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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夏霖律师辩护记
2015-02-02 真的是律师
你们,能否不这么傲慢?
-----为夏霖律师辩护记
距离我14年11月14日向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递交会见夏霖律师的全部手续,已79天。我至今没有见到他。
而据夏霖11月8日被抓,已经85天。没有律师为他辩护。
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夏霖律师被拘留逮捕罪名并非涉及贪腐和国家安全,无需批准,看守所依法应早在77天之前就安排会见。
可这79天来,我去了多次三看(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后来听说夏霖被转到一看,又去一看再次提交手续,填写会见申请。每次打发我的,照旧是需要查验律师证件,查验律师证件时间不在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之内,让等待看守所电话通知。同志哥,我的律师证已然在79天前复印提交给你们,手续可查,司法局官网上可查,司法局可查,律协可查,却至今没有得到看守所的会见通知。记得每次进出法院安检,只要拿出律师证,刷下条形码,我的律师证信息立刻全部出现在安检人员的电脑上。
那么究竟在北京市看守所,什么样的查验需要79天呢?又是谁赋予了你们任意解释法律的权利,强行在法定的48小时之前设置不受法律规范的查验证件的时间?谁? 在夏霖案之前,又是什么样的案件需要如此查验证件?没有人回答我,你们一如既往的傲慢。
我曾经在夏霖律师办理湖北邓玉娇案件的时候,用“长的有些坏”来形容他。但他虽然长的坏,总还是为社会干了一些好事,比如为湖北弱女子邓玉娇辩护、比如北京杀死城管的小贩崔英杰辩护。他虽然长的坏,但还没有坏到四人帮和薄熙来的程度,更远远不可能对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害。他仅仅是一个律师,还是军人家属,既谈不上叛国,也够不上罪恶滔天。四人帮和薄熙来都可以获得律师的辩护,为什么他不能?
一位律师,一位多少还曾对社会做了一些有益之事的律师,在自己出事之后,身陷囹圄,85天内没有律师。这不仅侵害我这个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和会见权,更侵害那位坐牢律师获得辩护的基本人身权利,此种权利不仅由宪法和刑诉法赋予并加以保护,也有联合国条约保护,不容侵害。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言犹在耳,他说要建立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他说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信他,却看见你们。我信他,还是信你们。
这79天来,我一直在跪着辩护。既不在公开场合发声,也没有在私下场合说话。既因为一点血性在办理的一桩桩拆迁案件中磨灭的所剩无几,也因为我不敢,怕了你们,怕了你们伤害夏霖。我总期待来自看守所的电话,让我顺利去见见他,听听他说些什么,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申请会见。这期间,我也曾提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也是如石沉大海,渺无音信。这让我反思,夏霖的遭遇,仅仅是一个案,还是你们一贯如此,一贯如此的知法犯法,一贯的无理傲慢?你们,但凡还有一些对法律的信仰,何至于傲慢如斯?
泥人还有三分血性,你们逼的我,写了如上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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