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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律师回国第一课:档案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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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6-2015 09:2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归律师回国第一课:档案被拒
网易新媒体 2015-07-07 20:17 跟贴 1390 条

中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普及于上世纪50年代,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控制能力,将个体与单位相互绑定。本文作者作为一名海归律师,在遭遇到无法寄存档案的尴尬后,首先想起了少年时老师的恐吓:“要是再不听话,就给你个处分,记到档案里面!”
网易《大国小民》出品| 文:卓韵,作者系律师。
在每年近40万的海归大军中我实在微不足道,回国前的忐忑踌躇或者壮志满怀,也许都会在回国后的日日夜夜中随风飘散。
我2006年高中毕业,趁着当年港校热潮去了香港读大学,之后又去美国读了三年法律博士,在过去两年分别通过了中国和美国的司法考试,现在是一只刚回国的小海归。
没有想到的是,身为一个律师,我回国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挑战竟然是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合法存放自己的人事档案。这种荒谬感让我觉得有必要把它记下来,既可以作为自己的私人记录,也许能成为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的一个值得苦笑的片段。
有关档案的奇妙经历起始于被高中毕业。大学录取结果出来后,我们被通知去教育局领取自己的档案,并被要求一定要妥善交给大学保管。但是作为当时市里第二位去香港读书的毕业生,不仅我自己不知道该把档案放到哪里,就连老师和教育局的负责人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在我再三询问下,负责档案移交的老师也只好挠挠头,说唉呀,你这样的例子真的是太少了,但是我们这里肯定不能一直放着你的档案,所以你还是先自己拿着,以后再说吧。于是我只能带着那个密封好盖过章的袋子,开始我的大学生活。
律师普法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
就这样,档案被我从西北小城带到了香港,静静地在箱底被压了四五年。期间我甚至耐不住好奇将档案袋拆了开来,看到了里面的全部东西,有学籍记录、高考志愿表和从未见过的高考体检报告。这样公然违反档案制度的做法在周围的同学中并不罕见,趁着档案在自己手中,大家都过了一把窥探自己隐私的瘾。但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内地读书的同学时,他们几乎都是一副惊讶的表情——不过很快又恢复正常,说反正这东西也没什么用。于是在这样的想法下,我也想着,反正这东西也没什么卵用,就这样放着吧……
这种“不重要”的幻觉在回国不久后就宣告终结。我的专业是法律,回国工作后就得办理律师实习手续,而其中一项必备的材料就是存档证明。虽然我始终没有搞明白申请律师实习和我的档案之间有什么关系,但还是翻箱倒柜找出了我的档案,看看有没有地方肯收留它。我当时在上海,反复思量后找出了可以存放我档案的三个地方: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老家陕西的人才交流市场和上海的人才交流市场。
有学者曾分析,为防止公有制单位人员从事兼职律师,北京市律协规定申请人档案应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我首先打给了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隶属于教育部,现在官方规定,所有留学生出国前需要将档案交给他们保管,回国工作时再用调档通知单调取档案。
显然我的情况不太适用,可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情给中心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女同学声音甜美温柔耐心,她问我:“你的工作是在北京吗?是通过留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吗?”我回答:“不好意思啊,我是在上海工作。”“不在北京啊,那不好意思啊我们没办法办理短期的转档的。”这条路走不通,但还是谢谢她甜美的声音。
接着打电话给家乡市里的人才交流市场,得到的回答斩钉截铁:“你这个档案是高中档案啊,不是大学档案,要是大学档案我们还可以收,但是高中档案是不收的。”接下来我只好给陕西省的人才交流中心打电话,他们说哦你是博士学历啊,那可以啊,但是你首先要在陕西有工作,而且一定要是省级单位才可以……我连什么是省级单位都不知道,此路不通。
最后一条路,只能试试上海了。再打了三天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我打到了所在的闵行区。这里的工作人员很爽快,问我是否在上海工作,我说是啊我是在上海工作。他们一口答应,“没问题,只要你在上海工作我们就可以保管你的档案!你的档案现在在哪里?”“在我自己手里……”“啊?可是我们必须要从你原来的档案保管机构调档,不能你自己交过来啊……”
律师普法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三条路走下来,我终于发现,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接收我的档案,而更令人惊奇的是,所有拒绝的机构都有着让我无法反驳的理由。
但是没有地方收我的档案,就意味着我拿不到档案保管证明,没有证明就没法办理律师实习,不实习就永远不可能在国内当律师,这让身为法律工作者的我有一种日了狗了的无奈感。
我把吐槽发到朋友圈,很快发现我并不是一个人,我的问题甚至不是最棘手的。在我们这一批早早脱离档案管理制度的同学中,只要想回到大陆工作,都需要解决档案的问题,加上各地政策千差万别,大家遇到的障碍也是千奇百怪。有一位在香港工作了两三年的律师同学最近到了北京工作,因为老家和北京对档案规定的相互矛盾,一边要求有级别证明,一边说早就取消了级别证明,导致他拖延了两三个月才最终解决。
“档案”就像是一个突然出现的拦路怪兽,横亘在那儿,不得不过但却又不知该如何过。
正常的途径走不通,周围的朋友纷纷支招,有人建议去问上海市律协没有档案可不可以办理实习,有人建议直接打办证小卡片的电话伪造一套档案管理证明——反正律协只认证明,还有人建议干脆去陕西省找一家省级单位托个关系,把自己的档案在里面转一圈然后保存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声明:以上方法均涉嫌违法,此处列举仅限吐槽,不构成对任何解决类似问题的建议)

出于一个好公民的良知,我一直没有去尝试这些方法,但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折腾,问题没有丝毫的进展。年少时期对于档案的神秘恐惧,竟然又活生生的出现在了眼前。
少年的恐惧来源于前辈们的血泪教训。对像我这样的80后来说,对档案的认识应该开始于学生时代老师的恐吓:“要是再不听话,就给你个处分,记到档案里面!”而每个学期似乎也总会有一两个顽劣分子,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被处分,末尾还要加上一句“并记入学籍档案”。
在遥远的儿时记忆里,“记入档案”仿佛就是此生再也洗刷不掉的污点,毕生都将因此抬不起头。由于档案袋中的秘密本人无从知晓,当中任意的一张表格、一份记录、甚至一句毫无根据的评价都会给此后的生活带来无尽的麻烦和阻碍。有的人因为体检不合格屡屡被学校拒之门外;有的人因为档案中无中生有的负面评价,十多年无法找到工作。我的爷爷自幼好学,是县城里面第一个大学生,但就是因为高中毕业时某个老师在档案意见当中的一句“不建议录取”,导致即使有着足够去北大的成绩,也不得不屈就于西北一所大学。
与上一两代人相比,我们所受的约束已经少了很多,这是我们的幸运。在高中毕业之前,我从未见过正式档案的样子,高中毕业时的各种学籍档案也是自己动手,填好了交给老师。高中毕业已经过去将近十年,在十年里我从香港到美国再回国,中途去山区支教、去台湾交流、在美国实习,从来没有察觉到自己背后有着一个叫做人事档案的东西,会在某一天忽然冒出来干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作为诞生于计划经济和单位制度下对个人审查控制的产物,档案也许曾确实在人员调动和审查上起过作用。但是今天毕竟已经不再是那个事无巨细都在政府控制之下的时代,我们对个人的基本要求也不再是对体制的狂热崇拜和绝对服从。
档案制度普及与上世纪50年代,是为了利用有限的资源推进现代化建设,而必须采用的实现高度社会控制和整合的制度,目的是将个体生活与单位绑定在一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员的自由流动成为社会基本的需求之一,人事档案在记录个人诚信和信用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小,对个人的控制作用也越来越弱,不止是出国读书的学生,越来越多在国内工作的人也选择了弃档。
最近两年,个人的征信档案已经如火如荼的建立了起来,像美国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样,这种基于个人在市场当中行为而统计出来的数据,比死板的个人档案更能实时的反映出个人的信用,也更契合了市场经济下对个人的要求。可与此同时,档案制度却还一直在那里,时不时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并恶心一下弃它于不顾的人。
什么?你问我档案最后怎么办了?我折腾了一个多月毫无头绪,只能向家人求助,家人找到了家乡人才交流中心的领导,领导挠挠头皮之后决定特事特办……于是,解决了!
本文系作者独家投稿,如需转载,须注明来自网易“大国小民”栏目。大国崛起,你我是时代的人质,但也是历史的创造者。大国小民记载老百姓的命运,聆听你的故事。投稿信箱:daguoxiaomin20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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