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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民间机构就北京“公盟”事件发出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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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3-2009 17:3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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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2009.07.21
多家民间机构就北京“公盟”事件发出呼吁

Großansicht des Bildes mit der Bildunterschrift: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门前7月17日, 北京市多家民间机构就从事人权和维权工作的民间组织"公盟"被北京市民政局和国税局处罚的决定发起了联合声明,呼吁应改变这类非营利机构被迫注册成营利机构的尴尬现状,当局应取消对民间机构的歧视性执法。同时,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也呼吁本周三(7月22日)为公盟事件及江天勇等五名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举行抗议游行。

由北京益仁平中心、中国律师观察网等近十家民间组织签署的这份联合声明中再次表达了这些民间机构对今后命运的担忧。因为几周来,北京市税务局先后对包括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北京传知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了税务检查。上周,北京市税务局对其中之一的民间组织"公盟"处以142万元的高额罚款,同时当地民政局还取缔了"公盟"下属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理由是该中心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联合声明的签署人之一陆军表示,其实在中国有很多民间机构都存在不同的税务问题,但有些部门和个人显然只针对一些从事维权工作的民间机构展开调查。他说:“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案例,例如:中国一些大的国有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他们是营利性企业。当他们出现税务问题的时候,对他们的处罚只是轻描淡写,为什么唯独对'公盟'这样一个,对中国民主法制进步作出很多贡献的公益机构要这么毫不留于地的给予严厉的处罚?我觉得这就是企业管理机构选择性执法的最好表现。”

说以上这番话的陆军是在北京从事公共卫生领域活动的民间机构代表,也是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他担心,"公盟"的遭遇只是一个开始,因为在北京仅公共卫生领域的民间组织就有几十家。这些依靠国际捐助的非营利机构都会遇到相同的问题。

与世界NGO民间组织的注册惯例不同,现行的中国法律规定,以民间力量服务社会的非营利组织如果想在中国注册,必须寻找一家挂靠单位或者以营利企业身份注册。陆军认为,如果面前的问题不解决,政府不对民间机构开放独立注册,那么还会出现下一个 "公盟"。他说:“在中国会有这么多的非营利机构以工商企业的形式来注册,这就是现行企业管理结构的缺陷。所有民间机构要想注册成一个社团,在中国是非常困难的。这样做的结果就导致,不仅会对NGO在当地开展工作带来不便,还有可能对政府和NGO间的正常沟通、依法规范和管理带来不便。更有可能给NGO的创办者带来牢狱之灾。甚至还会引起民间组织所服务的弱势群体与政府产生对抗情绪。”

陆军分析说,北京市税务局对'公盟'处罚决定的两三天后,北京市民政局又取缔了公盟的法律咨询中心。但实际上按照有关规定,公盟内部允许设立多个机构,而且不需要任何登记。鉴于这样无法改变的现状,中国的一些NGO组织很有可能转入地下工作。他说:“按照这样的状况来看,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有的NGO的朋友就提出过,要不然我们就不注册了,以后接收资金就可以用个人帐户,那么花钱也不用经过工商或税务部门了。现在的确有人和我提出过这样的想法。当然,这种方法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规范化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恐怕这样也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就在公盟收到处罚决定的前夕,北京市司法局公布吊销五名北京维权律师的执业资格。对此,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公开信中分析说,"这是中共建国60周年的敏感时期,政府对维权活动团体的打压。7月22日,他们将组织代表走上北京街头举行抗议活动。" 而在7月24日和28日,还有两场听证会等待着"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博士的申辩。

作者:严严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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