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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靖致公安部长孟建柱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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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0 06:3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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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大靖 文章来源:维权网
   
    尊敬的孟建柱部长:
     
    你好!
   
    我叫郑大靖,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是原中国银行郧西县支行职员,因单位于2000年撤销,而被迫买断工龄而失业。
     
    今天,我要向你建议的是除恶打黑,必须要从政府和公、检、法内部打起,因为黑恶势力的形成,大都是依仗官府和公、检、法部门的掌权者的保护,才敢横行霸道、作恶多端,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自然无法形成气候。
     
    下面针对发生在我身上的问题,向你作以汇报。我是原中行分配给我没有参加房改房的生存住房的职工,但十堰市分行行长杨德会、副行长王浩为收受巨额贿赂,暗箱操作,非法将撤行后的郧西县支行所有房产包括职工住房和土地,千余万国有资产只非法贱卖96万,不仅造成千万国有资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我们职工的合法利益,同时剥夺了我们的基本生存权。
     
    当初,我天真的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可是经过法院一审枉法裁判后,我又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只好申请再审,但就是不理,司法程序走尽,却无公道可讨。
     
    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权,本人只好进京上访,却又因此触怒了当地政府以时任县委书记卢富昌的一伙腐败恐怖分子利益集团,从此受到各种诬陷、报复和迫害。目前卢富昌(现已调任十堰市委任副秘书长)利用职权,指使公安民警对我数次非法抓捕毒打、拘留和关押,曾一年多将我关入“黑监狱”中,包括我妻子和七岁女儿也被关黑监狱(有关详情见《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的采访报道)。
     
    政府官员靠行贿买到这笔资产后,又转手倒卖给黑社会柯尊春。柯就利用30多个黑社会人员强行霸占职工住房,在遭到职工及亲属的坚决反抗后,黑社会人员对职工进行毒打,事发当时打伤我妻子及其他亲属,问题反映到各部门至今得不到依法处理,但当地公安有备案。
     
    我在第一次(2007年3月)被当地政府和公安从北京绑架回当地,关入黑监狱一个月时,我趁看守人夜晚熟睡之机,成功越狱逃了出来。
     
    2007年9月7日,县委书记卢富昌又指使公安民警将我从北京抓捕回去后,企图对我进行劳教,但没被十堰市公安局批准,卢富昌只好再次将我关入私设黑监狱中,直到2008年11月底才放出。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他们欲致我于死地,杀我灭口,指使刑满释放人员王军、李斌等人以保安名义对我数次毒打。若不是有敢怒不敢言的正义人士相救,我早被灭口。现在想来真是死里逃生。
     
    在你领导下的公安队伍除恶打黑之际,从我本人所经历的过程来看,都是政府官员、公、检、法违法犯罪、勾结利用黑社会形成一体,所以打黑除恶必须从司法队伍的内部做起,否则收效甚微,因为社会上的所谓黑社会,他们都是依仗政府贪官、司法队伍中的败类做靠山,才敢为非作歹、危害社会。
     
    重庆市打黑是全国各省的一个宿影,不是其他省没有黑势力,而是缺少向薄熙来那样领导官员。如;我们县原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其勋,为了巴结讨好县委书记卢富昌这个腐败恐怖分子,不仅非法抓捕我、毒打我,还抢走我钱财、手机、数码相机、身份证、谋生三轮车等等。
     
    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民警,佩戴警号为042473,于2009年2月20日下午,公开索要我一部手机,拿走后至今不还,是何种行为?很多百姓说:“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他们抢劫不用躲藏,“光明 正大”索取。
     
    依法铲除政府、公、检、法中的涉黑毒瘤,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的有效保证。
     
    长话短说,我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有责任、有义务向你建言,并请依法督办查处,不妥之处请海涵、谅解!
     
    请你帮忙追回我被抢去的财产,在此向你表示感谢!
   
    此致
   
    湖北省郧西县公民:郑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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