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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太平:南周唐慧报道是如何失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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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3 21:4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说,唐慧是唐慧,唐慧案是唐慧案,南周的报道混淆了。唐慧作为公民,可以不完美,报道预设“伟大母亲”这类的说辞,竖立了靶子,没有意义。

作者按:本来是不想多说这组报道的,南方传媒研究那个约稿,也被我推掉。原因是,因为评论南周报道,对内对外都有过不愉快的后果。有点怕了,在不了解报道操作内情的时候,仅仅评价报道文本,确实很有风险。而作者与论者对风险的归因差异,又导致恩怨。

我自己在微信公号上曾提了一小段,有几个同仁来信指出,认为我过度阐释。大家都很客气,这也让我觉得得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看法,写出来,与各位交流。这样的话,无论说好说坏,都不至于只让判断孤悬,多少可以自圆其说——哪怕不同意,至少不阴谋。

所以就写了。在此之前,已经在南周网上看了报道。为了更好地研读报道文本,特意买了报纸——这是个小城市,报亭里的报纸都还在。当报亭女主人八九岁的女儿接过三块钱时,我也有过动摇:真有人那么关心报道吗?但承诺在先,总得要写。

放弃材料求证导致不平衡

再一次看完报纸,动用我仅存的一点编辑经验,有如下的感受:这是一个调查报道,但是起的主标题却是一个评论题目。而且,在我的评论经验里看,这个主标题貌似设问,其实是有定论的。那就是“法治输了”,或者说“法治没有赢”,这一编辑上的机巧,可能没什么争议吧。

再说“编者按”。我在想,若我做编辑,要不要附加这个编者按呢?编者按的主要功能就是引导阅读,让读者尽快进入阅读情境。因此,编者按可以是中立的,可以是诱导性的,带有倾向性。南周这个,应该是后者。这么说,但愿不要冤枉了编辑。

编者按当选择报道中的哪些材料,未有定数,看编辑喜好。在这个编者按里,我认为它至少是不确切的:你说是回到原点、三分之一的唐慧案那里。但报道涉及的却是整个唐慧案。这里面就预留了编辑辩白的伏笔,是活口,因为报道并没有完整地回到“原点”。

再说整个报道的观感,我不是记者,没有第一手材料。但拜微博所赐,唐慧案的前前后后,都在网上能查到。所以当郭光东说这是“颠覆性的报道”后,我是认为他大惊小怪了。仅从材料上看,南周的报道并没有提供新鲜的材料,起码远远没达到“颠覆”的比例。

但是,唐慧案零星、而持续的时政报道,造成了材料的四处散落,对一般读者来说,可能无法跟上这个材料重复、材料散落的过程。所以,当有读者惊呼南周如何“颠覆”时,不奇怪。毕竟南周有招牌,像中国新闻周刊此前刊登了类似的报道,一点声响都没有。

如果读者不能够对唐慧案的信息资料有一个完整把握,接下来就会出现一个必然的情况:南周报道的三篇大型报道,合起来造成侵略读者信息储备的压力。南周内部人指责人家没看报道就评论,也不该回避这个问题:赞成报道的人,也许准备不足,受到了过度信息的碾压,被征服了。

说回正文。个人觉得,在评论南周报道时,关键的不足问题是犯了调查报道的大忌,那就是:材料以及材料的使用属于立场先行。这里的使用,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对材料进行选择、重组、省略,服从预设立场,这是报道的技术手段;二是发挥材料叙事、评论、留白、引导等功能,巩固预设的立场,这是在调查报道中对材料使用的更高层次。

总体来看,就像我在微博上说的,“南周这组报道在材料的使用上没有实事求是,材料被成见所累。”报道由材料构成,材料的使用决定报道走势。个人浅见,这组报道的最大弱点,是对材料缺乏交叉验证的自觉,材料之间不是“求证”的,而报道文本也拒绝这么做。

斯伟江律师以及更多人提到报道的平衡性问题,会群也在手机以及网易UGC里做过申辩,否认“不平衡”的指责,他认为采访并引用了唐慧以及她律师的话。然而,采访并使用两方的话,不一定就是平衡。这要看引用的比例,引用方式,及对材料是否有行文“论证”。

比较唐慧方的材料,与警方及维稳方的材料在数量是相当不平衡的,主要表现在直接引语上,数量非常不均衡。另外,会群通过将司法行政与被告秦星那一方的访谈转化成第三方叙述口吻,看似提供报道背景,但在实际上增加了非唐慧方的材料对报道的占有率。

需要重申的是,这里并非要倡导面面俱到。编者按在预设了“回到原点”这个立场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掉让报道中材料比例均衡的义务。但这组报道在削弱报道的平衡义务方面,是通过专业手段来实现的,那就是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放弃材料的求证,单方面地强调它们的叙事。

比如,在秦星等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的证据上,材料的使用就相当武断,直接否认。按照一般做法,对于这个关键材料的使用,不仅需要秦星家的说法,还需要唐慧辩护律师的说法,也需要根据判决书及反映控辩过程。唐慧律师胡益华,应该不会拒绝南周的。

再如另外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周兰兰的自首及秦星的立功争议。如果能对此事上凝结的各种材料进行求证式的文本结构,相信更能反映出维稳与司法的微妙关系,反而更能正当地实现编者按的目的。但在至少两处的引用中,对这方面的材料使用也很怠慢。

湖南省委调查组的结论迟迟不出,这是维稳体制下法治现实的最好体现。但报道没有将这一块通过求证的方式做大,只是将其比重缩减,成为一种辅佐性的边缘材料,汇入到证实唐慧施加压力的逻辑中。或者,编辑记者在处理这个材料时,遇到了难题,最后只好服从预设立场?

材料的平衡问题,在《卖淫店老板假立功真相》中表现的最为明显。如果报道认为这是一个大问题,那就更应该谨慎地选取多方材料,而不是只引用御史在途那种“戏剧化”的个人经验,就是先相信唐慧,后认为她说谎。此文很短,但赋予这个报道的功能与南周对材料的轻率使用,也很不平衡。

还有,如果秦星立功与否,这个问题无关轻重——实际上报道也说“不涉及量刑依据”,被三次判定不成立,没有进入良性依据。如此做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说明唐慧的不可靠,这就不是“个人能否批评”那么简单的事,是不是借公器混淆舆论,为了报道之私?

周兰兰在报道中被安置在很别扭的位置上。这个印象来源于南周对材料的使用方式。它预设了御史在途(纪委干部陆群)与老访民之间在道德品质上的对立,前者是诚实的,是可信赖的,而后者不可信,撒谎成性。尽管这是旁支材料,但材料使用上非常势利,带着偏见。

其他一些,对秦星与秦爱群的关系问题,报道指出了唐慧的错误,但这个不是最应该报道者去求证确实的吗?但求证的链条很短,没有说服力,也只是为了造成唐慧撒谎的印象。另外,对于最初接案的民警,也饱含同情,而对于卖淫店与派出所的关系如何,报道材料是没有的。

总结一下,这就是反映出报道在平衡性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造成材料的缺省,利用这种缺省,实现对报道材料的扬弃。即使我愿意相信,或许采访匆忙,有遗漏也在所难免,但2)在写作上,放任了文本打磨的这一关,对材料缺乏求证变成了放弃事实。

两种逻辑的竞争与混淆

调查报道的基础就是材料。当对材料的使用不是服从求证的过程,不是交叉验证以存真,不是确保组成文本的材料经得起推敲,调查报道的平衡行文问题就难以避免。尽管利用专业手法可以做一些掩饰,但会造成更严重的空档:那就是报道的逻辑问题。

这里再补一段,上面多次提到报道预设立场。这在编辑记者看来,也许是不实的“指控”。报纸编辑都写过图说的,图说如何配合主标题、如何配合正文。作为编辑,至少可以看看这组报道的配图说明文字,至少给我的感觉是,那些图说文字掩藏不住厌憎。

从主打标题、小标到编者按到游伟那个极具倾向性的小访谈,这组报道所执行的逻辑更像是评论的逻辑,而不是调查报道的逻辑。前者是观点与立场的逻辑,后者是材料与事实的逻辑。前者在逻辑上是强化与确认,后者在逻辑上是求证与呈现。

评论的逻辑之下,材料成为观点的附庸,材料为我所用。调查的逻辑下,因为材料与调查是同步的,材料求证的过程,就是调查展开与推进的过程。以评论逻辑进行调查,材料就会被“俘虏”;而以调查逻辑进行评论文章,则不能承受其重,不可行。

给我的感觉是,南周这组报道,至少存在这调查逻辑与评论逻辑的竞争。这两个逻辑不无混乱之处,但最终评论逻辑赢了。那么大规模的调查报道却被单一的评论逻辑所统领,这让材料很吃亏。具体到人,就是让唐慧很吃亏。所以,从两种逻辑的打架出发,可能有助于理解不足。

对更深层的逻辑推论,知识不足就不敢乱讲。然而,至少在面对南周这组报道时,可能需要处理几个关系:1)唐慧与唐慧案的关系;由此,衍生出2)维稳(上访)与审判(法治)的关系;3)对唐慧案的看法与对南周唐慧案报道的看法之关系;4)报道执行与办报理念的关系。

报道的逻辑问题不是凭空产生的,也还是通过材料的操纵来实现。因此,对逻辑问题的讨论,请时刻参照上述关于材料的平衡性问题。在主文《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尤其显著。失去平衡的材料,承担起勾画唐慧形象的任务,逻辑上的不安稳备受诟病。

唐慧是唐慧,唐慧案是唐慧案,是两个概念,但南周的报道混淆了。唐慧作为公民,可以不完美,报道预设“伟大母亲”这类的说辞,竖立了靶子,其实在报道上没有意义,但想必对这种对比、形象崩溃的效果早有预期。说报道很残忍,也在于此。

在南周报道出来后,支持者也很多。他们给自己寻找的理据就是:强权与个人都应该被批判。他们认为,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做法在现实中很幼稚。他们更发展出的爱恨依据是:作恶的公权与作恶的私权一样是恶,一样受到抨击,唐慧即是典型。

权力上的公私区分,可以去看萧瀚和张雪忠的有关论述,已经相当明确,几乎不存在模糊的地方。当然,在受国外社科翻译体熏陶下的知识人士,可能总能习惯性地找到理论灰色地带。更主要的是,谁也没说唐慧不能批判,主要是看如何批判。

南周报道一定清楚面对公权与私人的禁忌是非常不同的。湖南省委、永州公安局拒绝采访,对湖南省委调查组的调查也讳莫如深。他们设置了采访突破的障碍,但唐慧不设防。问题是,南周对设防的公权与不设防的个人,采取了不同的取材方式,这才是争议的根源之一。

在2010年唐慧受邓飞引荐,更多媒体介入之前的几年,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并无多少媒体关注。换言之,那时发生的事情不存在舆论干预这回事,是在维稳与司法的现实下展开的。维稳何如,审判何如,都是在“纯粹”的环境下发生,唐慧“裹挟”舆论施压的报道暗示不成立。

南周报道设问:法治赢了没?唐慧也可以问:法治到底想怎么赢?唐慧没有“倒逼”,而是维稳与司法沆瀣一气,成为进退失据的一对。如果像南周报道的倾向(请不要再强辩不存在这个倾向)那样,司法审判可以为唐慧弯曲,是否也可以被公权更轻易扭曲?

如果说唐慧在此后借助舆论声势,打赢了官司。那么,秦星等七名被告家属要是利用南周报道来证明裁量过重(死刑正在复核中),司法体系是受到不公平压力做出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决的,南周在舆论作用上遏制唐慧、帮扶甚至怂恿秦星等人,这里面的逻辑还能够自洽吗?

会群对网易UGC说(详情>>>),“唐慧不被质疑才是不正常的”。这个说法没有实事求是,唐慧不仅被质疑,而且始终被质疑,甚至被劳教这样的手段强烈否定。维稳体系对唐慧委曲求全,根本原因不在于唐慧的“强势”,而在于维稳陷入了自设的失序中不可自拔,是维稳导致了不能维稳。

当然,这仍然是评论的逻辑。批评者用这个逻辑打南周报道,南周人用反对这个逻辑来捍卫报道。这么个争论,没办法分出输赢来。还是要回到正文的报道文本,回到它对材料的不平衡使用。说的明白点,南周报道利用了维稳的乱局,而不是平衡地反映这个乱局。

被喧哗掩盖的伦理问题

相较于逻辑的问题,我个人更看重平衡。因为,平衡与否,是最能见到调查报道功力的,尤其在素材的使用上,是真的专业,还是假借专业所手法暗渡成仓,都是可以一眼看穿的。至于逻辑问题,自圆其说是最低要求,只是一旦材料不平衡,逻辑就难圆满。

看会群的手记与访谈(详情>>>),报道的起因很大程度上是在廖隆章爆料后被激发了。廖所获取的材料,应该被技术性地“溶解”在报道中。到了这里,可能就不光涉及材料的处置,还涉及到报道的伦理。在这一方面,南周不知是怎么克服伦理洁癖的,这点似乎都被忽视了。

廖隆章的爆料,发生在唐慧劳教案的行政诉讼判决之前。当时,邓飞质疑过这些所谓“拣来的内部材料”。但也没见到下文。调查记者圈到底有什么不成文的行规,不清楚。这样一份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卷,可疑地在微博显现,然后南周通过报道将其“洗白”了。

如果说南周报道里有什么新鲜的,就是借廖隆章的爆料暗示唐慧曾经修改过判决书。在报道之外,唐慧对此断然否定。这就涉及到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以这样的方式放出直接指证唐慧及法庭舞弊的,南周是否一点也不觉得有伦理障碍呢?

在评估廖隆章占有的内部卷宗上,南周报道到底有没有过犹豫?不清楚。但从材料的处理手法上看,南周最终是没有忍住诱惑,但也做得很不彻底。读者可能并不在乎信息源的正当与否、秘密卷宗在信息披露上的违法与否,但南周没有理由放任这种做法吧。

对材料的确证缺乏进取,可能也是专业伦理的范畴,或许可以各说各话。但放弃对廖隆章所获材料的求证(来源问题、违规问题、披露的风险问题),显然是南周此一报道的硬伤。仅凭这一点,就足以动摇南周这组报道的基础,但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南周也能忍心?

沿着廖隆章喂料的这条线索,南周找了陆群,找了维稳系统中对唐慧唱反调的人等。在这一条由这些采访对象组成的线索上,南周等于是走上了一条“狭路”。而对材料与采访之词的不做辨析、求证,不做伦理审查,更让这条路越来越狭窄。报道的喧哗声反而帮了南周,掩盖了报道曾行走在狭隘之路的失范与危险。喧哗带有隐蔽的作用。

对南周不再失望

这就是我对南周唐慧报道的读后感。之所以不用“唐慧案报道”,是因为这组报道在平衡、逻辑与伦理都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没能就事论事,没能对案件的证据做到充分的验证、也没有让它们得到各方的充分辩驳。以案件报道为旗帜,最后做的却是对唐慧个人的大批判。

延续编者按的“原点”说法,其实有两个“原点”,除了南周报道声称的“永州幼女被批卖淫案”这原点,还有造成法治无法赢的维稳原点。对前一个“原点”的不恰当捍卫,偏离了报纸方向,也使得无法聚焦在恰当的焦点上。报道对材料的不适当使用,让报道一步步脱轨。

包括早前对GFW首席建筑师方滨兴的报道,读者总是带着感情评价南周报道。对此,外人反倒很容易理解,但对南周编辑部的人来说,只怕越来越不能理解。南周曾经被投射了许多想象与寄托,读者是时候评价这个状况了,可能得要学会接受“不再失望”的表达。

昨天在微信里,我曾说,特别不能接受以“不盲从群众”的借口来为报道技术上的失态做辩护。如果硬要这样,进一步发展出“恶权与恶人皆可批判”的理论,却忘了通向目标的技术、实力与反思能力,恐怕结果会很糟糕。南周在不到三十年里已经太多变化,不要低估读者,也不要高估报纸的应变能力。

延伸阅读

《南周》记者:唐慧案中的无辜者

《南方周末》近日刊发的一组唐慧案报道,引发轩然大波。报道认为,唐慧女儿被强迫卖淫案,存在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干预等情况,唐慧的形象由“悲情圣母”蜕化成为了复仇缠诉不休的访民。唐慧利用媒体造势,抓住了信访制度的七寸,她个人的胜利并不是法治的胜利。最终,《南周》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了稳控与信访共生互依的体制。报道刊发后,网上许多媒体人士从报道立场、操作方式等多方面提出强烈质疑。网易真话从中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采访该报道记者柴会群,希望引起关心唐慧案的人们注意。采访后附柴会群的记者手记一篇,作者在手记中说,“在唐慧及其家人的非常规作用下,权力很早就介入了案件,并导致很多无辜者受牵连,其中有平民,也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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