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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谩骂走向辩论,从辩论走向共识 / 萧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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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9 10:4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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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缺乏辩论传统】



历史上,无论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准确的讲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真正的公共领域,国家只是皇帝的私产),中国的绝大部分时代总是用暴力直接消灭异见,导致了这个文明缺乏讨论问题的传统——这也就意味着毫无民主的传统。



2.【孔子杀少正卯】



孔子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许多孔子崇拜者都是不承认的,但这段故事就记载在儒门巨人荀子的书中。我读《论语》的时候,也发现孔子是不会去跟人辩论的,他最赏识的学生都是像颜回这样唯唯诺诺只听老师耳提面命的,如有不同意见,他就鼓动大家一起去攻击。把他和苏格拉底、柏拉图相比,就能很清晰地猜想,孔子手中一旦有权力,杀少正卯这样的不同政见者就没什么不可能的。



3.【政治中心主义和道德中心主义】



古代中国人推崇政治中心主义和道德中心主义的思路,所以极其不喜欢辩论,只喜欢从所谓的“国家利益”和私德酷评中占取辩论的制高点,而辩论本质上是要讲清楚道理,不是要争道德优劣,即使不得不涉及道德问题,其目的也是为了厘清道理。由此,中国式的辩论导致的结果是不讲理,只讲德,不讲个人权利,只讲集体利益,最后结果就是个人权利固然不保,集体利益也没有,道德并不因此提升,反倒败坏——从而道德中心主义的结果是失去了公共议论的道德底线。



4.【辩论是建立公民社会的第一步】



公民社会与一系列的观念,例如自由、民主、人权、宪政、法治、愛等都是互为基础的,要建立公民社会的基础,这些观念的碰撞就不可避免,因此,辩论从一定程度上,几乎可说是建立正常公共领域的第一步,于是言论自由也就成了建立正常辩论机制的第一步。



5.【言论自由的边界止于辩论规则】



显然言论自由不是胡言乱语的放纵,一切言论都应该有个基本底线,就是不可主动伤害他人,而道德主义的最大问题就在于私德酷评,私德酷评在一般性的公共议论中除了伤害人,没别的功能。



6.【辩论理性的交往规则】



良法是一个社会交往的底线道德要求,因此,以良法为基础的底线要求必然也对辩论领域适用。辩论规范一般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价值理性方面的规范,一是工具理性方面的规范。



价值理性方面的规范,有一些基于人类数千年文明积累形成的重叠共识,例如人道主义的扶弱原则,要求议论者在尚未证明弱者有罪错的情况下,站在弱者一边;正义原则、遵守良法原则,其配套的相关工具理性规范,例如“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要做到未经正当程序的审判,不公开发表不利于刑事被告的实体评断。上述价值理性规范及其配套的工具理性规范在通常刑案的公共议论中已经基本够用——在其他公共事务中更是如此。



工具理性规范方面,除了上述与价值理性规范直接配套的工具理性规范之外,至少还应当遵循两项原则,即不对论敌做动机猜测的诛心之论和不对论敌进行智力贬低,前者为了保证讨论状态集中于问题而非议论者本人的道德;后者为了保证交流与沟通的平等状态,坚持以理辩论。



不过有一点需要清楚的是,在公共议论领域,对公权力的任何质疑性谴责应该可以是无限的,这是在公共领域实践宪政精神的必然结果(但是对于官员个人还是需要稍微谨慎一些对待,以免冤枉人,虽然他们作为政府官员理应承受比一般公民更种的舆论质疑义务,但他们也是公民),公共议论中的一切规范,都只是针对平等的权力权利关系中的公民之间,而不能适用于强大的公权力。



7.【辩论中的拟制正当防卫】



对于有些涉及突破底线伦理的言论,道德谴责也是需要的,这是对讨论的护盘之举,保护辩论的平台,例如,将希特勒奉为伟人在德国肯定是要遭到道德谴责的,甚至可能直接违法而导致法律处分。



只有在前述价值理性规范与工具理性规范相协调的情况下,公共议论才能尽可能地摆脱语言暴力,担负起公共交流与沟通的使命,一旦价值规范的底线被突破,工具理性规范也就失去意义,两者紧密相连,互为首尾。目前平面媒体也好,互联网也罢,公共议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无论上述价值理性规范还是工具理性规范,都缺乏基本共识。这导致了大量无效公共议论,以及破坏公民社会、公民精神的逆向言论。对于这种突破了价值理性规范或工具理性规范双重底线的言论,以拟制正当防卫的言论便是合适的。



这方面,多年来我有过三次谩骂行为,第一次是对周叶中教授(他居然威胁记者说“中宣部会找你”),第二次是对杨帆教授(一个用强权统治教室的教授),第三个是高一飞教授(不尊重法治基本精神,不遵循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偏信警方证据,对邓玉娇做有罪推定)。



8.【道路虽然漫长,但也能看到曙光】



目前中国公共领域的辩论还很不正常,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谩骂性污言秽语,这方面我的新浪博客追遠堂一直还算比较干净,这一方面是因为我曾经对谩骂贴做过集中处理,将它们赶到一个专贴下面;另一方面,大家逐渐习惯了讨论状态,虽然有时候动了气,总体而言还不错。我觉得从这一现象中似乎可以看到,道路漫长,但曙光初现,大家——当然包括我自己,正在逐渐学习乃至学会辩论。



9.【别对我做特权性要求】



鉴于目前还有许多人在涉及一些问题时,对我有不少道德谴责和谩骂之词,这些人我觉得大抵缺乏交流理性的自我约束,我从来不会主动去骂一个网友,在面对来自网友的谩骂时,我以前曾经尝试过跟他们很好地讲理,但他们在偏见的蒙蔽下往往根本没法讨论问题,于是我有时候也要回骂(我也是人!是人就会有情绪),但是我一般不会有什么过于不堪的脏词(去年曾经有过,例如用“滚”这样的侮辱性词汇,也向大家道歉过,现在再道歉一次)。我现在对付那些谩骂者,一般心里会有个底线:绝不能跟他们一样脏,所以最多只会用调侃性的反讽语言。



于是就有朋友提出说我心中有戾气,这点我承认。他们进一步要求我如何如何,我就不再接受了——涵养的要求只能针对自己,如果别人没有突破底线为什么要去要求别人呢?我不是要在这里塑造一个道德楷模,而是要说话,对于来自他人的无理谩骂,我有基本的反击权利——但我基本上从未失去过底线的坚持,我和所有的朋友一样,拥有同等的权利,需要履行同等的义务。如果我主动发表侮辱网友的言论,当然是我没有履行公共议论的基本义务,应该受到谴责,如果我只是常规地反击针对我的侮辱性言论,从权利意义上不应该受到谴责,至于道德与涵养意义上那是我自己的事。对我过度的善意要求,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赋予我某种特权基础上的限制,我不接受这样的限制,我也不要特权,我感谢这些朋友对我的期待,但请警惕你们自己心中莫名而无意识冒出来的等级观念。



10.【从谩骂走向辩论,从辩论走向共识】



鉴于有些讨论,我无法堵住某些无动机情绪发泄者的嘴,挨骂几乎是必然的,所以我重新确立追遠堂的讨论规矩,即任何针对我个人公共议论时的谩骂贴我都保留(捏造或公布隐私的言论我会删除,无论针对谁),同时我保留回骂的权利。谩骂其他网友的,我以前是一概删贴处理,现在也稍作调整,被骂者向我提出删贴要求的,我会删除。



虽然我们现在还不怎么会辩论,但能够公开谩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进步——至少没有人用强权彻底消灭这些谩骂,那么谩骂之后该辩论,只有辩论才能尽可能理清真相,达成共识。



在西方,公共领域的辩论是走向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基础(美国《联邦宪法》就是这样吵架吵出来的),在中国,我们还得先学习如何辩论。那些建议我不要跟网友辩论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能够认识到辩论在推进公民社会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我甚至敢断言,没有正确的辩论原则和辩论理性,没有正确的辩论方法和规范,没有真正的辩论,就不可能有普遍的共识,没有普遍的共识,也就不可能建立公民社会。



2009年7月3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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