要这个政策惯例在普通人办理事务时不破例,至少将来就不会搭上干系。我们在任何涉及把普通人人生变成皮球的事件里,都可以用这个角度来看。
但这个不是重点,因为任何国家都有官僚机构,都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我们知道,在这种庶政上的法律法规应该归入公共管理学的范畴,两个相互之间有业务关系的机构在执行上打架,这证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制定与执行的时候并未进行沟通与安排,换句话说,就是立法或者立规的水平不高。水平不高也就罢了,没有法律法规能够做到滴水不漏,只要磨合得宜的话,总是可以日臻完善的。而此事竟然3年都得不到解决,这说明我们的相关部门根本没有把这种事当做让自己服务意识提高的事件,而是既没有修改规定的程序,又没有修正问题的想法。
这种在法律上把公民置于两难之境的情况,应该说是不少见了,而且相对应的政策法律自相矛盾也不是第一次。这种立法与政策配套牵扯到公共管理的能力,这正好是我们这里最缺乏的。不论是执法还是立法,必要的弹性与修改程序是必须得事,不能由于自己在这方面的缺失,导致公民在最基本的权利上的困境。说到底,这还是那种老吏思维与管理思维在起作用,一切都是以管理者的方便为准,其他人在这种管理下是否痛苦,他们是不考虑的。只是奇怪的,这些地方现在都以“服务”为标榜,还真是挺让人惊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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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9-06-09 09:29:27
这些ZF部门很有国足的风范,踢来踢去就是不进球,你能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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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9-06-09 10:27:35
还不是要先孝敬一下 ,国外呆久了,回国就不会办事了,唉。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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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
2009-06-09 10:48:41
這種事情多著呢,我就應為派出所把我的身份證號碼給弄錯一個數字当了6年“黑”人,最后找人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派出所盖了十几个章,赔了不知道多少笑脸,最后还要局长盖章才给了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中国的官僚就是这样,你能这么样?只有无奈啊,关键是我们老百姓对他们那些养尊处优的公仆们没利益关系,我们没权利,公仆不是你选出来的是上级任命的,我们就一屁民谁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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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流香
岁月流香:
2009-06-09 11:05:30
[顶]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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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9-06-09 12:49:36
碰到过一次,派出所推街道,街道推派出所.他们不但规定不好办的不办,没规定不好办的也不办.
真太妈的脑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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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9-06-09 14:49:39
别看足球场上踢不好,大小衙门拿草民踢足球,脚法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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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歪
李歪:
2009-06-09 22:28:20
散人写到到位啊,写得是我们都知道,都说不出来。现实里这样的问题确实很多。散人有智慧,看到症结了,散人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种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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