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周》记者:唐慧案中的无辜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8-6-2013 21:4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柴会群回应了网上质疑,他说,“在唐慧及其家人的非常规作用下,权力很早就介入了案件,并导致很多无辜者受牵连,其中有平民,也有警察。”

编者按:《南方周末》近日刊发的一组唐慧案报道,引发轩然大波。报道认为,唐慧女儿被强迫卖淫案,存在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干预等情况,唐慧的形象由“悲情圣母”蜕化成为了复仇缠诉不休的访民。唐慧利用媒体造势,抓住了信访制度的七寸,她个人的胜利并不是法治的胜利。最终,《南周》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了稳控与信访共生互依的体制。

报道刊发后,网上许多媒体人士从报道立场、操作方式等多方面提出强烈质疑。我们从中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采访该报道记者柴会群,希望引起关心唐慧案的人们注意。

采访后附柴会群的记者手记一篇,作者在手记中说,“在唐慧及其家人的非常规作用下,权力很早就介入了案件,并导致很多无辜者受牵连,其中有平民,也有警察。”

1.报道刊发前,有没有预料到会引发激烈辩论?哪些批评观点,是你之前没想到会出现的?

柴会群:预料到会有争议,但没想到会这么大。比如有人说我没采访唐慧,但事实稿子里明确提及采访唐慧的内容很多,说明一些人报道也没看就开始批评了。

2.你的这组报道,是对《南方周末》此前报道的颠覆。有人批评说这叫“吃完原告吃被告”,两边便宜占尽。你怎么看?

柴会群:澄清一下,南方周末以前没有做过唐慧事件的新闻报道,只是曾经发过评论。那个评论是基于当时媒体报道的内容所写的。

3.有人甚至说,《南周》是为了“自保”出卖唐慧,因为死刑复核不下来唐慧将继续上访,局面可能失控。是这样吗?

柴会群:这是典型的阴谋论。

4.有人认为报道缺乏平衡,对于唐慧及其律师的说法,呈现的不多,你同意吗?

柴会群:稿子里呈现的唐慧的说法并不少。平衡不平衡要看站在哪个角度。其实就媒体对整个唐慧案的报道而言,确实是不平衡。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恰恰不是唐慧。而是被告人一方。

5.有的批评者认为,报道不应沉溺于细节,从而偏离唐慧案的两个基本事实:幼女是否被强迫卖淫;唐慧是否因上访被劳教。但许多批评者却也陷入了对报道细节的研究中,对此你怎么看?

柴会群:两个基本事实的关键恰恰在于细节。

6.有人特别指出,在媒体上探讨11岁少女的性行为是否“自愿”不合适。你怎么看?

柴会群:我在微博上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些所谓的细节,先前早被相关媒体不知翻了多少遍了。

7.在司法和舆论大环境不如人意的情况下,将审视的目光聚焦在个体私德,报道立场被批评有故作超脱之嫌。你认可吗?

柴会群:“将审视的目光聚焦在个体私德”,这是栽赃,报道恰恰不是这样,我们聚焦的是法治。

柴会群:唐慧案中的无辜者

关于唐慧和唐慧案,不少人心里有个既定的逻辑:唐慧的一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是因司法机关特别是警方的不负责任引发的。如果后者是负责任的,唐慧不会有那些行为。言下之意就是:唐慧是由“良民”被逼成了“刁民”。应该说,这比较符合人们的对中国司法机关的整体观感,后者的不负责任甚至渎职犯罪,在现实中确实屡见不鲜。但是,观感无法代替现实。纵观唐慧案前后,这一点恰恰难以成立。相反,在唐慧及其家人的非常规作用下,权力很早就介入了此案,并导致很多无辜者受牵连,其中有平民,也有警察。

比如,按唐慧的说法,乐乐离家出走五天后,她就向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局局长贺石旺反映,七里店派出所指派副所长郭继仪负责调查。

首先需要说明,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现象,在中国是非常多的。正因为多,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警方通常是不会立案的。乐乐就是这样,她离家时留了字条,这意味着在警方眼中,她是离家出走,而不是唐慧所说的“被拐骗失踪”,因此没有立案。

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因为有相关领导的批示,七里店派出所指派一名副所长负责此事,应该算是唐慧一家的“特殊待遇”。在整个唐慧案中,这是唐慧首次感觉到“批示”的作用。后来的一次是4个月后,就在该案办理期间,唐慧到湖南省公安厅上访,公安厅治安总队长在听信唐慧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将此案定为“强迫卖淫”,并作出批示。而到了永州,当时新任公安局局长又继续加码,不仅要“严惩彻查”,还要“追究民警办案不力的责任”。至于后来还没有其他领导批示,我就不知道了。

郭继仪接手此案后,唐慧家人向其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是一位叫王勇斌的邻居拐走了乐乐。并且一口咬定是乐乐亲口告诉他们的(10月1日晚上乐乐曾一夜未归,次日早晨被舅妈发现领回家,之后告诉家人自己前一晚是跟王勇斌在一起)。因为有了这条线索,警方开始对王勇斌调查,而后者的噩梦也随之开始了。他陷入需“自证清白”的困境,反复被警察调查,一直到去年,警方还在找他了解情况。为此王勇斌和王家均不堪其扰,被迫搬了家、换了电话。而后来的事实证明,王勇斌跟乐乐出事毫无关联。

而郭继仪也跟着倒了霉。在将远赴广东打工的王勇斌叫回永州接受调查后,他发现王勇斌没有作案时间,经派出所研究,决定释放王勇斌。唐慧一家听说后,聚集了几十人围在拘留所大门外不准放人,警方只得安排王勇斌搭梯子翻墙离开。唐慧等人知道后,冲进派出所围攻郭继仪,郭的脸部被抓伤,警服被撒烂,手机被摔坏。整个过程郭继仪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实际上按他的说法,真要打架的话,那些人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打完还不算,唐慧接着告郭继仪收了王勇斌的钱,郭继仪为此被停职两个多月接受调查,一直到乐乐后来被找到为止。我采访郭继仪时,他说在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中,所做的最正确决定就是没有对王勇斌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有可能制造一起冤案。

郭继仪被停职后,帮唐慧家人找回乐乐的任务落到了另一名警察杨军祥头上。而他后来也莫名其妙地倒了霉,在发现乐乐后,因为“没有及时用警车将唐慧一家送回家”,在唐慧的不断控告下,他背了一个“严重警告”的处份。导致当年考核不合格,次年又因此失去竞聘上岗资格。从2007年到现在,杨军祥的职务不仅没有提升,反而降了半格。此外,和被洗清的郭继仪不同,杨军祥一直处在无休止的“被调查”状态。包括三次被当地检察院调查,以及去年被湖南省政法委调查组调查。但均未发现杨军祥在办案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之处。

下一个是时任零陵区公安局政委的秦爱群。郭继仪与杨军祥虽然受到冤枉,但毕竟跟乐乐案有关。而对于秦爱群而言,这根本就是一场“无妄之灾”:唐慧指控他是乐乐案中的首犯秦星的堂哥,在案件中包庇秦星。而实际上,秦爱群与秦星同姓不假,老家是一个村也不假,但两家相隔8代,平常根本无来往。但就因为姓秦,和秦星曾是一个村,秦爱群有口难辩。据说压力最大的时候,秦爱群几乎崩溃。现在事情虽然已经查明,但由于调查结论一直没公布,和杨军祥一样,秦爱群到现在也没办法洗清自己。

不过在我看来,最最倒霉的警察还不是上述几位,而是雷发弦跟刘浆——他们被唐慧指控强奸了乐乐。今年年初,唐慧在记者陪同下,到湖南省政法委高调举报了这两名警察。但实际上,两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调查过,除了乐乐单方指控之外,没有任何证据。后来有永州公安内部人士告诉我,雷发弦摊上这个事,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警方为了“照顾”唐慧所犯下的错误:当时因唐慧举报称警察强奸乐乐,零陵分局为了自证清白,就将分局所有警察的照片调出来,让乐乐指认谁侵犯了她。结果乐乐指了雷发弦。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要指控的人的照片和其他数人的照片放在一起,让乐乐指认。否则,按零陵分局当初的做法,乐乐就成了法官,说谁有罪谁就有罪。

从此之后,雷发弦就背负了“强奸幼女嫌疑犯”的罪名,并且在今年年初再度接受调查之后,被调离执法岗位至今。而警察刘浆的经历就更奇葩,他甚至都没有经过哪怕是愚蠢的指认过程,仅仅因为乐乐知道他的名字,就成为被调查对象。

此外,无辜受伤的还有7名到永州办事的外地人。因为唐慧向警方提出乐乐在柳情缘卖淫100余次,并要求追究嫖客强奸乐乐的责任,永州公安把2006年10月3日——12月30日乐乐在柳情缘“上班”期间所去过的所有宾馆住宿登记信息调出,其中选中405个有“作案”可能的男子,让乐乐指认照片。乐乐共指认出9人,警方于是把这些散落在天南地北的人叫回永州接受调查,结果有2人承认与乐乐发生过性关系,另外7人则被排除嫖宿乐乐可能。

而承认了的这2个人,均称当时不知道乐乐只有11岁是幼女。警方因此没有认定其为“强奸”,仅以嫖娼作出罚款处理。这一点让乐乐案中多名被控强奸乐乐并被判重刑的被告人家人很不平。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同样也不知道乐乐是幼女,为何他们就该重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