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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上书人大建议废除《中朝互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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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6-2009 08:2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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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特约记者 曹国星 上海报道

    中国学者思宁近日致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称在朝鲜核试验后,国际关系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议废除《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是1961年7月11日由周恩来、金日成在北京签订。其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将一直有效”。
     在这封公开信中,法律学者思宁提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国际关系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是:朝鲜无视国际社会普遍反对,悍然进行核试验,中国表示坚决反对;朝鲜已经宣布退出六方会谈等。
     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874(2009)号决议通过,包含对朝鲜的制裁措施,中国代表投票赞成。思宁认为,此举在事实上违反了《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三条中“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的约定。
     思宁表示,如果中国继续履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特别是第二条的军事同盟约定,就难以避免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产生冲突,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承诺产生冲突。此外,他提出,从国内法看,《中朝互助条约》与中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也存在冲突的情形。
     因此,中国应当废除《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这可以作为中国坚决反对朝鲜核试验且真正发挥对朝鲜的影响力的实际行动。
    思宁表示,截至6月26日,尚未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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